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某个地方,看到过你们说的那种水晶。”
冒险者公会,消息柜台,一个白胡子老头,坐在高背椅上,笑眯眯看着前来买消息的王铮等人:“虽然不能确定,那地方的水晶,就是你们需要的那种,但只从你们描述的特征判断,两者高度相似。”
王铮食指敲了敲柜台:“地点呢?你说的那种水晶,在什么地方出现过?”
他本来是无法与该位面土著交流的。
不过塞恩斯的空间戒指中,恰好带着一张“通晓语言”卷轴。
这种并不涉及能量操作,无法在攻防两端给予加持的卷轴,并不受位面规则压制。
于是使用了这张“通晓语言”卷轴后,王铮也能像恒定了通晓语言的塞恩斯、希斯科特,以及三位传奇一样,与该位面的土著交流。
“一枚金币。”老头竖起食指,报出了这个消息的价格。
“没有金币。”王铮手腕一翻,取出一枚金戒指,放在柜台上:“这个可以吗?”
老头拿起金戒指,先掂了掂重量,再用牙轻轻一咬,辨别一番后,点点头:“勉强够了。”
他若无其事地金戒指放进自己兜里,笑眯眯说道:“迷雾沼泽。你们想找的那种水晶,就在混乱荒原中的迷雾沼泽里。”
王铮皱了皱眉:“具体位置呢?”
老头狐狸般笑着,竖起三根手指:“一份地图,三枚金币。”
王铮深深地看了老头一眼:“一个消息,分成两次卖,你可真会做生意。”
老头笑而不语,只轻轻晃了晃三根手指。
王铮摸出一条金项链,拍在柜台上:“这个够了吧?”
老头拿起金链子,鉴定一番后,啧啧叹道:“这项链的做工,比刚才的戒指还要精美……你们不会是抢劫了哪位大贵族吧?”
精灵奥尔德蕾娅很有喽罗自觉地上前一步,用力一拍桌子,竖眉瞪眼地喝斥:“少说废话,地图呢?”
老头看了这金发尖耳、肤白如雪、五官精致、双腿颀长的精灵一眼,嘴角浮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取出一张地图,放在了柜台上:“地图就在这里。”
顿了顿,他又语重心长地说道:“荒原地形复杂,就算有地图,也有迷路的风险。我要是你们,就会雇佣一队冒险者做向导。嗯,我这里有不少经验丰富、口碑良好的冒险者团队的联系方式,需要我帮你们介绍吗?这次免费。”
“不必了。”王铮收起地图,扫了一眼,淡淡道:“我们自己去就可以了。”
老头语气严肃地强调:“荒原很危险。匪帮、罪犯、异族部落、蛮荒巨兽……甚至是天气变化,都有可能要了你们的小命。安全起见,你们最好还是雇佣一队经验丰富,又实力强大的冒险者保护。”
“呵呵。”王铮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收起地图,大手一挥,带着众人离开了冒险者公会。
老头眯着双眼,看着王铮等人的背影,视线自精灵、阿青、春丽动人的腰线上一一扫过。落到木兰背影上时,看着她那身黑红相间、棱角分明的狰狞盔甲,看到她背上那口沉重巨剑,老头瞳孔不由微微收缩了一下,低声自语:“英雄么?”
“英雄”这个词,在本位面,乃是一种特殊人群的专用词。
在这个位面,“战歌”是唯一能够生效的,与法术颇为相似的超凡力量。
战歌之外,再没有任何法术类型的超凡力量能够生效。
除了能够以战歌,施展超凡力量的“战歌使”,本位面远超凡人的强者,就只剩下一种,即“英雄”。
所谓英雄,传说乃是流淌着“神血”的神裔——虽然这个位面并没有神,但传说就是这么说的——他们力大无穷,敏捷如风,不知疲倦,乃是不折不扣的杀戮机器。
“英雄”并不限定种族。
无论人类、精灵、兽人、矮人,甚至是侏儒,都会有英雄出现。
因为“英雄”只是一种对特定人群的称呼,而那些人有好有坏,既有英勇正直的好人,也有恃强凌弱、为非作歹的恶棍,所以在这个位面,英雄并非褒义。
但无论是好是坏,每一位“英雄”,都是普通人不可力敌的存在。哪怕最精锐的战士,也不是一位英雄的对手。
倘若这位英雄,还有一位强大的“战歌使”搭挡的话,那么即使一千个全副武装的精兵,也要被英雄杀个片甲不留。
木兰的装束,令老头将她误认作了“英雄”,老眼之中,隐有忌惮。
不过,再次仔细打量王铮等人一番后,老头嘴角,又浮出一抹古怪的笑意:“没有战歌使啊……”
战歌使的特征非常鲜明。
每一位战歌使,身上都至少会带着一件主乐器。有条件的战歌使,主乐器之外,还会带上一件备用乐器,以及大量用来增幅歌声威力的特种宝石、水晶等道具。
因为这个位面没有魔法的关系,储物道具是不存在的。每一位战歌使,都只能将自己的乐器、道具等随身携带。
而王铮等人身上,并没有任何乐器,以及增幅类的道具,老头据此判断,这支队伍当中,并不存在战歌使。
“没有战歌使,只有一位英雄,居然就敢深入荒原,前往迷雾沼泽,还不雇佣向导……”老头摇了摇头,“这就是自寻死路啊!”
等到王铮等人出了冒险者公会大门,老头又诡异地一笑:“与其让你们白白死在荒野之中,倒不如……”
他招手唤过一个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侏儒,轻声道:“跟上刚才那群人。”
侏儒点点头,飞快地跑了出去。
老头又招过一个侍者,低声说道:“去通知红鬼,有笔大生意上门了!”
说起来,冒险者公会是有规则的。不对客户下手,明显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
不过,罪恶之城这边荒地域的冒险者公会,一切规则都形同虚设。
再说,老头也没打算在城里下手——以老头的眼力,一眼就认出,王铮一行,乃是第一次出现在罪恶之城的纯新人。
像这样的纯新人,在前往混乱荒原冒险时,死在外面,再正常不过。
要知道,每年从文明之地,前来无法之地冒险的新人冒险者们,基本是十去九不归。
只有不到一成的冒险者,能够活着回来。
这不到一成的冒险者中,真正能带回不菲收获的,又只有两三成而已——混乱荒原土地贫瘠,矿产匮乏,并不适合文明种族生存发展,但却有着种种神奇区域,能出产在文明世界中,价值不菲,乃至价值连城的奢侈品。
比如迷雾沼泽,就出产一种珍贵的“星辰宝珠”,乃是迷雾沼泽独有的一种贝类出产的珍珠。在文明世界,一颗指肚大小的星辰宝珠,就能卖出一百个金币。个头更大、品相更好的星辰宝珠,能卖出数百金币。而星辰宝珠的最高价纪录,则是整整一千金币!
所以凡是能从荒原之中,带回不菲收获冒险者们,基本都发了大财。
也正是因此,尽管活着回来的冒险者十不存一,仅余一成的冒险者中,又只有两三成能真正发财,但因为“幸存者效应”,很多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仍然前仆后继,前来罪恶之城、混乱荒原冒险,希望能一夜暴富。
在老头看来,王铮这群人,就是一群渴望去荒原发财的冒险者,他们所寻找的那种水晶,在老头想来,应该是一种非常值钱的奢侈品。
对于这种“实力不够”,又是初来乍到的生面孔冒险者,老头没有打算与他们讲规矩。
“谁叫你们不肯听我的建议,雇佣我介绍的冒险者做向导、保镖呢?”
老头心里想着:“谁叫你们实力这么弱,队伍里偏偏还有那么多美女呢?多少年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精灵了?纯金长发、淡金瞳孔,这可是精灵王族才有特征啊!
“自从几百年前,那场将精灵一族彻底赶到荒原的战争之后,已经很少有精灵王族,出现在人类世界中了。唔,前年好像有人在荒原抓了一个王族,还是个未成年的小精灵,拍卖了多少金币来着?好像是……一万三千?
“嘿,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王族精灵,敢大摇大摆前来罪恶之城。唔,瞧她那样子,似乎是那个人类的奴隶?应该是很早之前,就被掳去的王族精灵吧。但这又怎样?就算本身是奴隶,再卖一次,也是可以的。
“还有那几个人类女子,啧啧,黑发黑瞳的人类美女,也都是相当罕见的稀有品种,一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唔,那个白发黑甲的女英雄也不错,据说很多没有英雄血统的贵族,特别喜欢玩弄这种女英雄……”
老头美美地幻想着,直到一位身材瘦削,脸庞更是瘦得皮包骨头,好像骷髅一般的红发男子,来到了冒险者公会之中。
“老豺,听说你有一笔大生意?”
红发男子来到老头所在的柜台前,手指敲了敲柜台,低声说道。
“最少两万金币以上的大生意。”老头嘿嘿笑着:“值得你们红鬼团,全员出动了!保险起见,咱们还得拉上一位战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