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跟班,这是我兄弟。”简行严纠正到。
甘小栗又往前凑凑,说:“麻烦李先生,人命关天!”
对方又嘟囔了两句,不等嘟囔完,简行严咬着牙怼到人面前,几乎是脸贴着脸的小声说:“我们受了委托,要找龙宫歌舞厅的歌女蔡咏诗,就是你见过的那个红牌歌女,被人拐去某个地方藏起来了!”
李宿柳把脖子一缩,英雄救美他是乐意的。“行吧,你们要查谁的名下?我可先说好,要是为这有人找我麻烦,我是一定会把你们俩供出来。不过呢,在美女面前,可不要忘了提一下我的名字啊,”他见简行严瞪了自己一眼,改口道:“我小人物——不过小人物改变历史嘛。”
李宿柳耍完了花腔,在桌上成堆的文件里抓出一本薄子,认认真真的翻查起来。
“——有了,你们看。”
这边二人一喜,结果几处地皮和山都相去甚远。
李宿柳想了想,问:“要不再查查他的亲戚朋友?”
“那个人阴阳怪气的,我家老简说他是匹独狼。”
“他们周家这一支老辈人死的死、走的走,就在他当宗主的头几年,也不知道当中有没有见不得人的事……不过我记得他应该是有个嫡亲的兄弟还活着……叫什么呢……最开始周家指定的宗主继承人还是这个嫡亲兄弟,没想到那人同家里闹了矛盾,自愿移出族谱,宗主的位置才轮到现在这位。不过我也听说,现在的周宗主和他的嫡亲兄弟关系不错……诶,我要找谁来着?”
工务司署土地交易部门的二等公民李宿柳记得住八卦的部分,却记不住周宗主的兄弟叫什么。
简行严说:“找到了再告诉我吧,我先去一趟龙宫,忙完那边再回来问你。”
“你往哪儿去?我手里还有一堆活儿!”李宿柳刚要推辞,只见简行严拉着甘小栗已经大步走了出去,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两个人的手是牵在一起的。
同一时间,在升旗山山麓的别苑里,姓周桥的第十三代宗主周拂正带着愁容坐在茶室当中。茶室布置得十分朴素,唯一的点缀是茶几上的一个巴掌大小的一件苏绣摆件,绣的是北方的梅花。出生南洋的周拂只在广州见过这种花,因为长乐楼的玉仙姑娘喜欢,他便把整棵梅树移到长乐楼来。
时过境迁,什么长乐楼,什么玉仙姑娘,都成了无所谓的往事,不过这梅花,周拂将它带来槟榔屿了。
周拂面前放着一本《孽海花》,他把书页翻开,里面夹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写满日文的纸片,周拂读得懂日文,知道上面写的什么,另一样是旧手帕一条。他单将手帕拿出来看了看,上面也绣着梅花,遂令他想起自己离开广州前将手帕还给玉仙姑娘的情景,玉仙此时已是自由身,却没有谋生技能,又没有半块田产,实在是前路未卜,可玉仙定定的盯着周拂,眼睛红红的,一滴眼泪都没掉。他就喜欢玉仙这点,识大体,懂分寸。
周拂吸了一口气,天花板吱呀作响,噗噗地掉了小撮尘土,他大声地咳嗽,恨恨地看了一眼头顶的虚空。
尘土也掉到玉仙的手帕上,梅花染尘。
脑海中和玉仙在广州分别的场景里,玉仙的脸渐渐暗淡下去,自己的样子反倒鲜明起来,周拂十分怀念那个年轻又健康的自己。在尘土中又咳了两声,裹紧了衣服,他的病一日重于一日。
第116章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一)
第二站,甘小栗和简行严去了龙宫歌舞厅,他们本来计划从歌舞厅的后门堂堂正正地走进去找人,就算明知找不到蔡咏诗,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抓住歌舞厅的人问问也好,蔡咏诗翘班好几天,这些人总不会毫无察觉。可惜才刚到马路对面,这个计划就被迫搁置了,十来个英国宪兵将龙宫歌舞厅围了起来,歌舞厅正门口的台阶底下红男绿女你推我搡站了满地。
“凭什么封了龙宫?今后让我上哪儿挣钱去?”一个头上戴着发卷、素面朝天的女人喊,她的皮肤透着惨绿,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挂在眼睛下面。简行严认得她,龙宫外面海报上的“十大艳女”之一的金莉莉。
“这你也能认得出。”甘小栗看看海报上的金莉莉,再看看她。
“妆容只是表面,我看的是骨相。”
什么骨相手相,随便吧。甘小栗在人堆里见到了坎贝尔,他的脸印证了那句著名的英国段子——在英国你找不到一片嘴唇。这位宪兵队长笔直地站在一级台阶上,表情严肃地扫视眼前的人,一只手摸着腰间的枪带。
坎贝尔微微扭头,对金莉莉的喊话充耳不闻,他不乏高傲地用中文说:“退后,退后——”他的下属懒洋洋的过来解围,软绵绵地推开金莉莉,就像三天没有吃饭。
龙宫的经理挤到宪警队长面前,是个圆胖的中年,模样和《槟榔晨报》的傅黎荞有些相像。“老总老总,有事好商量。我们歌舞厅做的是正当买卖,这当中一定有什么误会,您看能不能……您的手……能不能放下那个枪带,我们借一步说话。”
“不必了。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歌舞厅和日本人之间有毒品交易,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是整个歌舞厅。”此言一出就像一块铁板,重重的拍在歌舞厅那帮人的头上,金莉莉和另几位泼辣女子顿时鸦雀无声,即便是周围的围观群众,也突然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