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这种生物,天方夜谭。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
就像他的比喻一样。
林幽和欧墨。
从一开始,林幽对欧墨就是简单的崇拜的感情,没有任何的男女感情。
但是!
林幽坦坦荡荡,架不住欧墨一肚子坏水啊!
你看,欧尊不就是成功的挖了墙角,现在成为了名副其实。
所以,欧尊能保证沐千寻没有怀心思,可是不能保证其他的男人没有歪想法。
毕竟,他的宝贝这么的甜美可人。
一见钟情指数太大。
太冒险。
所有的可能,都要抹杀在摇篮里。
因为,大多数的人,对于自己的偶像和男神这种都是没有抵抗力的。
沐千寻觉得她真的是中了欧尊的毒了。
经过欧尊的一段忽悠,她竟然觉得她对梵右的崇拜没有那么深刻了。
毕竟,她最爱的男人一定要是欧尊。
有男神和偶像不要紧,这种喜欢和崇拜,都不能超过对欧尊的喜欢和崇拜,以及爱。
沐千寻立刻对欧尊比了一个可爱的爱心形状。
“欧尊哥哥,我都听你的。”
欧尊傲娇的仰着下巴:“这才乖。”
沐千寻在他怀里蹭了蹭,“欧尊哥哥,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我们的孩子出生了,叫什么名字。”
“男的叫小王子,女的叫小公主。”
“……”
正文 第1276章 怪癖
沐千寻翻了一个白眼,背过身去。
不理他。
欧尊一脸懵逼。
哪里说错了吗?
没有吧!
他的儿子可不就是小王子,女儿可不就是小王子?
虽然金时家里的是朝朝暮暮。
关键沐欣生的是两个啊!
要是沐千寻的肚子里是两个,他也可以取啊!
什么生生世世。
不离不弃。
永永远远。
长长久久。
谁不会啊!
这取决于肚子里有几个孩子吧?
只有一个,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对于冷战这种模式,欧尊是绝对不允许的,两人可以坐在沙发上,彼此做彼此的,无所谓。
但现在不说话,就是属于冷战了。
于是他就发挥了他的特殊嗜好。
捏脚。
他非常迷恋沐千寻的小脚,捏在手里滑滑的,嫩嫩的,没事的时候,或者思考的时候,只要她在身边,他都会把她的脚放在手心里捏捏,缓解压力,消磨时间。
最适宜的玩具。
沐千寻本来已经打定主意要跟欧尊冷战了,结果她全身敏感的部位就是脚心,欧尊这会儿挠她,她都在轻轻的打颤。
她终于受不了了,登了蹬腿。
“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