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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280节

想起来泰和县之前,还是爱德森硬拉着他来的,哈维原本觉得不爽,但是现在看到苏清风后,他甚至都有点感谢哈维了。

他已经定好了接下来的行程了。

一日三餐,都要在泰和宾馆内吃!

而且点名要苏清风专门为他做菜!

眼看苏清风居然还和这两个外国人认识,鲁师傅和薛师傅都有点懵。

尤其是薛师傅,忍不住发出由衷的感慨。

这个新来的小师傅,路子果然很野!

第241章 你听说过我的大名吗?

泰和饭店内。

鲁大头看着和哈维你来我往,谈笑风生的苏清风,脸皮子微微抽了抽,转过头,看向一旁的薛师傅:

“他有这本事,还来抢什么掌勺大师傅的位置?早说啊,我直接让给他都行。”

听着鲁大头的嘟囔声,薛师傅险些笑出声来。

这个鲁大头,在这种境地之下,还不忘记给自己找补。

而另一边。

哈维则是在认真地爆菜名。

“我想吃红烧茄子,炸萝卜丸子,京酱肉丝,葱爆羊肉……对了,听说这儿的血肠不错?”

听到这句话,苏清风停下来手中正在记录的笔,抬起头来,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您知道血肠是啥吗?”

哈维本来就不大聪明,听到苏清风这个问题,更加迷惑了,脸上懵懵的,看起来,有一种不大聪明的感觉。

他愣愣地接了一句,“是什么?”

苏清风大致讲述了一下,“血肠是由猪羊肉放血,加入猪肉、羊肉,以及各种调味料,捆紧扎实,把血肠放到锅中煮熟。”

先不提这调料中,有着各种哈维不喜欢的洋葱末和姜粉,单是听到那血肠是用牲畜的鲜血制作而成,哈维就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些华国人……怎么什么都吃?!

就见他抽了抽嘴角,“算了,我突然也不是非要吃血肠了。”

鲁大头有些惋惜。

他做的血肠,就算在整个黑省,那都是排得上号的。

这血肠,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秘方,绝对比苏清风好得多。

想到这里,鲁师傅忍不住毛遂自荐了一下,“其实血肠的味道确实不错,真的不尝试一下吗?”

哈维肉眼可见地犹豫起来。

倒是旁边的爱德森,见他因为华国人的三言两语,就真的有点心动的样子,觉得不可思议。

“哈维,你疯了吗?这种猪血羊血做的东西,你居然想要尝试?多脏啊!”

哈维看了爱德森一眼,忍不住反驳,“你之前吃胡椒猪肚鸡锅的时候,可没那么说。难不成猪肚就是一个好东西了?”

爱德森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

哈维眼见自己把这个老对头的话堵死,心情愈发好了。

他想了想,语气轻快,“试试吧。”

大不了到时候吃不下,给那些华国人吃。

一旁的领导,见几个外宾,尤其是外宾当中的大少爷,被几个大师傅哄的挺开心,就连说话时候的态度,都是软软的,平易近人的。

丝毫没有先前用下巴瞧人,浑身扎着刺那样的感觉。

饭店经理看到领导赞赏的眼神,也忍不住挺直脊背,莫名其妙就有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这就是咱们泰和宾馆的业务能力!

不管是服务生还是后厨的大师傅,放出来后,那就是各个都能打!

等到这一餐结束的时候,哈维还有些恋恋不舍。

回房间的路上,爱德森还在那里碎碎念。

“不就是一点吃的,你可真丢脸。下次别叫我跟你一起出来……”

哈维哼笑一声,“装什么?按你的话说,你就不需要吃饭喝水了?有本事饭桌上的时候,别吃那么多的菜。吃了还堵不住你的嘴!”

哈维的自我认知很清楚。

他其实就是个干啥啥没用的废物,脾气差,还喜欢吃喝玩乐,尤其是吃。

这次来到华国,他的出现,也只是为了走一个流程。

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干脆享受起来,每天吃吃喝喝,那得有多开心啊。

眼见哈维听不进劝,爱德森气闷的同时,干脆也直接离去。

吃吃吃。

吃不死你!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的那碗糖醋里脊,味道确实不错。不知道过几天,还能不能吃到了……

爱德森走在回房间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暗暗想着这事。

……

回到后厨的路上,鲁师傅有点兴奋。

他一高兴,一上头,顿时忘记了和苏清风的“恩怨”,一巴掌拍在苏清风的肩膀上:

“你小子,真不错啊。”

苏清风揉了揉肩膀,笑呵呵道,“您下次还可以拍得再重点。”

鲁师傅笑容一滞,有些讪讪地收回手。

等到理智回归,他想到自己刚才居然主动亲近苏清风,还有些不好意思,感觉拉不下面子。

还是薛师傅在那打圆场,他才讷讷说了一句,“那个……之前,对不起嗷。”

“没事,反正我也出气了。”

鲁大头:“……”

好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薛师傅看着这俩人,一老一少,只觉得有意思的紧。

他笑呵呵地打起圆场:“咱们走快点吧,今天后厨里剩下的菜不多,可别到时候都被抢完了。”

是了。

要知道,就连刚刚的饭店经理,都偷偷跟他们后厨的人吩咐了一声,说是让他们留一点板栗排骨和糖醋里脊。

显然,他也想要尝尝,能够征服外国人的饭菜,究竟是什么滋味。

苏清风一想到黎冉上班去了,家里只怕还是冷锅冷灶的,想要开火做饭,又得大动干戈。

他干脆将饭菜都一一打包,甚至一旁的鲁大头,还热了热手头的汤,给苏清风装得七八分满,生怕他洒出来。

等到差不多都打包好的时候,后厨也打扫完了。

几个大师傅往外走,后面跟着几个学徒。

那些学徒,看到苏清风几个都自然地骑上自行车后,纷纷露出了羡慕憧憬的神色。

直到苏清风悠悠远去,其中一个学徒才感慨道,“我要是有一天,能做到他们那个样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旁边的学徒幽幽道,“不用做到他们那水平,我反正要是有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话说得,显然就是在指苏清风。

羡慕归羡慕,但他们也没啥坏心思。

只要他们按部就班,在泰和宾馆好好干活,脚踏实地的,总会有出头的时候。

对于他们来说,一辆自行车,也并非遥不可及。

想到这里,他们的心里倒平和很多了。

……

泰和县。

报社里面,还亮着几盏灯。

黎冉打扮的朴素,就套了一件淡黄色的外套,下面穿着裤腿被收窄过的黑色小脚裤,脚上套着一双羊皮小靴子。

虽然看起来简简单单,不像是报社里其它的年轻姑娘,又是红黑格子,又是花衬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得舒服。

那种感觉,就像是清泉流淌而过,润物细无声一样。

报社里,好几个男同志,都在趁着下班这会的空闲时间,偷偷打量着新来的黎冉。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看门大爷的声音。

“小冉啊,你男人来接你回去了。”

你……男人……

黎冉手上的动作一顿,耳尖微微泛起一层薄红,她轻快地“嗯”了一声,黑漆漆的眼眸中,都泛起一层亮光。

她几乎是肉眼可见地愉悦起来。

旁边的小姑娘见状,好奇道,“黎姐,你都结婚了啊?”

这看起来可不像。

黎冉听到这话,笑着弯起眼睛,“嗯啊,我男人在泰和宾馆上班,离这儿有些距离,说了叫他不用亲自过来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