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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恶魔少年

在说这个案子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些真实的案例:

十四岁少女杀人抛尸,死者被捅五十刀。而事发的原因是,这名十四岁的少女和自己二十三岁的男友坐黑车欲抢劫黑车司机,可黑车司机不从,故此此名少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连捅黑车司机五十刀。黑车司机死亡后,两人将黑车司机尸体抛尸荒野。落网后,少女因未满十四岁,所以并未承担刑事责任。

十岁小女孩因为三岁小男孩在电梯里冲她做鬼脸,所以对该三岁的男孩子拳打脚踢,致其死亡。为了防止别人发现,小女孩将男孩尸体藏在楼下草丛中。由于发现自己孩子久久没有回家,父母报警查看监控后发现凶手。由于小女孩未满十四岁,所以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岁的小男孩,想起同班同学曾经欺负过自己,于是用五毛钱的辣条诱使对方和自己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公厕处,男孩骗他吃自己手上辣条的时候,把对方推入了化粪池中。对方挣扎中一只鞋落在了地上,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男孩将这只鞋扔到了几公里外的地方,分散警方注意。由于其未满十四岁,所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岁少年沉迷网络黄色信息,跟踪一名二十岁女子,用砖头将其砸晕之后,对女子进行了强奸。途中女子惊醒过来,试图反抗。由于怕事情的暴露,少年将女子残忍的杀害,并且将尸体装入一个编织袋中扔到了池塘之中。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案子,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子。我曾经遇到了这么一件事情,至今让我是不寒而栗。我一天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了十几个年龄在十二三岁的小孩,他们在抢劫,明目张胆的抢劫。

其中为首的小孩说的一句话,让我至今是记忆犹新,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说的是:我劝你还是将钱拿出来,我们这个年纪,这么多人,就是杀了你也没有什么事情。

当时还在上高中的我,还没有成为警察的我,听到了这句话,果断的放弃了自己想要反抗的心。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如果我当时没有将钱交出去。很可能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最近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很多犯罪者甚至都有恃无恐。和上个时代懵懵懂懂的未成年人不一样,这个时代的未成年人懂得很多,他们有时候甚至拿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是自己犯罪的保护伞。甚至在犯罪的之前,他们都会在百度上搜搜如何杀人。

法律普及的今天,却是让这些人钻了空子。

当然,这其中,大多数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意之举,可也有不少的人,是处心积虑的利用了这一点。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十四岁以下的人杀了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或许这个杀人者,只是在简单的问询之后,就继续回家睡大觉去了,就回去继续玩游戏去了,就当作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的继续生活去了。可是被害人的家属,却是要承受着无尽的悲伤,看着杀人凶手继续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

而目前最高的未成年人判刑为无期徒刑,是一个奸杀了多名少女的十六岁的少年。但实际上,无期徒刑最少十三年,一般也就是十八到二十年。也就是说,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出狱的时候应该是三十六岁。三十六岁,正值壮年,而在监狱的环境中忍受了二十年的他,又怎么能适应社会,迟早会又走上犯罪的道路。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们明知道他出来还会继续作案,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对于很多罪犯,社会欠他们一个死刑,这是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

而之所以要说这么多,是因为,这次我们的任务是追捕一个小孩子。这个男孩今年应该是十六岁,未成年人,一个连环杀人案的主谋。而之所以部里这么斩钉截铁,是因为这个男孩在十三岁的时候,用同样的手法杀了四个二十来岁的女子。

由于未满十四周岁,所以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现在,这个孩子又出现了。

玛丽将档案翻了开来,我们一一的看去,就会发现,这个孩子的心中住着一个魔鬼。他叫郭国庆,因为是国庆节生的。什么地方的人不详,被抓着的时候,他正在一个妓女的肚皮上,让警方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穿越到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上。

他没有父母,准确的说是他将自己的父母杀死了。十二岁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和人通奸,于是他从厨房拿了一把刀,冷静而从容的将母亲和他的情人杀死在了自家的床上。等他父亲回来的时候,他又一刀割喉,杀了自己的父亲。据他自己所说,因为他父亲太懦弱了,不像个男人。

于是,他成了一名自己造成的孤儿。但是他继承了家里留下来的财产,不多不少。他将自己在一线城市的房子卖了之后,从此浪迹天涯。这栋老房子卖了七百万,十二岁的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十三岁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杀人,专门奸杀那些女人。由于长的一张可爱的脸蛋,加上十三岁的年纪,那些女子对他根本没有防备的心里,只会觉得这个小正太长得实在是可爱。

他利用女子的同情心,谎称自己走丢了,虽然知道地址,但是不知道怎么走,希望那些姐姐能把他送回去。每当说道这里的时候,郭国庆总会露出一副人畜无害,可怜兮兮的样子来,利用那些女子的同情心。

在走到一片郊外的时候,郭国庆本来的面目就露了出来。他用砖块将猛击女子的颈部,将女子砸晕后控制起来。接着,他便开始奸淫这些不明所以的女子。在发泄玩自己的兽性之后,她便会将这些女子残忍的杀死。

具体的做法是,他会把女子的舌头割下来,然后将其塞入女子的下体之中。十三岁的时候,他犯下了四起这样的案子。抓到他的时候,他和警察说:等等,我就快完事了。

被抓之后,那几年正赶上未成年保护运动发展的如火如荼,迫于压力,只好将这个郭国庆放走。放走之后,警方足足监视了他半个月。可半个月中,他什么事情都没做,警方便撤离了监视。就这样平安无事的过了两年的时间,就当众人已经遗忘了这个郭国庆的时候,没想到,这样的案子又开始了。

天兰市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在城郊大棚中,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这个尸体浑身裸露着,嘴巴大大的张开着。报案人看去,这个女子的嘴里竟然没有舌头,他当即被吓了一大跳,赶忙报了警。

根据天兰市市局的解剖,女子的舌头在其的下体中被发现了。他们立刻警觉了起来,将这件案子报告给了部里,而部里,也第一时间派我们去查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还是当年的特案组督办的案子。

玛丽看完了档案,眉头都皱到了一起,她说道:“如果不是看了这个案子,我实在是不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小孩。杀人就好像是游戏一样,而且这么冷静沉着,他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知道自己就算杀了人也不会有什么事情……”

德子说道:“我看,这个法律得改改了。”

我摇了摇头说道:“法律的修改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太多,需要考虑的影响也很多。”

娟娟说道:“还记得我和你们说过的几个级别的杀人性质么,就好像有些人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材料一样,同样的,有些人天生下来就是罪犯,他们有很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性格,这和后天的教育分不开,可先天上,基因就决定了这些人是天生的罪犯。”

我叹口气,法律的制定不是我们能够考虑的事情。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抓住这个天生的罪犯,抓住这个现在也仅仅是十五岁的孩子。这样的案子的发生,一定不只是一次。上次被抓的时候,他杀了四个人,这次,还不知道他会杀多少个人。

深夜,我们正坐在赶往天兰市的火车上。

我对着众人说道:“这个案子我在榆州市的时候就听过,当时能抓到他,并不是因为警方掌握了什么线索,说来也可笑,是因为有人举报了当地的酒店从事着非法的***,所以警察才赶到了那里,可没想到机缘巧合之下,抓到的这个人和犯下案子的人的**完全的相同,因此,这个郭国庆才落网。”

“可仍旧是没什么用。”娟娟接着说道。

“可现在他满十四岁了。”我说道:“他们当时都称郭国庆为——恶魔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