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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似还有话要说的样子,却不知说什么。

想来百里煜华定还是平身头次给姑娘写情信,故才词穷,一想起他提笔不知落笔处的纠结样子,慕容久久下意识又是莞尔一笑。

“郡主,主子的意思是,让您看过信后,立刻便回信,属下一并在带给主子,”这时阿轩又道。

慕容久久却面容一愣,“煜华不是说不日即回吗?待他收到我的回信,怕是已经到京城了。”

阿轩一笑,“这意义怎么会一样呢,郡主如此聪慧,不会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慕容久久点头。

“倒是我糊涂了。”

然后他铺开宣纸,就开始回信,但该怎么回信呢,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么想着,笔下就写出了一个一字。

却又立刻被她撕掉,也未免太过露骨。

第175:看热闹去

思量再三,她又在宣纸上写下了一行字,但似乎又不满意,只好再次撕掉重来。

阿轩在外间看着,不禁暗暗扶额,心道,一行字的书信就这么难吗?主子写的时候,就在桌前顿了许久才下笔。

这常乐郡主到好,已经一连撕掉好几张了。

最终,慕容久久也只写了一行字:想念你,快点回来吧。

平平淡淡八个字,但她的心尖却莫名跟着颤了一颤,想着那分明生的如诗似画,却冷傲风华的男子,唇畔不觉又笑了笑。

来信八个字,回信八个字,但书写的时间加起来,却被这二人足足的磨掉了小半个时辰,最终阿轩才带着回信,匆匆离开。

见慕容久久将百里煜华的书信,小心的夹入了旁上的书册,宁儿忍不住心中想笑,小姐当初口口声声与煜郡王只是各取所需,如今,怕是真的有几分欢喜了。

而煜郡王明显,也是有心要给小姐一个名分的,如此这样,小姐日后岂不是会很幸福,那她也就开心了。

下午。

当花千叶回来的时候,见慕容久久基本已经养精蓄锐差不多了,正悠闲的坐在庭院的秋千上,割破手指,任有气无力的小青,舔舐着她的血液。

看到这一幕,花千叶基本确定,慕容久久之所以那么轻松的胜过了韩佳若,果然是利用圣灵蛇作弊了。

但他并不对此反感,这至少说明,她的这个小师妹不是小白花,很懂得生存做人的手段,其次才是更好的行医。

因为人心要比医术复杂的多,先读懂人心,在医术也不迟。

“花师兄。”

秋千上的慕容久久,抬眸清丽一笑,满院子的月季花,仿佛都为这美丽的姑娘,倾倒了三分。

花千叶一席华丽的红衣,黑发如云,面若皎月,懒懒的环臂站在月季花丛间,招呼着几个小厮,将几个书箱搬进了慕容久久的闺房。

“这是什么?”

慕容久久问。

花千叶风流一笑,“既然已是我鬼医门下的弟子,自然也该做正事了,这是师父老人家的一点藏书,你先看着吧。”

慕容久久登时双眼一亮,现代的书看过不少,古代的藏书却还是头次接触,虽然很多现代所谓偏方,都没有丝毫科学依据。

但效果确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慕容久久对古代的一些老法子,都颇为的推崇。

初一接触,便津津有味的一发不可收拾了。

原以为,她这几日都要被埋在书堆里出不来了,却不想第二日,苏羽澈就风风火火的找上了门。

“阿久,走,带你去看热闹去。”

慕容久久从手中的古籍中抬起头来,问:“什么热闹?”

苏羽澈嘻嘻神秘一笑,“到了你就知道了,肯定会非常搞笑,对了,稀玉让我给你带话,说你欠他十顿饭,今日他正好出府透气,便就请了第一顿吧。”

“不是吧。”

慕容久久有些不舍的哀嚎了一声,但也知道,苏羽澈楚稀玉这俩人,都不是善茬,一个烈如火,一个静如冰,但骨子里多半都是一根筋。

“那走吧。”

穿戴整齐后,二人就坐车离开了郡主府。

因为之前说要请楚稀玉吃饭,所以他们直接定在了一家素食斋,地方是苏羽澈选的,但到了地方后,慕容久久才发现,楼上单间正好是临街。

趴在窗户上,就能将京城最宽的一条主街,看的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她这才想起,之前苏羽澈说的看热闹,莫不是一会儿大街上有热闹?

“今日到底要发生什么?”

苏羽澈一脸同情的瞟了她一眼,道:“果然是读书读傻了,这京城难得的一次热闹你都没瞧过……”

正说着,身后雅间的门开了,就见楚稀玉推门而入,他清玉般的脸孔,在看到临窗而站的慕容久久时,双目登时一亮。

可他整个人依旧还是一派温润,芝兰玉树。

“你身上有伤怎么就出来了?”

其实慕容久久想说,请吃饭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不用非堆在今日的。

但楚稀玉却会错了意,他一挑眉,“我伤的是肩,又不是腿,为何不能出来,还是说你想抵赖?”

“没有的事……”慕容久久笑着打起了马虎眼。

却见楚稀玉忽然若有所思,凉凉的道:“其实我是想说,待百里煜华回京,别说十顿饭,本世子怕是连盘子也吃不上了。”

“……”

苏羽澈一听这话也来劲了,“就是,百里煜华把你管的那么紧,出门让你迈左脚你就不敢迈右脚,平日见你一面都难的很,哪有如今随便出来看热闹,这般逍遥自在?”

慕容久久一愕,瞪眼道:“我没那么……那么唯命是从吗?”

“哼!”

提及这个,苏羽澈更是火大,登时将百里煜华过去的诸般累累恶行,通通数落了一遍,其中就有上次在郡主府,将他直接从墙头扔出去的事。

而这事慕容久久也知情,当即理亏的反思。

不过她的反思还没有结束,耳边就响起了苏羽澈一声欢叫,“快看快看,入京了入京了?不知这次又要发生什么……”

“谁入京了。”

慕容久久好奇的探出脖子,就见楼下宽敞的京城大街上,数匹高头壮马齐头并进而来,后面还拉着一条长长的队伍。

而从这些骑马人的衣着上,慕容久久第一反应就是,游牧名族,想不到这个时代也有这样的种族,而他们的入京姿态,完全是依附冬月的样子。

“这是……”

“他们是戚族人,戚族生于蛮夷之地,茹毛饮血,不开教化,数十年前就被我冬月先祖收服,并签下协定,每隔三年,他们都要向我冬月献上大量的牛羊珠宝,还有玉器白银,今年正好赶上陛下的五十岁大寿,这次他们入京,一则是来进贡,二则便是来祝寿的吧。”

耳边响起楚稀玉淡淡的解释。

慕容久久就见,大批的队伍后,果然还拉着许多珠宝箱子,和一车车活着的牛羊,浩浩荡荡。

而这些衣着随意,甚至有些粗俗的戚族人,驱马走在这冬月京城,精美富丽的建筑大街上,不仅半点没有贵族的姿态。

反而如耍猴的一般,惹来众多百姓的围观哄笑。

甚至有人毫不遮掩的出言讽刺,一群蛮夷。

第176:二美入京

“那个为首的就是戚族四王子,巴布尔,据说说戚族王上最宠爱也是最愚蠢的儿子,每次都是他前来进贡,他就是咱们今日要看的热闹。”

苏羽澈忽然抬手指了指。

慕容久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那戚族四王子是个生的虎背熊腰的年轻人,皮肤略黑,满脸的憨笑,坐在高头大马上,一副刘姥姥的进了大观园的样子,眼睛都不够使唤了,满嘴的渍渍称奇。

估计是在赞叹冬月的繁盛。

“好戏来了。”

这时又听苏羽澈提醒一语,慕容久久在次定睛看去,就见几个贵族高门子弟,一脸嘻嘻坏笑的点燃了几串炮竹,直接从楼阁上就扔了下去。

炮竹在戚族人的马蹄下,立时噼里啪啦轰天震地的响了起来,惊的戚族马匹,惊的惊叫的叫,登时乱作了一团。

而后面也不知怎么的,用来拉牛羊的木车,莫名其妙的开了,车上的活牛活羊,被鞭炮所惊,一下跑的满街都是。

那前一刻还在感叹冬月繁盛的四王子巴布尔,此刻早已被这突然的状况,吓傻了眼,待炮竹响完后,忙不颠就命人,将跑散的活牛活羊抓回来。

可牛羊太多了,人手不够,那四王子巴布尔急的满头大汗,最后实在不行,自己亲自下阵去捉牛捉羊,堂堂王子之身。

最后搞的衣衫也花了,帽子也不知丢到了那里,狼狈滑稽的一塌糊涂,惹来沿街看戏的百姓,一阵阵的哄堂大笑。

但慕容久久却实在笑不出来,只是道:“戚族虽弱小,依附于冬月,但好歹也算一方势力,这般折辱恐非好事吧。”

苏羽澈闻言也皱了皱眉,虽是他拉慕容久久来看热闹,但其实他自己从心理也是不赞同这种做法的。

不禁摇头道:“没法子,据说当初这戚族只是一群百多人组成的蛮人,身穿兽皮,第一次见我冬月始祖的时候,就都跪地高呼天神,姿态上一直做的很低,久而久之……就成了如今这副样子。”

上位者不管,下面的不理。

甚至戚族这个词语,在冬月普通百姓的心中,都是一种可随意玩笑作弄的对象,反正他们是蛮人,讽刺他们,他们也未必听的出来。

但慕容久久却知道,她前世的历史上,多少被称之为蛮夷的种族,他们的铁蹄踏碎了多少中原的锦绣繁华。

粗糙的手掌,又撕裂了多少云霞般的丝绸……

也就在她的思量间,大街上混乱搞笑的场面,终于微微有所控制,不过控制住的却不是那四王子巴布尔,而是冬月迎接使臣的队伍到了。

“想不到这次迎接戚族来使的竟是太子?”

苏羽澈低低一呼。

远远望去,明媚的阳光下,太子君昔端坐在一匹骏马之上,华衣织锦,那象征着一国储君的通体朝服,令那本就生的瑰美,雌雄莫辩的邪意男子,更加的尊贵非凡,高不可攀的霸气。

若说京城繁花如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