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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婚前过礼

饭后,九九被强行吃下水果若干,鱼翅一份,兰妈热情得九九招架不住,最后上楼的时候,怀里还被兰妈塞了一份阿胶桂花糕。

九九盛情难却,只好抱着阿胶糕上楼。

打开黑色的房门。

天冷雾重,窗外雾蒙蒙的,飘起了细雨。

九九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

兰仲文已经在洗澡了,这混蛋,刚才自己先跑了,害她坐在客厅里被兰妈问长问短的,那么不自在。

九九心里不岔,咳嗽两声,抱着阿胶糕坐在床上看电视。

吃了神医两贴药,现在咳嗽好多了。

没多久,兰仲文就围着浴巾出来了,头发湿哒哒的,还在往下滴着水。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微微遮住了惑人的笑眼。

那双眼睛美得令人晕眩神迷。

就像龙卷风。

美丽得如同热带风暴般强烈得可以摧毁一切。

九九微微吃惊,他已经笑着爬上了床,肌理分明的手臂撑在九九眼前,见九九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还调皮地眨了下眼睛,“老婆……”

声音是极尽的魅惑。

九九的心突然漏掉一拍,他性感的唇已经来到她眼前,与她眼对眼,鼻对着鼻,唇色明艳妖冶。

九九艰难地吞了下口水。

他的大掌落在她的肚子上,“九九,你觉得身体好点了没?”

九九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想要孩子,九九面色一红,艰难地扭开了头,“还没好呢,还会咳嗽。”

“嗯。”他的声音轻轻地,“那等这次好了后,就不避孕了,好吗?”

他了解九九的脾性,无论决定什么事,要先给她点时间适应,这样她自己想明白了,就自然释然了。

如果当晚才说,一般都会被九九拒绝,这是人的天性,比如恋爱初尝禁果症,婚前恐婚症,孕前紧张症。所有女人,对即将来临并且陌生的东西,本能反应就是抗拒。

他晚上就是想跟九九商量一下这个事情,孕育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必须双方都愿意,让她有点适应的准备,不至于在来临的时候害怕。

九九没说话,其实这些天她也想了很多,兰仲文跟她提了三次要孩子的事了,看来他真的很想要孩子了。

现在事情基本忙完了,要孩子也是可以的,于是她点了点头,“好吧,等病好了,我们就生孩子吧。”

“谢谢老婆。”他拥住她,笑眯眯的。

九九也笑,眼眸温柔,“都还没结婚呢,就喊我老婆。”

“你早就是啦,九九,从好多年开始,我已经认定你是我老婆了。”

“嗯。”九九这样应道,眉飞眼笑。

“对了老公,我很好奇,晚上你到底是支持念念呢?还是支持大妈呢?”

“这个嘛。”他唔了一声,坐好,“其实我是支持念念的,趁年轻,可以闯一闯,就算失败了,还有重来的机会,要是年轻都不试一下,等过了年纪,就心有余力而不足了。”

九九点头,“其实我也是支持念念,想当初也是你支持我画画的,我才有今日的成就。”

知名画家一枚,多好听啊,幸好她也不负梦想,让自己的梦想跟事业牵连在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尽管有时候也会乏味,梦想变成了事业,每天千篇一律的画画,日复一日的重复,会让人腻味压抑,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人总要养得起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要幸福得多。

幸福很简单,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就是她现在的状态了,充实而满足。

年少的支持和肯定太珍贵了,很多人因为年少获得了支持,继而走向了成功的路,很多人因为年少的贬低,继而过上了庸庸碌碌的生活,青春虽年轻懵懂,但所做的决定,很可能影响着自己的未来和人生。

不要不敢做梦,敢做梦才能成功。

“我也是有过梦想的人啊,所以能体谅。”其实最初他是想做个钢琴师的,但他知道,人只有成功了,有地位了,有财富了,才有了追求自由的权利,才有追其梦想的权利。

说不定等他老了,等到四十多岁了,他会重新拾起自己的钢琴梦想,不为了证明什么,只是为自己灵魂填上一丝美好的色彩。

梦想。

又轻又重。

远方远方,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

梦想梦想,达不到的幻想叫梦想。

其实,只要在坚持一点点,在坚持一点点,说不定就迎来了曙光。

“我也是,将来无论我们的孩子有什么梦想,我一定会支持他们的。”九九枕在兰仲文手臂上,感慨地说。

“嗯。”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柔柔地,然后像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问她,“九九,我问你个问题,是一个测试。”

“好,你问。”

九九翻了个身,把头靠在他怀里,她闭着眼睛,短发乱乱的,似乎快入睡了,她的呼吸有些浅。

兰仲文将被子往上拉了拉,帮九九盖好,眼底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是那么地温柔。

“什么问题?”九九懒懒追问。

他将九九的短发拨到耳朵后,白皙的指落在她的耳朵上,描绘着耳廓,“九九,如果将来我们生的孩子,是一个同性恋,你接受吗?”

九九突然睁开眼睛。

略带迷离的眼底一懵,随即清明起来,她认真想了下,“我接受吧,兰花儿,外国的教育是这样说的,他们说同性恋并非是刻意为之的,也不是一种病。而是就像一块胎记,与生俱来就带着的,就好比一个男的同性恋,他其实是一个女孩,只是她住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体里,本质上,他是一个女孩,如果让这个人强行去喜欢女孩,这反而是逼他喜欢同性,这会使他们压抑痛苦。”

兰仲文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兰花儿,我以前听过一句话,任何人都不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同性或异性,遇到了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个是男是女,那时候才能确定自己是同性还是异性。所以,如果我们的孩子遇到了那么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么无论那个人是男是女,光凭这份震撼的钟情,我就支持。”

兰仲文摸着她的头,眼珠明净,“你懂得还不少。”

“嘿嘿。”她把手横到他胸膛上,手臂一拢,抱紧,“那么这个问题是测试什么呢?现在能告诉我了吗?”

“这个问题测试的就是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承受力量,没想到你这个人看起来呆呆的,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还是蛮强的嘛。”

“那必须的啊,我这人非常随性,很多事情,我觉得顺其自然就好,想多了,头疼。”

“这想法好,九九,该想的我来想,你就负责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就好。”

“好哒。”

九九朦朦胧胧闭上了眼睛,恍惚间,感觉到唇被一片柔软堵住,缠绵摩挲,她笑了笑,在他怀中慢慢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兰仲文就被兰睿叫去了。

九九醒来的时候,一模身边的位置,已经冷了。

看来他很早就被叫去了。

楼下一片吵杂,九九一看闹钟,已经10点半了,她吓了一跳,赶紧起床穿衣洗脸。

考虑到家里全是长辈,九九特意穿上多年不穿的浅蓝锦衣,衣摆绣着栩栩如生的金色祥云,蓝金交错间,华贵无匹。

九五年,已经很多人抛弃盘扣服了,一代换过一代,现在都喜欢穿白衬衣,高腰牛仔裤,编辫子,带帽子。

但是老一辈的人还是很喜欢盘扣服的,穿起来端庄典雅,文静曼妙,九九穿这样的衣服,在军家人眼里看来,是很有修养气质的。

她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好,带上玫瑰纹头箍,镜中的她脸色苍白,但眸子沉静,俨然一个60年代的大家闺秀。

她静悄悄地走下楼梯。

客厅摆了一张大红色方桌,上面摆着红册本若干,文房四宝一副,一个庞眉白发的老者在写字,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举手投足间皆揽仙人之概。

兰家今天来了很多亲戚,少说十来个,集体围在桌边,等待着老者写什么,老者慢悠悠地,摸着白花花的胡子推敲。

九九看不懂这是在干什么。

兰念也在红桌旁边,看见九九不明所以地站在远处,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嫂子。”

对于这个称呼,九九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应道:“嗯,那人是谁?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嫂子,这人叫闷葫芦,是帮人测新婚黄道吉日的,现在在给你和哥哥测结婚的日子呢,不爱说话,所以我们都等得好着急啊。”

“这样啊。”九九点点头,朝闷葫芦的方向看去一眼,这人看起来不像是半仙啊,倒像个文人雅士,于是又问兰念,“念念,这人是半仙吗?”

“不是啊,嫂子,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是个修道之人,修佛缘的,开了天耳,可以知道很多天机,但不是半仙,不帮人算命也不帮人看风水的,他是因为认识爷爷,才来帮你跟哥哥测黄道吉日的。”

修道之人。

也就是跟现在和尚差不多,终身不娶妻,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修缘之中,待百年之后归天。

佛道跟迷信不是一回事的,佛道精深,蕴含着很多人生道理,理论上,佛道跟哲理学是很像的。

如果是小时候,九九一定觉得特别好奇,但现在她见过太多奇人异事了,孪生姐妹医生也是一对无法解释的神医,世界之所以叫世界,便是有千奇百怪的人汇聚在一起,才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兰仲文并没有在人群中,佛学九九不懂,所以也就没过去凑热闹,四处张望了下,念念喊她去吃早餐,饭桌上,摆着8道斋菜,九九这下更迷茫了,“念念,为什么家里都是斋菜?”

“闷葫芦来了嘛,人家吃斋的,我们总不能在人家面前吃肉杀生吧,所以一同吃斋,就当积德了。”

“好吧。”反正九九也生病了,饮食应清淡,她也觉得奇怪,吃过神医给的药之后,咳嗽就好像被镇压了很多,只有清晨和半夜会咳嗽了,其他时间几乎好了。

没多久,客厅就传来一片笑声。

闷葫芦把日子测出来了,他拿着毛笔,将日期提在红册上,兰妈欣喜地接过红册,盖了起来。

一群人有说有笑,红光满面,都沉浸在这个测黄道吉日的喜悦中,兰妈拿着红册进厨房,看见九九在吃饭,这才恍然过神来,都忙得忘记了。

她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瞧我这记性啊。”

说着把九九叫到闷葫芦跟前给闷葫芦看看。

九九乖巧坐在沙发上,眉眼沉静。

所有兰家的亲戚都端详着她,好像在看稀奇珍宝似的,看得九九坐立不安。

她正襟危坐,有些不自在。

闷葫芦本来是不帮人看相的,但见九九面相清灵秀毓,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他便破例一次,帮她看看了。

他的白胡子到腰那么长,他捋了捋,微微一笑:“此女天生的富贵命,生下来就是要富贵荣华的。”

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帮人看面相,也只是透露只言半语,其他的,便靠本人后天的造化。

一个人一生中有一千多条命运线,走进哪个岔口,就通往哪个命运,是福是祸,自己掌握,光靠迷信是没有用的。

兰家人也不是迷信的人,但好日子测点好兆头也是不错的,沙发上的人听见这句话,都眉开眼笑。

九九心花怒放,听见一生富贵的命运,谁不偷笑啊?

看完面相后,兰妈便让九九给各位叔叔伯伯敬茶,偌大的茶具前,挂着一块品茗的牌匾。

叶老爷子对茶道很是有研究,只见他把袖子挽起,为在场的人表演了优雅的茶道,一杯杯茶放在暗红托盘上,兰妈指挥着九九敬茶。

九九双手托着盘子,为在场的叔叔伯伯逐一敬茶。

兰家是大家族,虽然没过去那么注重礼节,但新媳妇进门,该遵从的还是得遵从。

九九从小活在香港,对这样的礼节不太明白,但是该遵从的,她还是不会抱怨的。

听说有些家庭还需要遵从尊卑,比如婆婆不坐下,媳妇不能坐下,比如媳妇见到婆婆,一定要先开口打招呼,不然就是大不敬。

大家族相传了太多代,有些礼节无可避免,不是说讨厌就能废除的,融进一个家族,不是让整个家族为她改变,而是她去融进这个家族。

平时没亲戚在场,兰妈也不会要九九敬茶,可见她也不是个拘谨的人,不过亲戚们在场,才遵循着族规做做样子。

九九照着兰妈的话,逐一敬了茶,又逐一端了莲子羹,亲戚们对她的乖巧赞不绝口,九九坐在一旁,腰挺得直直的。

亲戚们都在场,她要给兰仲文和兰家人挣点面子才行。

待亲戚们吃完了莲子羹,九九亲自把碗收起来,端着托盘走进了厨房,亲戚们有说有笑的,好不欢乐。

平时骄纵是平时,有客人在的时候,还是要礼貌一点,这样显得有修养。

拐进厨房前,九九回头看了兰妈一眼,突然觉得她也是不容易的吧,做媳妇难,做兰家媳妇更难,大家族的礼仪繁缛,兰妈应该是60年代嫁进门的,听说那时候,吃饭前媳妇要去厨房帮忙打点,做好饭又不能立刻吃,要等到公公婆婆吃完饭了,才可以坐下吃饭的,然后他们吃完饭了,才轮到下人吃饭,一波接着一波的。

兰仲文之所以选择来香港,也许也是讨厌大家族的家规吧,用家里的资金创业,那么始终都是活在家族的羽翼下的,而要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业,那么他是活在自己心中的,家族管不了他,因为他从来没花家族半分钱。

昨晚兰花儿告诉她,到时候他们结婚选在香港,选外国人的简单式,她还不明白为什么,但今天看到这阵仗,她明白过来了,还没结婚就要逐一敬茶端汤,那么到时候结婚,礼仪习俗怕是繁重得惊人,以九九的性格,估计会把被累死。

她靠在厨房的墙上,懒懒的不想动,年轻女孩,有几个喜欢被三姑六婆盘问的?各种问题轰炸到她头昏脑涨。

你以前跟仲文同班,那成绩一定很好咯?

你是画家啊?一定很厉害了,一幅画能卖多少钱啊?

你是香港人啊?你们那边是不是特别注重名牌?

这些问题,简直就能把人问死,就跟问你是读师范的啊?那你一定是老师了。你是作者啊,那你一定出版了吧?

让人尴尬又无奈,可是又不能不答,不然会显得傲慢,九九叹了口气,三姑六婆果然是伤害值最高的群体。

厨房忙成一团,都在搓面粉做各种糕点,因为闷葫芦是戒荤的,所以厨房只能为他改变花样,做些糕点供客厅的亲戚客人们饮茶配食。

九九呆呆地等着糕点出炉,有点晃神。

兰念匆匆跑进厨房,声音高亢,“嫂子,大哥回来了,在屋外呢,你赶紧去找他吧。”

“好。”九九精神一振,放下手里的隔热手套,经过客厅的时候,她还特意放慢了脚步,朝亲戚们笑了笑,往门口跑去。

远远地,兰仲文穿着一件黑色毛衣,一个身穿红衣的媒婆和几个士兵跟在他身后,媒婆一路说着吉祥的话,兰仲文的面部表情始终是淡淡的,信步而来,怀里抱着一条棉被,里头捆着颗万年青。

铮亮的鞋子上还沾着些微泥土。

九九当场就笑喷了,他这么早出去就是去砍树的吧?这都什么习俗啊?

笑死了。

尤其是那下巴长了一颗媒婆痣的夏媒婆,她拿着手帕,喋喋不休地讲着永浴爱河,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等吉祥语。

兰仲文似乎没在听她说话,眸色淡漠,把抱回来的万年青放置在一个盆栽里,动作利落。

旁边的士兵给他递了一条湿毛巾,他接过,优雅地擦了擦手指,九九已经走到他跟前了,弯着一双眼睛问他:“兰花儿,你一大早是去砍树了吗?”

他点了点头,自动忽略夏媒婆的祝福语,似笑非笑得看着九九,“九九,这树叫万年青,蕴意万年恩爱的。”

夏媒婆虽然滔滔不绝,到底也是个有眼色的,见兰仲文跟一个长相清灵的女孩说话,这女孩大概就是他的未婚妻了。

她八卦地张望了一下,没有上去打扰,这媒婆也是极圆滑的,见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地聊天,便招呼着士兵把万年青搬到兰祠去栽上。

今年这事就算完成了。

“这也是你们家族的习俗吗?你亲自砍下来的?”九九望着远去的夏媒婆,眼眸深处有一丝笑意。

这媒婆真滑稽。

他淡淡嗯了一声,“这个要种在兰祠那边的,每一代的子孙在结婚前,都需要栽种。”

“原来如此。”九九感慨,原来今天不止她那么忙,兰仲文也是累得够呛,都亲自跑去砍树了,看来这习俗,也是繁重了点。

“虽然是我们结婚,但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还是得遵守的,在广州这边就听爸妈的,等回香港了,我们就自己做主。”其实兰仲文也不太懂这些结婚的礼节,兰睿昨晚叫他早上六点起来,他就起来了。

也不知道是去砍树,等到了山上,夏媒婆一路讲吉祥语,讲完了,就让他砍树。

沉着如兰仲文,也是懵了下。

到底是第一次结婚,兰仲文没有经验,且娶的女人还是自己最爱的,为了个好兆头,砍就砍吧。

于是他卷起袖子,大斧一挥,将万年青砍了下来。

对于人生的第一次结婚,兰仲文和九九都是懵懵懂懂的,在兰家人的指导下,半推半就完成。

夜里九九趴在床上,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今天招呼了亲戚一天,忙得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晚上栽好万年青后,她又在媒婆的指引下,为亲戚们敬了一轮茶,这还没结婚呢,就累成这样了。

九九双手酸痛,呼出一口气,散了架似的,摊在床上一动不动。

一双大手放置在她肩上,动作轻柔,在她肩上捏了捏,力道适中。

九九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谁,她闭着眼睛微笑,“亲戚们都走了吗?”

“嗯,都吃完回去了。”兰仲文轻轻应了一声,“很累吗?”

“肯定累啊,我一天都没有坐下过,脚酸死了。”

话刚落音,小腿传来一阵舒适的按摩,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小腿肚上,温柔揉捏。

“舒服吗?”他柔声问,眉眼在暖黄的灯光下,映出一抹异彩。

九九舒服地唔了一声,“兰花儿,今天是怎么回事啊?怎么先不告诉我一声?”

害她一点准备都没有,就陷进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礼节中。

“这其实就是结婚的礼节了,昨晚我跟爸说了,我们会在香港结婚,爸怕广州的亲戚年纪都大了,不方便奔走到香港,所以今天先把礼节过一下,到时候在香港就按国际的礼节办婚礼,婚宴请帖照发,能来的当然是好,不能来的话,今天也算先过礼了。”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今天还请了个修缘之人来让他们测日子,原来这就是结婚的仪式了,她想了下,扭头问他,“兰花儿,那要是今天是结婚的仪式,我们是不是就差拜堂成亲送入洞房了?”

“又不是古时候,拜什么堂啊?”兰仲文微微一笑,“这边结婚的仪式也跟香港的中国仪式一样,就是穿着红色喜服,给爸妈敬茶就好了。”

“那我们为什么要走西方的仪式呢?”

“简单啊笨九九,到时候我们结婚,是一定要办宴席的,宴请香港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简单一点,你想把自己累死吗?”

“有道理。”要是按着这边的习俗在香港操办,那不去了半条命也得要死不活的,凭兰仲文在香港的地位,少说也得宴请几百个人物,若说要逐一敬酒,那就是有是个伴郎都不够挡酒的,不醉死才怪。

“所以啊,在香港我们就简单操办好了,到时候宴会中途我们就逃走,去度蜜月,你说怎么样?”他歪下头来,唇中一抹红,妖冶得惊心动魄。

九九呆呆看着,良久,她憧憬地说:“那敢情好,我要去日本看樱花。”

“准了。”

“我要去爱情海。”

“准了。”

“我要去K2峰。”

“也准了。”

------题外话------

这结婚啊,可以说习俗都是累死人的,虽然序序还没经历过,但以前看我嫂子进门,就觉得做媳妇真是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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