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双手插兜慢悠悠的走回了矮人们的小木屋。
刚走近,我就看到了一窝矮人正坐在房子门口吃着早饭。
小五和小七哥走的肯定比我快,我足足耽搁了一天左右的时间,没想到连老二都已经回来了。
“我杀了你!”老二一看到我,一脚踹在桌子上,借力就朝我飞来一脚。
那一张被他踹着的桌子,差一点应声而裂。
卧槽!
我云淡风轻的躲过了老二的一脚,然后手疾眼快的一只手横插他的胳肢窝。
“哈哈哈哈哈哈!我哈哈,我杀了你!哈哈哈哈!”老二癫狂大笑着,身子扭啊扭的,就像是扭秧歌一样。
“还要杀?”我五指使劲挠着,老二这个弱点我早就知道了,这个可以一根长矛轻松撂倒几十个人的矮人,胳肢窝极端怕痒。
“哈哈哈!杀啊哈哈哈!”老二不断扭着胳膊,想脱离我的魔爪。但是他被我挠的浑身使不上劲,想反抗都没机会。
“救哈哈救”
“救命?知道错了?”
“哈哈哈哈哈哈知知道啊啊哈哈哈!.”
整片森林都响彻着老二魔性到了极致的笑声
最终,我大人有大量的放过了老二,老二已经笑的累趴了,他抬起头来恶狠狠的剐了我一眼,如果眼神也有杀伤力,我想他会用眼神强-奸我一百遍。
“老二,你怎么逃出来的?”我一边洗手一边道。挠痒这一招不到非常时期我不会用,你问我为什么?因为老二的胳肢窝我嫌臭哎,洗了两遍还觉得有气味
“就就这么逃出来的!”老二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裤裆。
“厉害!”我对他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现在的我还不知道老二的悲惨经历,还以为是靠武力突破重围。
接下来,我还很无耻的把老二的那一份早餐给吃了,还别说,小六除了会装酷之外,那一手厨艺也是出神入化。
“方林,那个女人呢?”老二朝我挤了挤眼睛,似乎已经忘jì了我之前坑他的事情,被我这么一挠,足足笑了十分钟,不管是谁,心中的怒气也该消耗干净了。
“走了。”我继续扒着早饭。
“方林,你进王宫就为了抢这个女人?为了什么啊?”小五不解。
“因为漂亮啊!抢回来当压寨夫人不好吗?带出去也有面子啊!”我随口道,我看了看矮人们不理解的眼神,问道:“你们不觉得她很美吗?”
小五老二齐齐摇头,小七哥还在品味压寨夫人这个高端词汇,似乎想学习一下。
果然如此啊!之前说过一句话,叫做女人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其实还有下一句男人身高一米七,不是备胎就是基。
很明显,这句话是高个子故意拿出来嘲笑矮个子的,其实我个人是一直觉得身高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矮成小矮人这样,那还真是矮出个性来了!
如果这句话是真理的话,那么这群矮人该有多恩爱啊?
不是我这个人心理邪恶,当初我妈给我念故事书的时候,说白雪公主来到森林,然后看到了小木屋,累了就在几张小床上睡着了。矮人回来后,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可以让公主住在这里,但是前提是帮他们做家务!居然他玛的只是做家务!!
我日!白雪公主是一个花瓶没错!但是花瓶不只是可以看的啊!自己家的花瓶,你还可以摸啊!
这群矮人就放着这么个世界第一美人,在家里做家务?不是女-仆-控就是心理变-态,反正我是想不通!
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他们的审美很扭曲。
“那在你们心中,怎么样的女人才好看?”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七个小矮人齐齐陷入了沉思。而且我不懂,小七哥为什么也是一副思索的表情。你一个穿着开裆裤抖着小丁丁的熊孩子,装你妹啊!
“我喜欢高一点的女人!”小四率先开口。
“噢!同道中人,我也是!高的女人腿好看!”我给小四投了一个知己的眼神。
小四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严sù道:“嗯,我以后的老婆,最少也要一米三!那样腿才好看!”
听他那口气,跟远大抱负似的。
我:“”
你妹!一米三还有个毛的腿啊!
我现在明白了,矮人为什么觉得海伦不好看了,海伦的个头,足足接近一米七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矮人们都是光棍了。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遍地,但是,矮成这样的女人,一米三以下,别说打着灯笼找,你找遍全世界估计都寻不出几个这样子的成年女人。这样的审美,活该一辈子光棍!
“小五,你的意思是你在老大的几个学生的帮助下出了城?”我直勾勾的望向矮人老大,这个老家伙以前是做老师的?
“嗯,老大年轻的时候教过几年的书,学生差不多有三千个。”小五理所当然道。
三千个?你丫的干脆说自己是孔子不就好了?
“是不是外人还说弟子里有贤者七十二?”我试探道。
“嘿!你怎么知道?老大有七十二个徒弟比较有出息,有人当官有人从商,也有几个道上的人,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被合称为‘七十二大成功人士’!”小五接腔道。不过七十二大成功人士是什么鬼?我还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呢!
老大很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白胡子,脸上带着得意到了极致的表情,嘴里却说:“这么点事情,有必要拿出来翻来覆去的说吗?我那大徒弟啊”
老大不停的吧啦吧啦着,眉飞色舞的样子,眉毛都快飞出天灵盖了!我听着一脸黑线,这老头真的不只是岁数大,还很能吹牛-逼
“老二,你不会是把连着白马王子在内的所有人都给干翻了吧?”我满眼小星星的望向老二,一脸崇拜。
老二一挥右手,一副高人模样道:“打打杀杀是不对的,虽然我很厉害,但是我是个和平主义者”
说着,他看到枝头飞起了一只飞鸟,顺手抄起旁边的长矛就把它给射了。
好一个不要脸之徒啊!
说到最后我反而明白了,老二最后在王宫内躲了一晚上,白马王子最后困瞎了,也就没有死找他了。白马王子这个大高手一走,他就扒了一个护卫的衣服,然后屁颠屁颠的冲出来了。
当真是尽得欺软怕硬的精髓啊!
“对了方林,还有个人跟我一起出来了。”老二咂咂嘴道。
我刚想问是谁,就看到木屋的小门被推开。
“啊!天气好好!”穿着裙子戴着面具的小丫头伸了伸懒腰,她的眼睛正望向我,漂亮的眼睛又弯成了月牙儿。
我与她四目相对,右手微微握紧。不为啥,只是突然想起了那一天拍屁股的手感了
【PS1:我的人生中,继“别人家的孩子”后,又出现了一个新词,叫“别人家的书迷”,哎,心好累,我已经开始怀疑,你们爱的究竟是我的书,还是我完美的肉体我不卖花,真的不卖花,尼玛。
PS2:另外,感谢“书友120409082930841”“不笑233”,“乌伤月”,“剑灬心”,‘我的快乐旅途”,“孤山凝剑”,“圻宁”的打赏支持,排名不分先后。老规矩,下一章晚上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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