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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什么乱七八糟的。”庄墨蹙眉,从兜里翻出了支烟点上,“还是一样,没事不用给我打电话,你就当他是你的人。”

田恬还是第一次看他抽烟,直觉他此时极其心烦,但还是忍不住小声逼逼:“你这样就很不好,小李飞刀何必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搞得兄弟不像兄弟,夫妻不像夫妻。

“必须这样。”庄墨冷静道。

如果他这一趟没有把任明卿背后的事情彻底搞定,还会存在变数。所以,在最终结果出来以前,他不打算给任明卿更多希望了,以免他到时候太过失望。任明卿需要有那么一段缓冲期去尝试着接受别的编辑,这样对他们俩都好。

第46章 他是一本书,他想从头读

庄墨是个行动派,决定好对任明卿这个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当天就赶到相熟的精神病专家那里,询问他这种双重人格的症状是否有好转的可能。

穆医生听了他的叙述后,对任明卿非常感兴趣:“这么纯粹的人格解离症患者我还从来没见过,我以为这只存在在小说和戏剧里。总的来说,出现这种病症是因为主人格经历过一些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诞生出担当’保护者’的次人格,在相似的情境中站出来保护他,让他免于受那些记忆的侵扰,应付他应付不了的事,可以见他一下么?”

“他的次人格攻击性非常高。如果他知道我违背了我们之间的约定,将他的事透露给你,就有可能自毁。”庄墨毫不怀疑高远说到做到,但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想把他关到精神病院里来。”

他始终不觉得任明卿是个病人,需要吃药、禁闭、电击和束缚带。他潜意识里不肯相信任明卿有这样的缺陷,不愿意他被当做疯子对待,更怕他在这里遭受虐待。而且如果留有这样的病史,被人八出来,那对任明卿的前途是毁灭性的。

“不想把他放到精神病院来……”穆医生阴阳怪气地模仿着庄墨的话,显然对这种态度不端正的家属司空见惯,“人格分裂需要治疗。这对他是好事,对社会也是好事。他的次人格是个会玩枪的反社会人物,你放他在外面瞎逛,出事了更难以收场。”

“他不会主动伤人。”庄墨笃定道,“你也说了,次人格只有在主人格受到伤害的时候才会接管身体。我的房子快装修完了,我会把他接去城外生活,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他。到时候,你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到我家里治疗他。”

“哦,你要把你的新家搞成精神病院?还要让我去那儿上班?”穆医生觉得这个计划真荒谬,“我可不便宜。”

庄墨面不改色。这种面不改色告诉穆医生他付得起出诊的费用,不管那费用有多离谱。鉴于两人是高中同学,穆医生完全相信庄墨的财大气粗,也相信庄墨看似平静的表情下,是非常认真地在考虑这个计划,不达目的不罢休。

“也行。”穆医生在金钱的诱惑下谦卑地低了头,“你房子什么时候装修完?”

“大概还要两三个月。”

“那么这段时间里,你要跟他处好关系,让他信任你。对付这种患者,信任是很重要的。你要保证他听你的话,到时候你引荐我,他才会比较容易接受。我跟他接触了以后,再制定治疗方案。治疗可能不是一个短暂的、轻易的过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我明白。”

“你也得保证好他的安全,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他的次人格不稳定,越少出来祸祸越好。”

“他不常出来。我只见过他两次,都是他被人攻击的状态下。”

“被攻击的状态?”

“一次是在酒吧被喝醉的客人找茬,一次是卷进了一起帮派斗殴中。”

穆医生耸了耸肩膀:“你的这位朋友,麻烦不断啊,正常人可不会又在酒吧被找茬、又卷入帮派斗殴中。他的身份复杂么?你知不知道他的背景?”

“我正在忙这个事。”庄墨道。

“先调查一下他的过往,从出生到现在事无巨细地过一遍,这很有必要。”穆医生嘱咐道,“人格之所以解离,就是因为他曾经经历过清醒状态下无法承受的伤害,这种回忆会折磨他一生,所以第二人格才会出现,来替他背负这种巨大的心理创伤。如果知道他的症结所在,治疗就会事半功倍。”

这正合庄墨的意。可是事情远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首先,他不能直接过问任明卿。任明卿可能丢失了一些记忆,这些记忆一旦被唤醒,高远就有可能同时被唤醒。高远一激动就自毁,说不定临死前还要捎带上他,这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庄墨也不想让任明卿知道自己在调查他。任明卿知道了会怎么想?我们只不过是刚认识的朋友,你还要调查我户口,这算什么呢?就算以后两人成功达成了合作,任明卿恐怕也会对他有想法,这会造成两人的疏远和隔阂。而且任明卿是个非常聪明、敏锐的人,一个弄不好,他就有可能从只言片语中推测出自己人格分裂这件事,他要是承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分裂出了第三人格,不就更加糟糕了么?

有鉴于此,调查必须在任明卿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

庄墨有想过直接去问姜勇,姜勇看来知道任明卿的很多事,还捏着任明卿的把柄。可是姜勇不是个好相与的,又是当事人之一,难保他不会撒谎、夸张、遮掩,甚至以此为要挟,要求庄墨想办法把他的事摆平——他现在还在拘留所里。庄墨恨不能把他关个十年八年的,眼不见为净。

唯一的知情人也不能详询,庄墨只能一切靠自己。他凭借着优秀的记忆力,迅速回忆起任明卿书架上某个包装精美的纸袋,纸袋侧面印着“x大”的字样,如果没猜错的话,是新生入学仪式上人手一份的学校宣传册。任明卿做事板板整整,有老一辈人的仪式感,会把自己重要的东西搜集起来。“他可能毕业于x大。”这种猜测从见到纸袋的那一瞬间就萦绕于心,但庄墨始终没有与任明卿确认过。x大是座不错的985,分数线高得离谱,与任明卿的现状对比起来极其很不相称。重点大学毕业,却在酒吧跑堂,这不太合理,不合理之处必有隐情,所以庄墨没有提及半个字,怕触及别人的隐私。

现在,这却成了一条不错的线索。

庄墨辞别了穆医生,立刻驱车到x大,找了相熟的教授帮忙查一下任明卿的相关资料。半天之后,学生处给了反馈,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年,但学生处负责人对任明卿的印象还是很深刻。资料显示,任明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x大历史系,但因为家庭条件困难申请了贫困生补助。

“他很聪明,学习又刻苦,学校听说了他的情况,给他颁发了全奖。在他大一大二的时候,奖学金都是不断的,即使到大三到课率不到60%的情况下,他还拿了国家二级奖学金。”

“到课率不到60%?”庄墨眉头一轩,“他在干什么?”

老师耸耸肩:“不知道,据说是在打工,他没怎么说。”

“他室友或者比较亲近的朋友,也什么都不知道么?”

“你知道的,他有点那个……残疾,学校为了方便他起居,把他安排在一人间。他又是个很内向的人,成天窝在图书馆,不能参加什么体育运动,所以跟班上的男生关系都不太亲近。女生就更不用说了,他可能大学四年都没有跟女生说过一句话。你要说他有什么比较亲近的朋友,还真说不上来。大学虽然是年轻人最多的地方,但不得不说,有些人始终呆在边缘。”

庄墨望向办公室对面那幢挂着爬山虎的旧图书馆。如果一直坐在里头看书的话,那任明卿的大学确实念得很孤独。

“后来呢?”

“大四他来得更少了。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他最后没有修够学分,我们不得不让他延期毕业。但是第二年,他好像也没有把毕业这回事放在心上,我们就一直没有给他颁发毕业证。要是换做别人,早就要被开除了,但是……”老师翻开印有任明卿入学照片的名册,“他的学籍我们一直保留着。如果你找到他的话,告诉他一声,x大始终是他的家,什么时候回来都能重新开始。他是一个学者型的人物,适合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做研究,他是真心喜欢做学问,现在这样的人很少了。”

“谢谢。他可能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庄墨含糊道。

“我猜也是这样。他是从f高毕业的,却领取贫困生补助,我猜他也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

“f高?”庄墨难以置信。f高的升学率在b市排名第一,考入985都不算稀奇,高中毕业申请美国常青藤的都是家常便饭,多少有钱人挤破了头想进去都不能,任明卿却是一个从那里毕业的穷小子。

老师点点头:“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

庄墨决定去f高看看。学生处负责人让他如果联系得上任明卿,最好让他来学校把事情办完,即使不拿毕业证,至少也要拿走他的档案,没有档案想必也找不了正经工作,太糟蹋自己了。庄墨再次替任明卿感谢了x大的老师,走出门外时忍不住攥紧了拳头。他猜任明卿在大学期间的转变和姜勇有关,姜勇不停逼迫他要钱,使得他不得不中断了学业,提前走上社会供姜勇吸血。

f高的副校长对任明卿同样印象深刻:“他是初三转来我们初中部的。”

“初三?从哪里?”

副校长报了一个校名,庄墨根本闻所未闻。副校长一言难尽道,那个学校位于内地的某山村:“你见过的最穷的地方,差不多就是那个山村的样子。”

庄墨觉得任明卿的成长路径越来越离奇了:“那他是怎么转到b市,就读了最好的初高中?”

“有人资助了他,帮他解决了户口和择校问题。”

“他的贵人未免太贵了一点。”庄墨深知那个为任明卿摆平这些事的人,应该很有门路。

副校长委婉地表示他可不能透露贵人的姓名和身份,这关系到学校的声誉。

“那他的老家是那个农村么?”庄墨换了个方向,“你们应该看过他的户籍。”

“没错。”

庄墨觉得自己有必要出一趟远门。

任明卿是一本书,庄墨随手翻了一页,现在想要从头读。

第47章 花落谁家

周末眨眼就过去了,多维元素、白殇殇和洗灰竟然都按时上交了稿件,让烈火哥十分意外。编辑部里一早上都在审稿,然后开会。

“白殇殇这个绝对不行。”烈火哥说,“她仿佛写了个娘版《浩荡纪》。”

叶瞬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浩荡纪》这种玄幻史诗类的小说,跟白殇殇的风格根本不一致。她擅长写言情,什么东西落在她手里都会变成女性视角下大段大段的心里独白。但是他却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尝试:“虽然白殇殇写的完全不是《浩荡纪》,但她用小言风去阐释这个史诗世界观,很偏向于大女主题材。反正版权在我们手里,十洲三海又是个开放型世界观,有没有可能让她进行这方面的尝试?这个作者需要转型,现在青春校园这一块儿基本上都饱和了,纯感情戏没有市场竞争力。十洲三海这么大的ip,也需要更多的开发。”

烈火哥也有这方面的想法:“可以,你试着让她去独立创作一部玄幻背景的言情文。玄幻的成分不用太多,大概2:8就够了,剩下的篇幅依旧是去谈恋爱。但是她这个20%的玄幻部分,最好是在十洲三海世界观下,做一个脑洞类的衍生设定。这样既可以借大ip的东风,又比较有新意,符合现在的流行趋势。十洲三海毕竟是九年前的东西了,光是中规中矩的史诗世界观,小读者也不爱看。他们喜欢看有趣、新颖的东西,你就让她在普通言情文上套个外衣。”

叶瞬点点头:“好。”

“接下来是洗灰和多维元素……我说多维元素他的文风怎么就这么像玄原啊?”烈火哥忍不住再次感叹。

田恬坐在位置上,纠结得眉毛打结。

他算是明白了多维元素的尿性。多维元素虽然拖黑是要拖黑的,稿子却是按时交的,这一点让他很高兴。但是他一拿到试稿,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多维元素这文风一看就是学的玄原。还真给他说对了,这也是个玄原粉,看不上四海纵横的风格。

这两个远古大神虽然写的都是玄幻史诗,却有非常大的差异。四海纵横一看就是钢铁直男,架构清晰、逻辑严密,剧情紧张、刺激,打起来硬桥硬马。在家国天下的背景下,人物命运跌宕起伏、一泻千里,还真有点《权力的游戏》的感觉。

玄原就不一样了。他文笔华丽,场景渲染得异常牛逼,就算剧情也在家国天下,但那些男人都不好好打架。非要在春日里,坐在酒楼里喝个小酒、看个风景,窗外一片桃花幽幽落下,他一抬眼,他心爱的女人在对面的高楼上隔着轻纱弹琵琶……就是这种风格的。

而多维元素简直是一个进阶版玄原。

他的描写越发明媚忧伤、细腻动人,田恬通篇浏览下来,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都搞错了,他的作者可能是个女人。

所以坐在审稿会上,他真是一句话也夸不出来。

特别是当他看了洗灰的稿子以后。

洗灰给他一种四海本人在执笔的感觉。

首先是剧情处理得很《浩荡纪》。开篇线索交织、悬念丛生、剧情跌宕起伏,让人喘不过气来,瞬间入戏。他也是三个作者里唯一一个提交了大纲的。白殇殇的大纲只有几行字,那不是个大纲,是应付叶瞬的东西;洗灰却不一样,他的大纲写了七千字,后续线索理得很顺畅,可以想见如果由他执笔,绝对不会出现字数爆棚、剧情写飞的情况。

其次,就要谈谈他的人物塑造。

男作者塑造人物很容易走脑不走心,四海纵横之所以能成神,就是因为他不但是个死理性派,写人还很灵。洗灰完美继承了他这两点优势。他的作品在文本层面是看不出故意设计的痕迹的,没有因为大纲全都理完了,就让人物强制执行。这说明他是先把人物想透了,才去按照他们的性格安排后续的行为路径,做到了大纲层面与文本层面的人物统一。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出现,但至少在田恬看来,每一个人都很活,而且没有特别大的、崩人设的情况存在。如果他能一直保持这个水准,这个大结局至少也是及格分,徐静静挑不出错。

最后一点,就是文风。田恬本来从没觉得洗灰擅长写古风文,他写的东西脑洞都很大,文字也比较简洁流畅,偶有长句,也比较欧化,感觉像是名著看多了,不小心就要冒出几句至理名言。然而眼前的文本,从遣词造句到句型习惯已经经历了一次大换血,整个文风都变得沉郁顿挫,很接近四海的文风。这说明洗灰词汇量非常大,而且他的模仿能力强得一逼。田恬现在明白他为什么几乎可以驾驭全类型,什么小说都会写,因为他是一个出色的模仿者、变色龙,通过超强的学习能力,始终没有让自己定型。

“这个案子给洗灰做,没有异议吧?他这个大纲,你们看看哪里需要改?”烈火哥觉得这次的稿件质量相差太大,根本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大纲我跟过了,没有问题。”庄墨拍板。

“那行,一会儿你出个合同,把30%预付款先打给他,让他赶紧写完。”烈火哥嘱咐庄墨,“这件事你得盯得紧一点,毕竟时间紧张。最好他写一点你审一点,不然但凡中间出了什么问题,救都救不回来。”以他的经验,事后重修是最烂的补救措施。

庄墨拒绝了他:“我要出趟差,下午就走,时间可能会比较久,洗灰暂时带不了,我已经把他全权交给田恬了。”

“你要出差?”田恬这才明白庄墨的“暂时”二字是什么意思。

而烈火哥哦了一声,颇有些怅然若失,庄墨不坐镇京宇,他心里还挺虚的。想到这里,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把庄墨当成了上司,而不是下属。听到他请假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没了顶梁柱,而不是质问他好端端地出什么远门。烈火哥坐在那里,不得不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反省到最后,他决定放庄墨离开。反正他也看出来了,庄墨这个人他也留不住,留下来能干嘛?让他走合同么?他每次派活给庄墨心里都很虚……

“那行,你走吧。田恬,你跟着叶瞬把合同走一遍熟悉熟悉,洗灰这个作者,我会亲自把关的。”

“哦。”田恬乐得脱手,省得一会儿庄墨又叽叽歪歪。

下了会,叶瞬把合同模板丢给田恬,站在屏幕前跟他讲解一般公司是怎么跟作者签约的,里面有什么套路云云。讲到一半,白殇殇打电话过来问他结果怎么样,叶瞬压低声音走到天台上:“没过。其他两个作者都是玄幻文写手,这个案子没拿下来。”

白殇殇哦了一声,没说什么。

叶瞬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白殇殇是个守财奴,写的文章不管怎样都得变现,这次一个礼拜都在看《浩荡纪》,花了好大的时间精力好不容易才憋了个开头,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竟然只是哦了一声。她平常铁定是要借题发挥、无理取闹的。

叶瞬猜测她可能最近心理压力太大,人都吓傻了,赶忙放软了声调安抚她:“你没过是因为你的个人风格太明显,不像《浩荡纪》,不是你写的不好。主编刚才还跟我说,你应该多做这方面的尝试,因为玄幻背景下的言情故事现在市场上挺缺的,他想请你写十洲三海的单行。”

“是么?”白殇殇听起来还挺高兴。

“真的。这也是个机会,不是么?十洲三海毕竟是个大ip。如果《浩荡纪》这次写完了、出版了,一定会造成轰动,到时候影版一出,话题度肯定会上去。你借这个东风,说不定就完成了一次转型。你觉得怎么样?”

白殇殇带着晨起浓浓的鼻音道:“我觉得不怎么样。”《浩荡纪》过都过气了,蹭什么热度。

叶瞬看她有心情吐槽,不由得温柔地笑了:“那我这里还有几个项目帮你在谈着,谈得差不多了,我们见面聊一聊,定一个方向——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吃饭了没?”

白殇殇伸了个懒腰:“还没起。”

“饿不饿啊?想吃什么?我给你点。”

“我要吃鸭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