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行严指着柜子上的灰尘印迹说:“老赔昨天说阿喜带走蔡小姐的时候有‘收拾东西’,所以这里本来放了一只皮箱?”、
“好像是,我有点印象。也就是说那天阿喜带了三个男人来这里带走小蔡姐的时候,还特意留了时间给她收拾了东西,”甘小栗边想边说,“你看小蔡姐留下的这些衣服,长袖衣服都是日常款式,她在周宗主手底下,再当红也是做歌女,这趟离家,带了胭脂水粉,带了长袖旗袍——想来,应该是有什么隆重的场合或者重要的人要见?”
“八月的槟榔屿,穿长袖旗袍?莫不是她呆的地方比较凉快?”
“再说按老赔讲的,这几天根本没船出海。要说这槟榔屿上有什么地方比较凉快——”甘小栗说到这里与简行严对视一眼。
“——那就只有山上了。”简行严大声答到。
第113章 一场风花雪月和雷雨(一)
这座岛上关心蔡咏诗的人,除了甘小栗、简行严和老赔,还有一人自然是肖海。
作为张靖苏的学生和工作伙伴,肖海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爱河之后,对老师交给他的工作和组织里的任务大不如从前上心,加上张靖苏在医院住了一阵,他就更是被边缘化了。
报社里傅黎荞走到记者办公的地方,看肖海一个人在座位上发呆,傅黎荞的圆脸往两边捏得更长,笑着走到了肖记者的背后:“你怎么不出去扫街?”
“扫街”的意思是跑新闻,肖海哪有这个心思,自从五天前他的女朋友蔡咏诗同他闹得不欢而散之后,他整个人就像一只瘪了的气球,俯在桌面延口残喘,一张脸熨得跟后脑勺一样的平。
肖海不做声,直起身走出办公室。傅黎荞掏出手绢擦擦脸,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也是张靖苏的爱将。
走廊里空气依然憋闷,肖海凭窗南眺,乔治市的层层屋瓦尽收眼底,还有许多茅草破布混合而成的屋顶,在缝隙中艰难的支撑着。天快要下雷雨了。
他从兜里取出上班前在住所收到的一封信,打开又默念了一遍,信上列着父亲工整无趣的字,果然是账房文章。
这封家书是问肖海近况。父亲在信上抱怨说自己年岁已高,家中虽无丰厚家产,也有一笔小小的祖产,本以为到了退居二线、颐养天年之时,却迫不得已依然要为生活操劳,而早该成家立业的儿子,从大学毕业之后连家也不回了,有等于无,只当白生了一个儿子算了。
肖海祖上世代行医,直到他父亲这一辈,因为不是学医的料,不得已给亲戚家的医馆做账房先生。过几年生了肖海这个儿子,觉得他自幼较同旁人聪明,家族里众星拱月一般送去新式学堂念书,希望他学西医,不料肖海考大学的时候偷偷改了志愿,进了个跟医科毫无关系的学院,彼时肖海父亲已经写过一遍“父子关系断绝书”了,到了毕业的时候,又好似忘掉了这回事,做父亲的一心盼望儿子学成还乡。这一盼,就是三年。
“我又不是张老师那般绝情,我不是有经常写信给他老人家嘛,哎,真烦。”肖海靠着窗户喃喃自语,想起自己给家里写了不少信,时不时就会向他们谈到蔡咏诗。明眼人 一看便知他肖海和这位蔡小姐到底是什么关系,可他父亲的回信当中,绝口不提此事,自说自话,好像儿子还是孤家寡人。
“哎,咏诗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呢?”肖海双手抱住头,从前往后,将头发拂过一遍,两肋之间隐隐作痛。
这时天顶大亮,接着宛如天庭地板颤抖,“轰”一声一道惊雷滚落。
顷刻间大雨倾盆,肖海站在报社走廊定定的不动,他看见雨中的潮州街上跑过一个红衫女孩子,明艳利落,若干年前的咏诗应该和她是一副样子。
和蔡咏诗共坠温柔乡的时候,肖海总要悔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更早和她相遇,就在广州的长乐楼,蔡咏诗还叫做“玉仙”的光景里,自己一掷千金为她赎身——这是出于少年意气。不过最好再早一点,最最好,就在她卖进青楼的当场,他挺身而出,将小女孩救出火坑,从此一生将其守护——这是出于,臭男人的痴人说梦。
肖海问过蔡咏诗的年纪,蔡咏诗含含糊糊没个明确回答,肖海猜测大概是二十七八,比自己大了好几岁,他不介意女大男小,看起来蔡咏诗也并不介意,她只是不想回忆自己到底在苦海中泡了多少年。
“女大三,抱金砖。不枉费我练武一场,胳膊有力,这一抱起码有两块。”
当时蔡咏诗穿一件黑色镶边的阴丹士林旗袍,手上拿一本书,一副进步女知识分子的样子,白了他一眼说:“还是读过大学的人,这扯的什么年代的老黄历,谁大谁小,有什么关系?又不是阎王索命凭出生年月,非要分个一清二楚。”
“呸,不吉利。”
蔡咏诗直接一扔书本,“看,更迷信了。”
书落在肖海脚边,书脊朝上,上面写着《德伯家的苔丝》。
“难不成这本也是过世的老阿嬷留下的?”
蔡咏诗嘻嘻一笑,纤腰一扭,正好肖海坐在她家一楼一张矮凳上,她走过来趴到肖海背上,手指插进刺拉拉的头发里,说到:“你知道这位老阿嬷什么来历吗?”
肖海摇摇头,等着下文。
“她以前是天王府里的宫女,洪秀全的背后摇扇子,更早之前,跟着长毛的队伍从广西一路往北,她就在军中负责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