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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田恬的眼神从戒备到狐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正打算以身搏虎、然后光荣地以身饲虎,却发现老虎邀请他一起打局桥牌。

“……唔。”田恬被委以重任,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还没来得及傲娇之时,就开始任劳任怨地读稿。

田恬是从他上次惊鸿一瞥的搞笑文开始看的,看的时候很开心,看到结尾就不笑了,甚至眼眶微微泛酸。其后几篇里,他看得要慢一些,仔细一些,同样得,也很容易在结尾处红了眼圈。庄墨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

等他全部看完,庄墨问他:“怎么样?”

“嗯……还不错。能驾驭很多题材和风格,脑洞很大,很会做设定,科幻也好奇幻也好,设定都很吸睛。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说什么共同点,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但是,”田恬加重了这两个字,希望他的转折能让庄墨惊慌失措,“虽然他的人物细节处理得没有问题,人设也立得住,但有些主角让人喜欢不起来,不讨喜。他结尾又总是处理得很仓促,戛然而止,就总觉得故事的完整性还差一点——而且他好像只写过一篇he,其他全都be了,太惨了吧!为虐而虐啊!”

“我不是要听这个。”庄墨淡然,“我是问你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感。你觉得这些故事,你在平时会去看么?”

“be不看。”田恬答得非常干脆利落,“生活已经很凄惨了,我为什么还要去故事里受虐?”

“在你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又不知道be还是he。”

“如果在网上,我会看评论。he难道不是网络作者最起码的操守么?!”

“那你看了开头以后,看得下去么?”

田恬点点头:“他的故事悬念感很强,因为他的设定总是别出心裁,我即使不喜欢他的人物,也不得不看到结尾,因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

“你看了这些文章会想关注作者么?”

“当然。”田恬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他一点都不想奉承庄墨的作者,但鉴于他看了洗灰将近5万字的免费故事,他已经对这位作者产生了一丁点感情了。田恬不愿意说一些恶意中伤他的话,即使他听不到。

“你看他的稿子,觉得费劲么?”

“有点。”田恬实话实说,“他有些句子写的太长,咬文嚼字;有些设定和情节太复杂,我一个文科生根本看不懂。”

庄墨点点头:“那如果你关注了这个作者,他发了一篇新的稿子,你会在什么时候去阅读?”

田恬想了想:“如果他全是he,我会愿意每天睡前刷一发。不过不能太烧脑,平时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很累,不想动脑子。”

庄墨把他的意见全都记录下来,完成了这次调研。

他选中田恬做试读者,因为田恬是个95后,从小浸淫二次元,他和现在的小孩子所接触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口味也是一样的,他的眼光代表着一批正在成长中的核心消费群体。在畅销书界,有这么一句话:谁征服了初中女生,谁就征服了一切。对于任明卿文章中出现的问题,庄墨了如指掌,但庄墨想要知道:小孩子对他到底什么感觉,欢迎还是讨厌?接受还是抵触?这关系到他未来能发展到什么层次。庄墨希望把他捧到后网文时代代表人物的位置,他的文字感觉能不能吸引95后甚至00后,这是关键。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当作家是一种什么体验?

创造世界。

第14章 他们开了房,然后疯狂地赶稿

qq上,可达不是鸭传来了新开篇,田恬短暂地从失去作者的恐慌中解脱,继续指导改稿。整个下午,田恬几乎都在手把手教他怎么写,有时候甚至想自己撸袖子上。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微博上坐拥8万粉丝的读物博主,写作功底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他的粉丝都是买的么?脾气倒是与粉丝量呈正比。

而洗灰却非常安静,只在傍晚发来一条消息,为自己没能及时完成作品表示道歉。

虽然不是他的作者,田恬却为他着急:“审稿会安排在明天早上,你晚上要上班,还有时间写么?”

洗灰:抱歉,我也不确定

一口咸:写了多少字了?

洗灰:一万左右

一口咸:还差多少

洗灰:差高潮和结尾

一口咸:那赶一赶,能写完么?

洗灰:我尽量

田恬转头通知庄墨:“你的洗灰明天可能交不了稿,你做好心理准备。”他本来应该幸灾乐祸的,但是可达的稿子也还差了一半,以至于他对庄墨的态度近似于唇亡齿寒、兔死狐悲。

庄墨抬起那双深邃的眼睛,平静地凝视了他半刻,然后“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玩手机。指针到了五点,叶瞬像昨天一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而庄墨却没有挪窝的打算,甚至在天黑以后询问加班中的田恬和烈火哥需要什么外卖。

烈火哥写完卷首语,检查了自己的待办清单,发现还有定稿本期杂志封面、撰写本期作者访谈、审核叶瞬上交的白殇殇新书《过去的我们都哭了》上市营销方案、走访24个报刊亭进行市场调查,并拜访7个经销商。这样的工作量对他来说稀松平常,他站起来,打算到天台上做三十个俯卧撑、练一会儿哑铃,算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微小补偿。可是,就在他刚刚抓起哑铃的一刹那,他桌子上的电话机又铃铃铃地响了。

“帮我接一下!”烈火哥实在不愿意打断自己的健身时间。

田恬听到传唤,不确定地扫了圈办公室,发现只剩下自己和庄墨,而庄墨摆明了他不想去。田恬从未见过如此下流无耻之人,他实在想不出庄墨除了跟洗灰说了两句话之外还干了什么。

田恬气哼哼地走过两排办公桌,拎起了听筒:“喂?!”因为一肚子火,他的语气非常粗鲁。

对面愣了一下,似乎他的一生中还没被人这么粗暴地对待过:“请问是《新绘》杂志社么?我是观文的许唯,你们主编在么?”

田恬觉得许唯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不在,他住院了。”

许唯听到这个消息颇感诧异:“那现在你们的执行主编是谁?”

“烈火哥。”

“他在么?”

田恬看了眼厕所的方向:“他不太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

“请你明天上班让他把《夜航船》的版面发过来,我们这边要审核一下。”

“诶?”不是说不登《夜航船》么?

“有什么问题?”许唯的声调微微上扬。

田恬既没有主见,又欺软怕硬:“没有!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新来的!”

许唯轻笑了一声:“好的,麻烦你了,再见。”

“再见。”

不一会儿,烈火哥健身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也跟田恬一样惊讶:“我们不是不登《夜航船》了么?难道主编没有跟许总那边沟通好?”

“他沟通了一半,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庄墨提点了他们一句,“所以观文那边以为一切照旧。”

烈火哥难以置信:“他们那天还吵了架!”

“那可能许总以为他吵赢了吧。”

田恬同意他的看法:“在他们眼里,《新绘》拒绝刊登谭思的新书,这根本不可能。”他从许唯低沉悦耳的嗓音中听出某种傲慢,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

办公室里气氛压抑,这状况棘手得很。

最后田恬忍不住问:“那现在怎么办?”

烈火哥想了想,抓住了听筒:“反正主编已经决定了不登,我直接跟许总挑明了吧。”

“慢着,”庄墨叫住了他,“观文在跟京宇谈收购?”

“……嗯,有这回事。不过《夜航船》合作不了,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不单是黄了,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正面刚上观文,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但事情到了眼前,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如果观文从中作梗,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

“先拖着,让他以为一切照旧。”庄墨道,“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现在惹火了他,谁知道会怎么打压胁迫。新刊就要上市,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想不到,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有一天会派上用场。

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庄墨看看时间不早,拎起西装起身要走。田恬忍不住问:“你去哪儿?”

“泡吧。”

田恬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

庄墨走进魅力四射的时候,酒吧刚刚开门。乐队在舞台上调弦,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保洁在拖地,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

随着夜色渐深,外面逐渐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喧嚣,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欲聋。

庄墨扫了眼手表,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叫来侍应生,点了一瓶红酒。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这位先生既不唱歌,也不应酬,一个人枯坐了半天,真是个怪人。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这种好奇在他塞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任明卿说完之后,有那么几秒钟,他站在那里,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感觉,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

“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写。”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

庄墨解释道:“这里是酒吧吧?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你不要害怕,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带了电脑。”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摆在了任明卿面前。

任明卿落荒而逃:“不用了,庄先生,不用了……”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与其被人照顾,受人恩惠,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经理骂他磨洋工,他定了定心神,专注于眼前的工作。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庄墨已经手插着裤袋靠在吧台边上了。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素来严肃的唇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

“……三个钟一千,不能再少了。”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

“我不!”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他不想自己赚钱,却让庄墨破费。他虽然软弱又残疾,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

经理啧了一声,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有人看上你了,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你他妈良家妇女啊?!”在这里工作,这种事惺忪平常。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感兴趣,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要是在平常,哪儿轮得到他。

“不不不是啊……”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

这个时候,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你可以拿到稿酬后,把钱结给我。”

“……”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仔细想想,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我不一定会过稿……”

“看来你一定要过了。”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替他做出了决定。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回头问:“能带出去么?”酒吧太吵,不是好的写作环境。

“不能!”任明卿焦急道,“带出去更贵!”

经理:“……”他没听错吧?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

坐在不远处的白殇殇目睹了这一切,觉得她立刻、马上、现在就要跟叶瞬分享这个八卦。这倒不是说她不在乎两位涉事人的名声,而是如果不让她说出去,她就要死了。她不想做一个卑劣的女人,但她更不想做一个憋死了的女人。

花眠:上回你和烈火哥过来酒吧里,还带来个人,他是谁?

叶瞬:新招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