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警方而言,负责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些事情抖露出来,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抖露出来的内容,已经引起了调查人员的高度重视。
在反复确定负责人所说的都是真话,没有恶意污蔑或者造谣,甚至其中一些事情他还是参与者之一,手里还留着一些秘密证据后……
调查人员的冷汗都下来了,丝毫不敢怠慢,立刻将这件事汇报给了警方上层。
直到此刻,这件事的性质已经变了。
从一桩普通的经济犯罪案,变成了牵扯到各个层面的复合案件。
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包括强/奸、杀人、毁尸、受/贿、强拆等等十数项,涉及到的人物也不仅仅只是这个负责人的老婆和儿子,还有他的合作伙伴,一些商界里的风光显赫的成功人士,慈善名人,甚至是官场上一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官员……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小警察可以触及的范围了。
警方高层在得知情况后同样不敢轻忽。
如此重大的案情,只要被掀开一点缝隙,就很难再像之前那样继续遮掩,即使警方愿意昧着良心配合,世上也没有不通风的墙,偌大的警务系统里,没有人能真正做到一手遮天。
更何况,那个爆料的负责人精神状态并不稳定,甚至已经有点疯狂了,他连自己老婆孩子的罪行都敢直接说出来,摆明了就是要鱼死网破。
更让人头疼的是,他举报这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做污点证人,希望在法庭上争取轻判,而是一心希望借着警方的手与那些人同归于尽,连命都不要了。
如果被他发现,警方在得知这些事情后并没有依法调查,导致他的计划破灭……
一个精神状态近乎疯狂的神经病,谁知道他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
警方也不可能为了这种事情杀人灭口吧?
毕竟在这件事情上,他举报别人还是有功的,哪怕明知道他是想借刀杀人,警方也不可能和他对着干,故意不去调查这些罪大恶极的案件。
所以说,不怕死的疯子总是最难应付的。
他们总是会弄出一大堆麻烦的烂摊子,让人一边气恨憋屈,一边又不得不捏得鼻子收拾……
将这些人心思量和考虑放在一边,警方高层很快便召开了紧急会议,经过一番讨论后,便连夜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负责调查这一系列案情。
而负责人爆料出的那些犯罪事情,虽然描述得骇人听闻,让人听得匪夷所思又义愤填膺,恨不得将他说的那些人抓起来暴打一顿。
可是,警方办案讲究的是证据,不可能因为他随口说了几句话便跑去抓人,更何况这些案情大多时间久远,最早的一桩甚至发生在十九年前,只差半年的时间便超过了国内的刑法最长追诉时效。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在半年之后才发现有这桩案子。
即使拿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超过了追诉时效,警方也无权再抓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逃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