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其实不需要另起一篇的,
但是为了美观起见,我犯一下强迫症。
这一手,以后要是无伤大雅,我会留着的,
有影响就再犯一次,这倒不是什么大事。
那有大事吗?
有,洛琛来了。
洛琛来了算什么大事呢?最多也就打打嘴仗然后打一架嘛。
别人故事里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都能打出审美疲劳,
我这里,前前后后也就三天功夫,
这一群人,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顾铭现在眼睛都是红的,
估计不是打的,就是困得,打现在都快打麻木了,
现在这没头没尾也没什么激情,这要是都能红眼,那道理上说不过去。
而且,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招,
白尾鸢的鸟嘴都快啄秃噜皮了,
哪还有什么新鲜感啊?
这么一分析,事情好像就没那么大了。
不过架还是要打的,
如果喜欢我的人多的话,可能会制造很多话题,
像金庸体系里的,隔空论武的命运,可能也会轮到我笔下的这些角色,
那与其让大家脑洞开上天,不如我不定期设置两个参照物。
抛开那些有的没的不谈,场上这个情势,有的打吗?
没有。
“看起来皆大欢喜啊,人也自由了,女朋友也来了,还交了一圈朋友,
没什么事,要么就好走不送?”
洛琛想劝退一波人。
那当然了,两个胶佬带着三个新手拼模型,拼出来算谁的?
就算这边拼得比那边八个新手快,对比有参考意义吗?
也没有。
而且场面可能适得其反,可能是这几个大佬其实没什么能耐,
万一凭着“惟手熟尔”的优势,没带动,那不是更埋没了这一群好苗子。
NBA里,当家球星够分量但废队友的例子还少吗?
话题都扯哪去了,总之一句话,这两个人最好不在此地。
“我们走了,他们怎么办?”
不知道是象征性还是发自内心,戏满楼问了一句。
这边当然不可能说走就走,始作俑者就杵在眼前了,
又不是没搞头,丢下旁人落荒而逃,不要面子的咯?!
面子当然要给啊,对不对,
“普罗米修斯,把这两个人叉出去——啊,不是——架出去。”
瞧瞧这用词,多讲究。
“他连个野怪都清不掉,何德何能把我们…啊——”
话还没说完呢,戏满楼就顺着脚底新开的洞掉了下去。
洛琛给面子,普罗米修斯可不,
说白了,这项救援活动,每一环都不是特别重要,
如果一步步顺利展开的话,那所有人不过是棋子,你跟棋子客气什么。
理都是这么个说得通的理了,更何况普罗米修斯人是怎么个人,大家也有数。
不过跟那边那位女士就另当别论了,
这是出于绅士风度,虽然不知道这位神使存在的那个时期有没有那种东西,
不过,既然同时期
——也就是春秋战国
——中原连打个仗都那么讲规矩的话,那么可以相提并论的西方启蒙时期,应该差不到哪去。
“女士,这里好像不太需要你插手,能否麻烦您暂避锋芒?”
曲晚秋欣然应允,优雅地退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