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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六章:瓮中捉鳖

听到陈当归这话,安妍两姐妹非但没有生气,竟反而显得有些愉悦。

“走就走呗,我们还能不放心你吗?”

不仅安妍这样说,连一向冷冰冰的安冉也道:“你多走几天,我们也就能多留几天。”

双方的关系很微妙。

因为在一个多月前的时候,安妍两姐妹是韩家派出来的杀手,是来杀陈当归的。

因为韩家背叛了安妍两姐妹,而陈当归又恰好能帮两姐妹清除体内毒素,所以双方就达成了一个君子协议。

结果三人在一起住了一个多月,感情迅速升温,竟有种亲人同居一般的感觉了。

眼看着还有十来天,她们就得离开了,安妍两姐妹心头竟有些不舍。

因为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她们已经完全能确定,陈当归之前和她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了。

别人感觉不到,但她们自己却能感觉到,体内的毒素正在一点一点消除。

不仅如此,毒素消除的同时,她们的修为并没有丝毫的下降,身体也愈发康健。

这就说明,等七七四十九天结束之后,她们将彻底痊愈,也就是她们离开盛云居的时候了。

可这种平静的日子,过得她们生出了依赖性。

既依赖盛云居,也依赖这平静的日子,甚至……有些依赖于陈当归这位同居者。

可她们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多逗留几日呢?

倒是陈当归多走几天,她们就能晚几天痊愈,也自然能在这里多呆几天。

而见两姐妹居然有这种情绪转变,陈当归颇有几分意外。

但这样也好。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也发现了两姐妹的真诚可爱之处。

安妍成熟稳重,善解人意,知书达理。

安冉虽然杀气很重,但内在却很单纯,只要是自己的朋友拼了命也要帮,如果是自己的仇人,那就拼了命也要杀。

陈当归竟也有些舍不得这两位朋友了。

而且,他最初的意思,不正是同化她们,希望她们为自己效力吗?

两大化境巅峰战力,对他而言,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行吧,你们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

陈当归又和两姐妹聊了一会儿,然后便开车离开了盛云居。

作为一位先天之体化境高手,陈当归刚到归胜投资门口的时候,就从伪装成落魄社畜的大工身上察觉到了一抹杀意。

确定了大工身份之后,陈当归进了归胜投资。

他简单地在办公室坐了坐,喝了杯茶,找白小七问了一些关于公司最近的事态。

眼看天快暗了下来,陈当归这才优哉游哉地离开公司。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陈当归裹了裹身上的大衣,故意没有开车,走到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一包烟,然后又和小卖部老板侃了几句。

“老板啊,你在这儿干不少年了吧?”

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

见陈当归皮包里都是钞票,顿时意识到陈当归是个有钱人,当即眼睛一亮,也不顾陈当归打扰他生意,和陈当归聊了起来。

“是不少年了,粗略算下来有八九年了。”

陈当归点燃一支香烟,挑眉道:“那附近有什么好的羊肉汤馆没?这大冬天的,忒冷了点儿,想整两口羊肉汤暖暖胃。”

“羊肉汤?嘿,你真是问对人了!”

小老板立马有些得意,道:“这一到冬天,遍地都是羊肉汤馆,可要说这一片哪一家羊肉汤馆最好,知道的人还真不多!要不是我在这儿干了十多年,而且和那家羊肉汤馆的老板有些交情,这事儿指定也摸不透。”

“是吗?”

陈当归递了一支香烟给小老板,咧嘴笑道:“那得劳烦您给指条路了。”

小老板立马伸手在外面指了指,道:“你就顺着这条路朝前走,红绿灯右边儿有一条巷子,巷子门口有两家羊肉汤馆,他们要是拉你进去吃饭,你甭管。你顺着巷子朝里面走,有一家羊肉汤馆是建在弄堂里的,很偏,连个门头都没有,普通人找都找不到。但很多市中心的那些有钱权贵,大老远开着劳斯莱斯去喝,人家在院子里现场宰羊,所有汤和料,都是人家祖传的秘方,那叫一个地道!人家还不收徒弟,全京城只那一家能喝到!”

“是么?”

陈当归咧嘴笑道:“那我无论如何得尝尝去,就两步远儿,也不开车了。”

说完,陈当归向小老板道谢,然后便裹紧大衣,缩着脑袋,向小老板指定的羊肉汤馆走去。

作为化境强者,而且还是先天之体,陈当归根本就不怕冷。

就算穿着一条短袖在雪地里躺一晚上,陈当归也能毫发无伤。

他之所以做出这幅怕冷的样子,是要向大工透露一个信息,自己只是一个怕冷的普通人,没有战斗力在身。

另外,陈当归之所以向小卖部老板询问羊肉汤馆的下落,也只是为了找一个不开车的由头。

他如果开车离开,就算大工能跟上,他故意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大工会不起疑心?

通过寸头给出的资料来看,大工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专业杀手。

如果陈当归不把戏给做全的话,恐怕大工是不会上钩的。

按照老板的指点,陈当归向羊肉汤馆所在的方向走去。

而那个蹲在归胜投资对面的落魄社畜,也立马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压低了一下帽檐,缩了缩脑袋,向陈当归所在的方向根据。

大工的确很专业,他和陈当归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三十步左右。

这个距离,既不会引起被追踪者的警惕,也不会因为被追踪者的忽然拐弯而失去追踪者的痕迹。

就这样,陈当归在前面带路,大工则在后面跟着。

看着前面那个怕冷的年轻人,大工眼中掠过一抹杀意,手也伸向了怀中的匕首。

他有枪,但枪只能在荒野中使用,当街杀陈当归的话,必须用刀,不然很多麻烦无法清理。

他是专业杀手,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他甚至已经想好,刺陈当归身上的哪一个部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