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在变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强大。.
刘天明觉得这有些滑稽,也不太容易解释。
这座城市正在走向毁灭,文明的秩序已经崩溃。
不,不仅仅是这一处,整个世界都是如此。当末日降临,并且正在延续的时候,美好的事物荡然无存,邪恶与暴力才是统治一切的基础。刘天明以前并不理解这些话。可是现在,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也完全明白正在面对的现实。
他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他曾经尝试着想要拯救,想要改变。
个人力量在庞大社会面前就是一只蝼蚁。惨痛的经历和教训,直到现在还在刘天明脑海深处历历闪现。
走下去或许是对的。
不,不是或许,而是肯定!
只有强大才是改变一切的基础。
如果那个时候我足够强大,是市长、省长、部长,就可以动用更多资源和人力应对病毒爆发。就算无法扭转大局,至少不会死那么多人,甚至可以在城市里保有一片被军队和警察严密守护的安全区域。
哈哈哈哈!真他吗的滑稽。
我们每天都在嘲笑高高在上的官员,嘲笑他们的不作为和,嘲笑他们目光短浅体胖如猪,可是真正到了危险降临的时候,几乎每个人脑子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些当官的在做什么?
天空中的云层正在变厚,这是即将下雨的征兆。
感受着正在变冷的风,刘天明叹息着转过身,把视线对准了车头方向。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他没有吃掉身边的罐头,没有杀死郑小月并且挖出她的大脑,也没有转向。
宋嘉豪给我安排了两条路。
可是,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到底知道些什么?
他到底死了没有?
……
西昌。
坚硬的钢管破空袭来,带着凶狠无比的威势,穿透了凶尸左眼,带着惯性和力量,把它倒退着按在墙上,直至磨尖的钢管顶端穿透脑颅,被后脑位置的骨头挡住。
用力钻了几下,看到面目狰狞的凶尸不再挣扎,彻底失去了动静,钢管才慢慢开始回缩,带着白色脑浆与红色血液,锐利的尖端出现在空气中。
血肉骷髅长长呼了口气,单手握住钢管,小跑着上了二楼。
这里是一家百货商场。货物分布遵循着基本的格局,化妆品、金银首饰和鞋子都在一楼,二楼全是女装。
大脑思维的恢复很是令人尴尬。直到昨天下午,把背包里最后一块肉,也就是先前那名死者小腿拿出来啃食的时候,血肉骷髅才忽然发现:自己需要一套新的衣服。
大码的女式衬衫穿在身上很得体,配上一条从臀部开始逐渐收紧的铅笔裤,整个人看上去显得干练。尤其是从背后望去,如果忽略掉那颗没有头发,被暗红色皮肤裹住,表面布满一道道凹痕的脑袋,你会觉得身材窈窕,个子很高的漂亮妞。
血肉骷髅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选择女装。
好吧!“他”已经不适合了……她完全是下意识的做出了这个选择。尽管商场里没有人,没有满面微笑的导购小姐,可是商场平面图在一楼大厅里就能看见。血肉骷髅认识上面的字,清清楚楚看到“二楼女装”,还有“四楼男装”的黑体字样。
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好像是个女人。
商场里到处都是塑料模特。它们看上去比真人还像人类。标准的身材是最好的衣服架子,僵硬的动作符合展示美学基本原则。男性模特有着无比夸张的宽阔肩膀,却完美展示出西服与夹克的正确穿戴方式。还有那些女性模特,全都都是倒三角体型。天知道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爹妈能够生出如此完美的后代。它们是造成顾客视觉差异的罪魁祸首,也是无数衣服在商场里穿着好看,买回家去看着就像垃圾的真正原因。
从内衣柜台走过的时候,血肉骷髅看见了“黛安芬”的牌子,以及挂在货架顶端,用漂亮美工体写成的“大减价”几个字。
更诡异的是,那个叫做“马云”的男人大幅照片居然就贴在旁边。他翘着大拇指,那颗仿佛是被地球重力从上面狠狠压扁的脑袋正在微笑。走到近处,才看见那是厂家的直销广告。上面有网站购物地址,还有“当天发货”的醒目大字。
血肉骷髅脱掉衬衫,选了一件胸罩。
脑子里混乱的念头越来越多,究竟哪些是正确的,连她自己也难以判断。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是女人。
还有一个非常清楚的思维我姓宋。
不是每个女人生下来就会穿胸罩。血肉骷髅也不例外。
柜台旁边竖着几个内衣模特,没有脑袋,也没有胳膊腿脚,就像是被凶尸啃食以后抛弃的身体残骸。它们的胸部太大了,可怕的尺度超过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血肉骷髅看着穿在塑料模特身上的胸罩,又对着手里刚拿到的衣服研究了很久,终于弄懂了使用方法。
这玩意儿大概是女人的标准配置。
她在内衣柜台进进出出,搜索了好几件换洗用品,这才蹒跚着脚步,离开了二楼。
我还需要一双鞋。
可是她不知道该穿什么样的鞋。
在停止运转的电梯旁边,还有一副很大的宣传广告。上面有一个满面微笑,正在做出奔跑动作,浑身上下释放出运动气息的年轻少女。就在那片区域,血肉骷髅看到了“安踏”、“耐克”之类的牌子。
她依稀记得“耐克”这个商标。可是眼前看到的“耐克”好像与记忆中有所不同。仔细端详了好几分钟,血肉骷髅才终于发现:英文标示上好像多了两个小写的字母“i”,商标也有些变化,具体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血肉骷髅也说不上来,只觉得好像与记忆中的商标多了些线条,显得凌乱,而且复杂。
估计是冒牌的假货吧!
在茫然陌生的时候,很多人往往会把周围的参照物当做选择标准。血肉骷髅看了一眼广告画上的运动少女,转过身,朝着反方向的鞋柜货架走去。
那里也有一张巨幅广告画。上面是一个身穿办公室制服的美貌女郎。绣着蕾丝花边的白衬衫,刚及膝的黑色西装短裙,脚上踩着黑色高跟鞋,旁边还有醒目的“百丽”两个字。
对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血肉骷髅觉得这张画上女人所传的鞋子,才是自己需要的物件。
毫无预兆,旁边垃圾桶和衣服堆起来的角落里,突然蹿出一头凶尸。它应该是一直潜伏在那里,耐心等候着猎物主动送上门。距离太近了,血肉骷髅根本来不及抡起钢管。惊怒之下,她随手抓起旁边货架上距离最近的一只高跟鞋,朝着迎面扑来的凶尸脑门狠狠砸去。
那是一双跟部超过十厘米的红色鞋子。金属鞋跟非常坚硬,为了衬托出女性足踝的特殊美感,跟底与地面接触的圆形部分只有一厘米直径。这相当于一枚大号的钝头钉子,血肉骷髅的力气很大,反方向撞击的力量成倍增加,普普通通的鞋子顿时变成了凶器,跟底顺着凶尸鼻梁滑过,直接钻进了眼窝。
血肉骷髅对这种情况有着丰富经验。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凶尸曾经对自己毫无兴趣?为什么现在又把自己当做捕猎对象?面临生死的时候这些不再重要。她咆哮着,就像被鬣狗侵犯了威严的母狮,双手握住高跟鞋,以令人恐惧的力量推着凶尸向后撞去,将其压倒,死命地碾着。
大脑是凶尸的要害。它的双脚在地上来回乱蹬,几秒钟后不再挣扎。
血肉骷髅转身站起,穿着胸罩的胸口在上下起伏,被红色皮肤裹住的脸上全是怒火和杀意。
还是有很多事情弄不明白。
凶尸为什么不能吃?
这是来自大脑的直接命令,血肉骷髅无法违抗。她就是这么理解:凶尸不是食物。
不过,还是要感谢这头该死的怪物。
是它帮助我做出了选择。
高跟鞋……嗯!就是它了。
这与我身上的衣服很配,而且还是不错的武器。
选了一双对应尺码的红色鞋子穿上,刚一站起,血肉骷髅就感觉身体失去平衡,整个重心向前倾斜,甚至来不及抓住旁边的货架,就朝着地面一头栽去。
额头被撞得生疼,血肉骷髅觉得脚趾几乎被扭断了。她很是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在旁边试穿鞋子的软凳上坐下,用恶狠狠且充满疑惑的目光盯着那双鞋,脑子里充满了疑问。
它好像很漂亮。
是的,大脑里有“漂亮”的概念。
血肉骷髅仍然固执的认为:这双鞋子最适合我。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当血肉骷髅终于穿上红色高跟鞋,从商场里走出去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
看着天边灿烂的云霞,血肉骷髅忽然产生了新的念头。
我终于想起了我的名字。
一个久违的名字,一个在大脑深处就像是封存了一个世纪的名字。
我姓宋,叫做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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