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赫连诛从里边探出脑袋:“软啾!”
阮久从位置上跳起来:“不许这样叫我!”
赫连诛伸出低低地挂着一只衣袖的手,软了语气,撒娇道:“软啾……”
“你还是小猪小狗呢!”阮久走到屏风后边,“连衣服都不会穿,小蠢蛋。”
鏖兀的衣裳大都是皮毛或粗麻制成的,不怎么漂亮,更不复杂,赫连诛搞不懂大梁的衣裳,也很正常。
偏偏阮久现在不高兴,看他也不顺眼。
阮久拽起另一只衣袖:“这里。”
赫连诛把手臂穿过去,阮久扯了一下衣襟,低头帮他把系带系上。
阮久低头的模样格外乖巧,他生得白,脸小,但还有些婴儿肥,看起来就软乎乎的。
赫连诛之前没注意过,现在看见了,十分好奇,便凑过去看他的脸。阮久被他忽然凑过来吓了一跳,伸手捏住他的脸:“干什么?”
赫连诛便用脸蹭蹭他的手,阮久按住躁动的“小狗”,低声训斥:“别乱动。”
赫连诛笑了一下,阮久捏着他的脸:“我知道你听得懂汉话。”他直把赫连诛捏成个小金鱼:“图鲁跟我说的,你这个心机小狗。”
一听这话,赫连诛目光一暗,终于舍得开口说汉话了:“软啾,我不是故意的,我只听得懂一点点汉话,真的。”
“听起来可不像。”
方才这一串话,他说得可标准了。
阮久盯着他:“跟我念。”
赫连诛点头:“嗯。”
“阮。”
“久。”
“阮久。”
赫连诛:“软啾。”
阮久不说话了,赫连诛又喊了一声:“软啾?”
阮久拿起搭在一边的腰带,围在赫连诛的腰上,然后狠狠一抽。
“软啾死了!”
阮久转身要走,却被赫连诛拉住了衣袖:“软啾,不要告诉别人我会汉话。”
阮久回头:“那你以后不准叫我‘软啾’。”
赫连诛摇头:“那就让他们都知道吧。”
他坚决捍卫自己喊“软啾”的权利。
*
几个伙计搬了面大铜镜进来,赫连诛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第一身梁国衣裳。
“臭美。”阮久这样说着,并且在旁人的劝阻下,屡教不改,理直气壮,“反正他听不懂汉话。”
赫连诛回头。
我听得懂!
阮久扬起头,哼了一声,反正你在别人面前“听不懂”。
气氛不是很好,一个伙计捧着托盘出来打圆场:“使臣也可以试试把头发束起来。”
赫连诛拿起托盘里盛着的玉冠,漆黑的眼睛看向阮久,显然是想让阮久帮他弄,但是阮久扭过脸去不理他,径自站起身要走:“我先回去了,衣裳有什么地方要改的,跟裁缝说去。”
格图鲁为难地唤了一声:“阮小公子?”
阮久才走到门前,就和从外面走进来的两个人撞上了。
萧明渊与魏旭同他打了招呼,萧明渊道:“刚看见你们家的马车在下面,就知道你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送衣裳。”阮久问,“你还看见我哥了?”
“嗯。”萧明渊皱眉,“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又不能活吃了你哥。”
魏旭用手肘捅了捅他,提醒道:“你前几天才说过阮久哥哥坏话,我们都听见了,你说他怎么没在西北……”
萧明渊自觉理亏,反手怼了他一肘,但也没有再说什么。
阮久又问:“你们两个来这里做什么?”
“本来想去打马球的,出宫的时候被父皇看见了,父皇就让我过来喊……”萧明渊看了一眼赫连诛,捧读道,“尊贵的使臣,一起去马球场参观。”
他问阮久:“你去吗?”
阮久捏了捏左手,觉着不是很疼了,便点点头:“当然去。”
于是萧明渊让魏旭去请人,自己与阮久就站在原地等着。却不想赫连诛听过魏旭传话,拿着玉冠就走到了阮久面前。
给我扎头发!扎好头发才能出门。
他倒是聪明得很。
阮久看了他一眼,拿过玉冠,气鼓鼓道:“知道了,知道了。”
*
赫连诛的头发有点硬,但正是因为有点硬,摸起来毛扎扎的,阮久才觉得舒服。
这回真要梳起来,还是有些麻烦的。
阮久挽着衣袖,用木梳蘸了蘸水,给赫连诛梳头。
萧明渊与魏旭抱着手,在旁边等着,一面闲聊。
“对了,你们家没有……”萧明渊摆手让伺候的人都下去,等房中只剩下他们几个人时,才继续道,“你们家最近没收到宫里的帖子吧?”
阮久问:“怎么了?”
“后天有个宫宴,给鏖兀大王选王后的,请了一些官员家的公子。”
阮久想了想,摇摇头。
他这几日都待在家里,要是宫里有人过来,他一定会知道。
“那就好,大概父皇一时间也没想起你们家来。”萧明渊不放心,最后嘱咐了一句,“不过你也小心点。”
“嗯,我知道。”阮久点头,咬了咬腮帮软肉,“这个鏖兀大王……真是烦死了。”
赫连诛:???
他脑袋一歪,看向阮久,眨了眨眼睛,试图提醒:“软啾!”
阮久按住他的脑袋:“别这样看我,没用。”
第13章 三只狗勾
赫连诛的头发又多又厚又硬,摸起来舒服,梳起来费劲。
阮久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帮他把头发梳好。
“好了,这下我可以走了吧?”
赫连诛起身,挽住他的手。
当然可以!一起走吧!
*
驿馆外,阮久走到自家的马车边,双手攀住窗户,对里边的阮鹤道:“哥,萧明渊他们请我去打马球……”
不远处的萧明渊大声道:“放屁,谁‘请’你啊?”
阮久回过头,握起拳头,朝他挥了挥,然后转过头,继续对兄长道:“哥,你要去看我打马球吗?还是我们找个茶楼……”
阮鹤温声道:“看你打马球。”
“好耶!”
阮久随机吩咐小厮把马牵来,再让车夫调转马车。
他回头看见黏在自己手上的赫连诛,有些无奈:“你去找萧明渊,是他请你来的。”
赫连诛彻底贯彻自己“听不懂汉话”的设定,眨巴眨巴眼睛,就跟着他了。
那头儿,萧明渊也吩咐侍从把自己的马牵来,又道:“再牵一匹马给赫连使臣。”他带着些小小的恶意:“要小马,万一赫连使臣爬不上去就不好了。”
他话音刚落,格图鲁便上前行礼,他一面说,魏旭一面翻译:“他说,赫连使臣不会骑马,他已经派人去套车了,不用麻烦殿下了。”
萧明渊十分震惊:“有没有搞错?鏖兀人不会骑马?”
鏖兀是游牧部落,据说七八岁的孩童在马背上都如在平地。
原本阮久也有点惊讶,但他为了怼萧明渊一句,牵着赫连诛就上了前:“大惊小怪,不会就不会嘛。”
“那你带他。”
“我带就我带。”
正巧这时,十八也牵着马过来了。
阮久接过缰绳,利落地翻身上马,朝赫连诛伸出手:“上来。”
格图鲁紧张得连鏖兀话也不说了:“阮小公子,使臣从马上摔下来过,他这几年都没再骑马,马车马上就套好了,还是……”
“我骑马很稳当的。”阮久朝赫连诛晃晃手,让他快点过来。
他今日穿的是牙白色的衣裳,衣上带着的淡黄,像是日光染上去的,挥动的衣袖像是一片沾染了朝霞的云彩。
明亮又不刺眼。
鏖兀人赶着马车过来了,格图鲁松了口气,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赫连诛就握住了阮久的手,迅速上马。
抓住最后时机!
阮久的双手环在他腰两边,说了一声“走了”,马匹便缓缓地迈开了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