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算是要了约翰的性命,他也是拿不出一个亿的,此前他的钱,全部投入了一个项目,结果都打水漂了。
他浑身上下的家底,就这么一只萨摩耶了。
说实话,他还真舍不得。
陆爷,您看这狗子多可爱,比我这条贱命值钱多了,您把它拿走,放我一条生路吧······
狗子象征性地嚎了几下,委屈可怜,嗷!嗷!嗷!
陆繁生有些不悦,他并不喜欢狗。
……
狗子似乎很怕陆繁生不要自己,赶紧绕着他转了几圈。
陆繁生脑子里就一个念头,雪白的胖团子。
可他突然想到,夏星冉会不会喜欢这雪团子呢?
仅仅就这么想了下,陆繁生想带走这狗子了。
万一她就喜欢呢?
于是,陆繁生单手拎起狗子,丢给约翰一句话,
给你一个月时间。
要是这狗子不讨她的喜欢,他还得追回那一个亿·····
······
夏星冉来这里比赛,见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比如说她曾经的好搭档,米斯先生。
今日的米斯,已经是享誉国内外的设计师了,他正坐在评委席上。
而夏星冉只能从来再来。
她抛去了过去的身份,也就意味着,她抛去了过去的荣宠与耻辱,一切归为原点,重新出发。
这场比赛,对于设计者来说,是最有价值的一次比赛,比赛的奖杯,含金量亦是最高的,一旦获奖,必定会声名鹊起。
夏星冉准备了很久,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奖。
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胜负欲很强的人,无论做什么,就要求自己要赢。
主持人准备公布获奖名单之前,她说了一大串的话。
夏星冉静静地听着那流利的英文,面上毫无表情,她的掌心却开始在冒汗。
在设计这条路上,夏星冉走得都太过顺利,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所有人都说她很有天赋,与生俱来就有的天赋,轻轻松松就可以成名。
她承担了那么多年的厚誉,不是没有迷失过的。
现在铅华洗净,从头再来,夏星冉体会到了她从前没有过的紧张感。
经历过死亡之后,夏星冉的设计风格变了很多,如今的风格奇异瑰丽、暗黑毁灭······
这种风格注定成为不了大众审美。
她害怕会输。
……
主持人的强调拔高。
结果出来了,获奖者是一名中年设计师,她的作品,能给人一种温暖明媚之感,从心里可油然而生一种快乐。
这样的作品,获奖是众望所归。
······
夏星冉的指甲扎进了掌心。
果然,越是害怕,就越是会输。
失落感,如同海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
她这一叶孤舟,被浪打翻,沉入底部。
输了。
难过是正常的。
夏星冉掏出手机,想问问陆繁生什么时候结束,可以过来接她。
她想逃离这里。
就做一只缩头乌龟吧,逃的远远的。
【陆总,你生意谈好了吗?】
点击发送。
很快,她收到了回复。
【十分钟。】
陆繁生一向很准时,说是十分钟,就是十分钟。
夏星冉只要再等十分钟,她就可以离开了。
她看着那些人簇拥在获奖者的身边,脸上洋溢着祝福的笑容,不知道有几分真情几分假意。
总之,她做不到,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去祝贺一个成功者。
顾清有句话说的没错,夏星冉就是很傲,像一只孔雀,容易招人喜欢,也容易招人讨厌。
知世故,而不世故。
……
失败者不配拥有这一场狂欢。
夏星冉从席位上起身离开,就当她转身的时候,背后,有个人叫住了她。
唐小姐,请等一下。
是米斯的声音。
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米斯的中文还是说得蹩脚。
夏星冉停住脚步,回头看着米斯,你好。
米斯金发碧眼,模样好看,一笑起来,眼睛就像是在发电,我想和你聊一聊,可以吗?
夏星冉:当然可以。
米斯很是个极度追求艺术的人,可以说,他已经准备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艺术了,他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钻研艺术作品。
我看过你的设计作品了,很有意思。
夏星冉和米斯虽然是旧相识,但她现在这样,没几个人会认出来,米斯认不出她,是正常的。
谢谢,我就当你在安慰我了。
不不不,不是安慰,虽然很遗憾你这次没能获奖,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的作品,有一种能冲破地狱的力量,即便黑暗无穷,萤火微小,也终能······
米斯已经陷入了他的思维当中,他好多年没有发现过这样有力度的作品了,一定不能放过。
夏星冉淡淡笑着,谢谢,可输了就是输了。
一次的输赢,并不能意味什么。唐小姐,能交个朋友吗?
米斯是个很直接的人,他就是单纯想认识一下这个设计者,便把自己的名片给了夏星冉。
要知道,设计界里有多少人想得到米斯的亲睐,可他这个人品味独特,一般人摸不到。
夏星冉接过名片,点了点头。
即便如此,她心里的失落感还是无法减轻。
······
夏星冉走出去了,她看到一个人在等着她。
准确来说,是一人,和一狗。
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和浑身雪白的萨摩耶。
男人面无表情,萨摩耶一脸憨笑。
画面还挺······和谐的?
陆繁生打开车门,对夏星冉说:上车。
夏星冉坐上车,那萨摩耶就跳到了她的怀里,它蹭了蹭她的手臂,似乎觉得这里比较舒服,便乖乖地靠着。
这狗子还挺乖的。
狗子点了点头,嗷呜!
陆总,你从哪里弄来的狗子?
陆繁生说:捡的。
花了一个亿,捡的。
夏星冉揉了揉狗子的头,软软的,手感不错,我挺喜欢的。
陆繁生还担心夏星冉不喜欢呢,喜欢就好,那就给你了。
夏星冉:这么可爱的狗,你就给我了?
我不喜欢狗,你养着吧。
这句话,陆繁生没有骗她,他是真的不喜欢狗。
因为小时候,陆繁生被狗咬过。
……
那年他五岁。
收养陆繁生的一对夫妇,在他睡着的时候,带着他们还在襁褓中的亲生儿子,买了凌晨一点的火车票,离开了。
陆繁生在梦中惊醒过来,他跑出去追,用他最快的速度去追。
他想追上那对夫妇,他不想被抛弃······
就是在那天晚上,陆繁生认清了一个现实,他发现,不管他跑得有多快,都赶不上那辆离开的火车。
夜里,风雪很大。
陆繁生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在巷子里面。
他很想当面问清楚,他们为什么在收养他之后,又选择了抛弃他?
他一遍遍地想,是不是他做的不够好?是不是他吃的饭太多了?
如果是这样,
他会努力做一个听话的好儿子,他也可以再少吃一点饭,只要他们不要抛下他······
等到陆繁生沿着原路返回家里,房东已经把房子收了回去。
他没有地方住,只能重新走到街头巷子里面。
下雪的晚上很冷,陆繁生冻得睡不着。
附近有人养狗,一听到动静,就嗷嗷叫个不停。
他很害怕,害怕得躲进杂草堆里,听了一夜的犬吠声。
那天晚上,陆繁生没有追上抛弃他的父母。
他才五岁,已经没有家了。
······
后来陆繁生才知道,不是他不乖,也不是他吃的饭太多。
只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亲生的孩子。
对他们来说,陆繁生这个替代品没有意义了。
当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抚养两个孩子,陆繁生,就是被抛弃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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