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打过去?”
盛载中苦笑了一下,他苦笑的时候右边那颗小虎牙露出来,让他看起来有了几分俏皮可爱。
“警察同志,你们可能不了解我们家的情况。我们家里,我爸的权威至高无上,谁也不敢反抗。哪怕是我爸最疼的小天,也不敢和他顶嘴。产品研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才一两天的时间哪里会有什么进展?我爸不打电话过来催促、训话我恨不得高呼万岁,哪里敢主动打电话找骂?”
这样一来,盛承昊的死亡时间又可以往后推一推,至少22号中午12点的时候,他还是活着的。
赵向晚没有再问,但却觉得事情有些棘手。
——不仅谢纤云的心声她读不到,盛载中这个看上去讨喜无害、畏父如虎的年轻人,他的心声赵向晚也只能断断续续听到一星半点。
【我要护着妈妈。】
【警察问题真多。】
【小天怎么还没来?】
这些心声,并没有提供对案情有帮助的线索。
赵向晚的目光,落在谢纤云与盛载中紧握的双手上。
谢纤云那只手,骨节泛白,显然在用力。
盛载中一只手握着母亲的手,默默承受着她的用力抓握,没有一丝不耐,另一只手搭在母亲肩膀,温柔地轻轻拍打着,像母亲呵护哭泣儿子一样,努力安抚着谢纤云的情绪。
第98章 盛载天
◎错了,就得自己担着◎
晚上六点, 赵向晚留在季家别墅吃饭。
季宅与盛宅的平面格局差不多,只是装修有所区别。
自门厅、玄关进入客厅,偏中式风, 红木家具, 墨绿软装, 烟雨迷蒙的山水画, 让人一进就有一种如入江南美景的感觉。
读大学这几年,赵向晚渐渐和季家人熟悉起来。
季家奶奶周芳溪朴实热情,季昭妈妈洛丹枫随性淡然,都不是那种心眼多的人。季锦茂虽然有心眼, 一开始的讨好有算计之嫌,但他护短, 确认过赵向晚是自己人之后, 便对她处处维护,令赵向晚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
一来二去的, 赵向晚由最初的拘谨到现在的熟稔,她渐渐放下心防, 融进了这个家。
像今天, 周芳溪在盛家别墅门口看到赵向晚,第一时间就和季锦茂打电话,让他把季昭接回家里来, 说赵向晚在附近办案子, 吃完饭还得加班, 赶紧回来饭桌上聚一聚。
知道赵向晚喜欢吃腊味, 周芳溪炖了一锅腊猪脚, 亲自下厨做好青椒炒腊肠、酸菜炒笋干、小葱煎鸡蛋、土豆丝、蒜蓉空心菜, 满当当一桌农家菜, 乡土气息浓厚,香气扑鼻。
洛丹枫为人清雅,以前在家当小姐的时候很挑嘴,从来不吃腊味。但后来在乡下当知青,什么苦都吃过,也变得接地气了许多。她身穿一袭真丝家常服,示意保姆拿来赵向晚的专属餐具,微笑道:“今天晚上还要加班吗?真辛苦,晚上多吃点儿。”
季锦茂端来两碗甜酒冲蛋,撒上枸杞、红枣、桂圆,一碗放在赵向晚面前,一碗放在周芳溪面前:“来来来,家里就你们俩喜欢吃这个甜酒。”
【今天上班累吗?】
季昭坐在她的左手边,转过脸专注地看着她,那双黑呦呦的眼睛里写着关怀与眷恋。
浓浓的,家的味道。
这就是赵向晚一直渴望的家。
慈爱的奶奶、温雅的妈妈、和善的爸爸,还有一个不离不弃的爱人。
季家吃饭以前很安静,因为季昭太过沉默,大家都不敢开口,怕惊扰了他。现在有了赵向晚,季昭想什么她都知道,餐桌上也热闹了起来。
周芳溪挟了一大块腊猪脚放在赵向晚碗里,打听案子:“今天你们每家每户地询问,是因为什么?盛老虎死了,谁杀的?”
腊味的香气钻进鼻子,唤醒了赵向晚的童年记忆。
腊猪脚,往年在老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两回,口味特别筋道,肉香味混着松柏枝的烟熏味,这就是过年的味道。
一边啃猪脚,赵向晚回了一句:“细节不能透露给你。”
周芳溪有点着急:“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你别搞得那么死板好不好?好歹说一点,让我也心里明白一点。”
季昭抬眸看了周芳溪一眼。
被孙子这么一看,周芳溪顿时就老实下来:“好吧好吧,我懂了。你是刑警,是破大案子的刑警,是要遵守规定。”
看老太太那悻悻然的模样,赵向晚笑了:“有些事,您随便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事,我可以告诉你。”
周芳溪一下子就来了精神:“那你说。”
赵向晚说:“盛承昊被害,目前我们正在调查。”
这一点,周芳溪其实已经猜到了。
盛家别墅门口围了那么多人,有人抬着一具尸体上了警车,谢纤云、盛载中站在门口目送警车离开,警察走访询问周边住户,详细询问盛家的基本情况……
——所有信息汇总,多半是盛老虎死了呗。如果是小儿子死了,只怕谢纤云连站都站不起来。
季锦茂消息灵通,早就听说盛承昊被害的消息,但再一次在饭桌上听到,依然有些唏嘘:“唉!盛总死了,这可真是……”
洛丹枫淡定道:“我早说过,家和万事兴。盛家四口,也就那个小的是个乖的。”
刚才同事们没调查洛丹枫吗?没听到有谁反馈过这个信息。
洛丹枫迎上赵向晚略带疑惑的眼神:“刚才警察上门的时候,我正在画室没有出来,是你奶奶接待的。”
赵向晚便问:“那您说说,为什么盛家四口,只有小的是乖的?”
洛丹枫慢悠悠说起一些旧事。
“盛家是两年前搬过来的,以前他们住京都,生意做大了,想着叶落归根这才慢慢将公司迁到星市来。盛承昊刚来的时候,也曾到我们家里拜访,当时向晚也在,还记得吗?”
赵向晚点了点头,顺便往嘴里塞了一筷子青椒炒腊肠。
青椒是奶奶在别墅门前菜园种的,腊肠是奶奶托乡下亲戚做的,加了豆豉和蒜末,地道的农家风味。
赵向晚冲奶奶比划了一个大拇指,周芳溪顿时眉开眼笑。
【我家孙媳妇就是好,这口味和我一个样儿。以前在家不好意思常吃老家腊味,怕熏到丹枫,现在好了,名正言顺地吃!】
祖孙二人悄悄交换过眼神,那边洛丹枫依然在慢慢讲述。
“盛承昊对他夫人半点尊重都没有,我当时很看不惯,觉得这个人高学历、高智商,怎么就生了个猪脑袋?可是后来听到的消息越来越多,我有了一点新的想法。”
这话成功地吸引住了赵向晚的注意力。
“固然,盛承昊人前人后不尊重夫人,但她夫人也没有维护他的形象。盛承昊为人强势、家暴、偏心……这些话,如果不是谢纤云说出去,我们小区的人怎么会知道?”
周芳溪觉得媳妇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丈夫都打人了,难道还要维护他的形象?这要是在我们乡下,早就娘家人上门闹腾,鸡飞狗跳了,谢纤云能够忍到现在没有离婚,够不容易了,你还要求她闭口不言,难道要她昧着良心告诉我们,盛承昊特别好,对她关爱有加?我们又不是没有眼睛,他对老婆好不好,难道看不出来?”
洛丹枫性子柔和,面对婆婆的嘲讽依然不急不气:“妈,我不是这个意思。”
周芳溪守寡带大季锦茂,骨子里也是个要强的老太太。她向来同情弱者,听到媳妇说谢纤云没有维护好盛承昊的名声,立马来了脾气:“那你说,你是什么意思。”
季锦茂听她口气有点冲,往母亲碗里挟了一筷子腊肠:“来,妈,吃吃这个,这个菜也就你和向晚爱吃。”
季昭有样学样,挟了一筷子笋干放进洛丹枫碗里。
赵向晚道:“奶奶,都是别人家里的事情,我们背后讨论几句,别较真。”
赵向晚这一声“奶奶”成功让周芳溪愉悦起来。想着这一辈子,养了季昭这么多年,没听他喊过一声奶奶,背着人的时候不晓得掉过多少眼泪。可是自从季昭认识赵向晚之后,脑子渐渐灵光起来,家里多了欢声笑语,也多了个叫她“奶奶”的人。多好的姑娘啊,就冲这个好姑娘,周芳溪决定不再计较洛丹枫说的那些话。
周芳溪转嗔为喜,冲洛丹枫说:“向晚想听,那你就说吧。”
洛丹枫与周芳溪相处了二十多年,早就摸熟了她的脾气,老太太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吃了一口季昭送过来的笋干,洛丹枫心里也挺美,含笑道:“好,那我就再说点别人的事。”
“我有一种感觉,谢纤云有时候是有意为之,故意引得盛承昊动怒,在人前展示出盛承昊的强势,努力营造一种弱者的姿态,从来博得众人的同情。我曾有一次看到她在院子里除草种花,她身手矫健,动作利索,眼神狠厉,与平时和盛承昊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赵向晚停下吃饭的动作,认真看着洛丹枫。
一个画家的观察力,赵向晚是绝对相信的。
如果谢纤云人前人后两张面孔,那……就有意思了。
赵向晚问:“那,她为什么要扮演弱者?”
洛丹枫摇摇头:“不清楚。我只是客观陈述,不持任何观点。”
赵向晚陷入沉思。
有一种可能,谢纤云扮演的角色,是盛承昊喜欢的女性形象。因为一个强势的男人,对柔弱、听话的女人更感兴趣。
但如果是这样,那盛承昊应该很受用、很喜欢,不至于人前有尊重,人后家暴。
还有一种可能,谢纤云刻意扮演受害者形象,就是故意膈应盛承昊。她是盛承昊的枕边人,当然知道他的喜好,她故意在人前装出一幅畏畏缩缩的模样,气得盛承昊牙痒痒,忍不住脾气喝斥。至于家暴,也可能是她挑起事端,引得盛承昊动手,然后报警。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谢纤云并没有刻意扮演,而是正常状态。
她有社交恐惧症,与外人交流时胆小、怯懦,即使是和丈夫在一起也内向、老实,让开公司创业、雷厉风行的盛承昊看不惯。但只要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她便会感觉自在舒服,表现出洛丹枫所看到的利索模样。
到底是哪一种情况,目前还没办法下结论,得做进一步的观察。
赵向晚抬眸看着洛丹枫:“您刚才说他们家只有小的是个乖的,现在只说了一个谢纤云。其余三个呢?”
洛丹枫是大家族出身,家教很严,吃饭的动作非常优雅。如果不是因为下乡当知青,根本不可能与在公社当厨师的季锦茂认识、相恋、结婚。
虽然旁人可能会觉得明珠暗投,可惜了洛丹枫这个仙女一般的人物落在季锦茂这个俗人之手,但季锦茂用行动证明了洛丹枫的选择是正确的。
洛丹枫非常喜欢赵向晚,也很懂得尊重人,对于赵向晚对警察工作的热情与执着,洛丹枫表示尊重、理解、支持,从来没有一点豪门阔太太的趾高气昂。
听到赵向晚的问题,洛丹枫笑了:“向晚,你这是开始工作了吗?”
赵向晚也笑了:“也算是吧,谁叫你刚才警察上门的时候忙着画画呢。”
洛丹枫道:“盛承昊这个人,我不了解,但能够在八十年代从华夏科学院辞职出来创业,这需要眼光、勇气与能力,从这一点来看,他很成功。如果就家庭情况来看,他人前不尊重妻子、人后家暴妻子,对两个儿子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他没有处理好家庭关系,从这一点来看,他是个失败者。”
赵向晚叹了一声:“人,真的很复杂。”
洛丹枫晚上吃得少,吃了点青菜、鸡蛋、米饭之后便放下了筷子。她知道赵向晚想要破案的心情,便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盛家大儿子,整个人透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在小区里见了谁都会客气地打招呼,态度非常和气,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只是……太过八面玲珑的人,我不喜欢。”
季锦茂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洛丹枫与他结婚二十多年,早已默契无比,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不一样。你做生意八面玲珑那是没办法,但是对家人,你很真诚。”
季锦茂嘿嘿一乐,忽然想到一件事:“那,洛一辉……”那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怎么没见洛丹枫说不喜欢?
洛丹枫眼中眸光一黯:“唉!我待他以诚,但他心思太多,可惜了。只是,他终归是我哥的孩子,小时候父母离异让他没有安全感,所以想拼命抓住更多有形的东西,这才走偏了。算了,季昭也没什么,反而还因祸得福认得了向晚。把他打发到珠市酒店,当个大堂经理就行,以后少来往吧。”
想到洛一辉曾经对季昭表现出来的恶意,赵向晚若有所思。
洛丹枫察觉到赵向晚的目光,笑着说:“季昭是我儿子,一辉是我侄子,亲疏有别,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