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女娲娘娘这一掌,可谓不留半点情面,非要给明潇阳一个好看。
枉明潇阳以聪明人自居,虽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一个很聪明的家伙,但却忘记了一件事。
那就是,女人的心眼很小,很小!
刚入洪荒,窃取的诸天本源,来不及瞒过这一方世界的天道,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身份。
女娲娘娘已借助彼此间的因果,找上门来了。
这个关口上,明潇阳一身本事,发挥不出几分,简直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嘭!
身化流光的明潇阳睁大眼睛,眼睁睁的看着那裹夹着无边力量的玉手向自己拍落下来。
“女娲,你!”
愤怒且惊恐中,明潇阳整个人被一把打落,向洪荒大地落去,消失在女娲掌下。
“咯咯咯。”恰时,洪荒天道的排斥力开始运转,逼得明潇阳再无半点选择。
此时,已经来不及精心寻找一个合适的身份了,只能听天由命,先取得一个合适的身世。
未能找到最好的身份,不是一般的糟糕。
………………
唰!
在应劫之人进入洪荒时,给对方好看,以这等方式报复,不得不说,女娲的心眼不是一般的小。
洪荒世界的一众大能,基本上都在关注应劫之人,却都想不到,女娲会做出这种事。
待女娲一把将明潇阳从天穹上打落,三清,天帝,东皇,接引准提之辈,才反应过来。
霎时,一道道神念在虚空中交织,飞快交换信息。
“女娲,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只是给这个有点讨厌的小子,一点教训。”
“教训?你知不知道,他意味着什么,是你能随便撒气的对象吗?”
“为什么不是,得罪我,就应该受到惩罚。”
………………
争吵中,一道道神念凝聚成形,众人几乎大打出手,最终还是罢手。
事已至此,计较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反正应劫之人没死,迟早有一天,还会再次出现。
不过,东皇天帝,以及三清之流,都在心里给女娲打了一个不可招惹的标签。
也不知这应劫之人到底哪里得罪她了,让她明知道,应劫之人意义重大,也要出手。
以后还是不要得罪这个女人的好,要不然,一个不小心,连自己怎么倒霉的都不知道。
紫霄宫中的鸿钧道祖一言不发,恍如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对于无情无爱,无私无我的道祖而言,一切皆是天道,即便灭世魔神脱困,也是天道运数。
应劫之人到底能不能逆转乾坤,一点都不重要。
………………
洪荒大地。
此刻的洪荒,尚不是封神大战之后,四分五裂的洪荒大地,而是一块完整的陆地。
自人族被女娲创造,已经过去整整数千年的时间。人类自最初的懵懂蒙昧走出,遍布整个洪荒世界,创造属于他们的辉煌。
相比起巫族与妖族,人类在天生体质上,要弱小不止一筹,却多了巫族与妖族所没有的创造力与学习能力。
聪明的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改善自家的生活,让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
更观察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存在,参悟出最基本的修炼之法。
短短几千年,人族就诞生了上百位天仙,数十位玄仙,以及几位真仙。
在这准圣满地走,金仙不如狗的洪荒时代,这点力量,当然算不上什么。
可人族已经拥有了最为基本的自保能力,不复往日里的弱小。
随着人族的崛起,不可避免的与巫族妖族发生了冲突。每每为了争夺地盘,采集食物,都能爆发混战。
在强势的巫族与妖族面前,人类自然不敌,几乎每一次都只能选择息事宁人。
甚至不惜将内部美丽的姑娘送出去,以此换取敌人的饶恕。
人族天生道体,又沾染了女娲娘娘的气息,男子英俊,女子漂亮。比那些妖娆古怪的女子强多了。
不少妖王与巫人都喜欢带几个回去,成为自家的姬妾。
巫族,妖族,人族,就这样以一种让人类无比屈辱的方式,进行联姻。
联姻后,少不了生下孩子。
对于这些混杂两族血脉的混血儿,无论是妖族,还是巫族,都不太能接受。
在妖族看来,这些混血儿介乎于人妖之间,潜力不大,留之无用;于巫族认知中,混血儿的出现,是对他们体内盘古大神血脉的玷污。
因而,这些混血儿大半都是驱逐出去,任凭他们自生自灭。
这些孩子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到抛弃,只能在洪荒大地上流浪。在一些偶然情况下,会再一次被人族接纳,培养起来,以继承了强大血脉的孩子充当打手,或者再一次送出去。
人族,巫族,妖族,都不愿接受这些可怜的混血儿,将之视为耻辱与走狗之流。
或许人族为了求得生存,进行这种屈辱的联姻很可怜,可这些从生下来就意味着错误的混血儿,比他们更加可怜。
………………
洪荒东部的一片大山。
山脉环绕,将一小块平地簇拥其中,高达数百丈的山脉上,山泉奔涌,飞溅而下。
平原上,存在着一个小小的村落。
说是小村落,实际也有数千人之多,乃是人族烈火部落聚集之处。
这一刻,村落之内,一片混乱。
无数身穿兽皮树叶串联在一起做成的衣物的人族男女,关注着村落西南角。
“啊!”
“阿玉使劲,使劲啊!”
“不行,我快没力气了!”
…………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自这一栋茅草屋中传出,久久不息,引得他人观看。
自内中传出的动静可以判断,应该是一个姑娘在生孩子。
阿玉,是一个混血儿。
三十年前,一位妖族的大人物路过这里,一时兴起,宠幸了阿玉的母亲。
事后,那位大人物转身就走,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哪知阿玉的母亲,一炮就中,生下阿玉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族长本来想将这个孩子丢弃。
可转念一想,或许居住在附近的巫族部落会喜欢,就将阿玉给留下,养大成人。
三年前,阿玉被派去服侍附近共工部落的一位大巫。那位大巫很喜欢阿玉,留在了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