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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纪启顺微笑看向她:“在下纪启顺,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女人眨了眨美丽的眼睛,有些懵懂的坐正身子,道:“我叫荀自香。”

荀自香看了一会儿纪启顺,那极为美丽的面容上渐渐出现了好奇的神色。那有些天真的样子,叫纪启顺不由笑了起来:“荀道友为何这样看我?”

对方慢吞吞地道:“没想到真的有这么神奇的仙术。”

纪启顺一愣,随即道:“你没见过吗?”

荀自香想了一会儿,道:“先不和你说这个,我想求你帮我一个忙。”纪启顺点了点头,表示洗耳恭听。

“我是三年前来到中舍城的,找客栈的的时候找到了飞花客栈,觉得还凑合就住了下来。你应该也是飞花客栈来的吧?”她看了眼纪启顺,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才接着道,“这其实是家黑店,我吃了他们的饭菜,就睡着了。结果一觉醒来,就发现睡在了这里。”

“那个掌柜告诉我,要我呆在这里修炼一种功法,等到了引气就放我出去。但我知道,他每年都要擒是个女子,囚禁在此待她们修炼到出窍,就一块儿带出去。出去的人,一个都没有回来过。

我觉得她们可能是死了,因此我便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修炼,以拖延时间。我一直觉得迟早有机会能够逃出去的,今天你一来,我就感觉到了,我想或许可以摆脱你救我们出去。”

纪启顺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来了?”

荀自香从腰间掏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罗盘递给纪启顺:“这是我以前在俗世得到的,可以观察身周十丈内,无论是死是活只要来了,就会有所震动。”

“好东西。”纪启顺端详片刻,将其还给荀自香,笑言道,“可你为何将我拦下?我现在可没办法出去了。”

“若是我不拦你,你才出不去呢。”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荀自香又解释道,“你可发现了没,进我这屋子丝毫没有阻拦?这就对了,我这屋子管进不管出。我刚刚若不拦你,你马上就得露馅。”

纪启顺终于皱起眉:“可是你拦下我,我还是出不去啊。”

荀自香狡黠一笑:“不,你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一口气写完飞花客栈的,但是时间太晚了,下次吧。说起来,你们怎么这么乖啊,我说下次求作收就真的没人收啊(哭晕在厕所)我19号-22号要出去,但是最晚28号前一定会更新一次,大家放心。

最后感谢【徐酒安】妹子投喂的两颗雷,除了唱小苹果,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来报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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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道阻且跻 第二十五章 ·飞花客栈(下)

《(修仙)道阻且跻》作者:舟人

莹白如玉的手掌托着一块儿方寸大小的光面白玉,玉佩光华内敛、水润透亮,其中更有细碎繁杂的金色禁制于内里沉沉浮浮,观之便知其不俗。

纪启顺扬眉看向手掌的主人,心中不由猜忌此女到底什么来历。且不说她的容貌、气度,只看她身上所携物件,便不是她这个修为能够轻易得到的。何况她还是从俗世而来,能够拥有这样精妙的法器,恐怕不是气运太盛、就是背景太深。

荀自香专注的看着掌中玉,有些出神的说道:“你拿了它,自然能够出去。”说罢将手向纪启顺一伸,她不自觉的蹙着两道远山般的蛾眉,宝石似的眼珠里氤氲着朦胧的情愫。

看她这副情状,纪启顺不由调侃道:“这样难得的好东西,道友竟然也舍得借给我?万一我取了此物,便一去不返,那你又该当如何?”

“难得?”闻言,荀自香猛然抬头看向纪启顺,有些急促的追问道:“这东西很难得吗?”

纪启顺有些惊讶对方这样夸张的反应,沉吟片刻,方道:“说难得,其实不太难得;说不难得,它也确实难得。”

说到此处,她也觉说得太绕,便又解释道:“此物乃是一枚玉简,其中储存了术法,可供修为低微者使用。说它不难得,是因为只要修为达到出窍,都可以自行制成;说它难得,则是因为道友从俗世来,那儿莫说出窍修士,就连养气修士也是鲜少出没的。”

荀自香又问:“也就是说,对于俗世中人来说,很是难得了?”

纪启顺颔首:“可以这么说。”

话音未落,便见荀自香蓦地松开眉头,抿唇一笑。她本就生的再貌美不过,现下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便更添了三分明媚意态。比之原先的冷然孤高,又是另一种迷人风情了。

见她笑得动人,纪启顺却不由在心中叹道:“古人言‘此曲只应天上有’,我却要说‘此女只应天上有’。然而这般天人落入凡俗,也不知是福是祸、是好是坏了。”

“实不相瞒,这块玉佩其实是一位恩客[1]赠与我的。”荀自香垂眸凝视玉佩,旋即又笑言道,“其实说是恩客只怕也是高攀了……”

纪启顺讶异于对方的交浅言深,只是她并不愿意倾听对方的秘辛,便微笑插口:“时间恐是不早,不如在下先行告辞?”

荀自香晶亮的眼眸微微转动,又透出了些古灵精怪的意味:“你不必担心,我对这事儿比你怕是上心多了!这会儿姚宪之必然已经发现你不见了,定在到处寻你。一会儿等他找上门来,你再同他一块儿出去,岂不轻松?”

纪启顺见她想得明白,便又扬眉问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不自己拿了此物逃出去?”

荀自香轻哼一声:“你当我傻么,我修为低微,即便用这物逃了出去,又能逃多远呢?无外乎是出去放放风,完了再被姚宪之逮回来罢了。这般打草惊蛇,我怕是也没有第二次离开的机会了,真个赔了夫人又折兵!”

纪启顺还是笑:“荀道友聪慧过人,某难望项背。”

“要我说,你不过是不放心我,怕我与那姚宪之是一伙的!”荀自香哂然一笑,她虽生得柔美,说起话来却十分直率,“所以我才要与你说我的来历,若是不说,你恐怕更要疑心与我。这样一来,且不是更要平添许多波折。”

见她这样直率,纪启顺也不恼、也不遮掩,反坦白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还请道友见谅。再者,难道姚道友不是一个好同伴?”后半句话,却是带上了半分的调侃之意。

荀自香皱了眉,道:“你不必这样试探我,我并不喜欢他。”

“是我唐突了。”纪启顺温言道歉。

她并不反驳,是因为之前见到荀自香对玉佩展露出的情愫,她便确实在心中存了怀疑。她本并不是多疑的人,但是自从经历苏方的事情后,便不免在接人待物上越发谨小慎微。再者,姚宪之此事确实颇多蹊跷,不可不小心。俗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幸而荀自香似乎也并不很在意:“你确实是唐突了,为了你能够安下心来,我将来历细细道明,其中真伪想必你自可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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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荀自香还不记事儿的时候,她的父母便死于一场意外,一家人独她活了下来。其实那会儿她还不叫荀自香,她爹妈死前还没来得及给她起名儿,只有个叫“翠花”的乳名。

翠花儿啊,就受着村民们的接济、吃着百家饭,一天天儿的混到了六七岁。这时候她虽还小,但也出落得十分标致了。

隔壁的王大娘看着翠花儿就忍不住叹气:“翠花儿这样的,出去说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怕是都没人不信,真可惜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小姐的身子,丫头的命。

也不知是这王大娘乌鸦嘴,还是她命该如此。才说完这话儿,隔天翠花就不见了。后来依稀听说这丫头是被拐子拐走了,虽然还是有人报了官,但谁都明白这丫头是不可能找回来了。

这拐子见翠花长得标致,便没往那些下作的地方卖,而是卖去了城里一家青楼。那鸨母也是识货的,将她买下后也不准她做那些粗使活计。且请了名师教以琴棋书画等,又为她起了个风雅的名儿,决心将她培养成花魁一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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