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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无言以对[重生] 第139节

林徽末想起了那几个梦境。

空荡的大殿,黑色的棺椁,絮絮的低语,还有恍若心死的杨毓忻……

无论是谁,都有自己的死穴。

林徽末的性格疏阔豁达,从来奉行得之他幸,失之他命,事关他自己的得失时,从来看得挺开,亦没有对某种事情执着到心生执念的时候。

他从炼气期就开始在外闯荡,哪怕他的性子很适合交朋友,但在利益面前,他不是没有被出卖过。他不是不愤怒,不是不难过,只是报复后,再一杯酒下去,他也就释然了。

虽然他被出卖了,可毕竟性命无忧,且早早地看出了那人的真面目。若是感情渐深,真当他是生死之交,再被出卖时,能不能捡回一条命还是两说。

他还有知交一二,证明他做人还不是那么失败,别的也不必多介怀。

他家小弟说,这是没有遇到让他无法放手的人,所以他才能够说得这般洒脱。这世上痴男怨女无数,若是都能释怀,也不会有那么多悲剧了。

当时林徽末大笑,说他这样活着挺好挺自在,还是别让他碰到那个会让他心生执念的人了。痴男怨女什么的,着实太过心累,不若一辈子潇潇洒洒,也算是一种圆满。

可事实证明,话是不能乱说的。

因为他遇到了杨毓忻。

从萍水相逢到一见如故,再到今日的泥足深陷,仿佛是为了惩罚他当日笑语,林徽末真切地品尝到了何谓不敢求。

因为太过在意,所以,不敢求。

原本只是当做最好的朋友,可以交付生死,可以付出所有,却不想有一日忽然醒觉,他竟然对挚友抱有另一种情感。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杨毓忻太好,会喜欢上他,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曾经被林徽末嘲笑的痴男怨女,应验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可林徽末的性格,注定了他选择另一种爱慕杨毓忻的方式。

越是喜欢,越是掩藏。

喜欢的花不一定要攀折,仰望的星辰不一定要攫取。

因为折下来的花终有一日会枯萎,攫取的星辰会从苍穹坠落,他并不需要伸出手紧紧握住他想要的,只要远远地,远远地望着,看着他亘古长明,这样似乎也不错。

在所有人都觉得星辰高不可攀的时候,唯有他才知晓,星辰的光芒是温暖,这一点点与众不同,已经能够让林徽末忍不住微笑起来。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准备遥望一生的星辰主动地投入他的怀里,将所有的光芒都送给他一人。

因为对这颗星辰而言,他不需要所有人的仰望,只需要那个人专注的目光。

林徽末的目光微怔,看着杨毓忻认认真真地问自己,如果他能够做到最好,他能不能只看他一个人。

真是有够霸道的。

不过,确实是杨毓忻才能说出来的话。

林徽末弯了弯眼眸,他不去想那些曾让他辗转反侧的梦境。

他不知道是谁曾让杨毓忻如此痛苦,但他在。

是杨毓忻自己选择撞在他手上的。

这般想着,林徽末抿紧的嘴角微微翘起些许,他抬手反握住杨毓忻的手掌,黑眸熠熠,认真地道:“阿忻,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不待杨毓忻回答,林徽末自顾自地道,“从来没有好与不好,只要你是杨毓忻便够了。现在就很好,不需要什么改进。”

杨毓忻愣了一下。

他不敢置信地看向林徽末,声音有些沙哑地问道:“你说,什么?”

林徽末歪了一下头,耳朵发烫,却是一派淡定地道:“说你很好,能有你这么好的道侣简直是我上辈子积德。”

杨毓忻呆呆地看着林徽末。

林徽末长长地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上前一步,轻声道:“我心悦你啊,阿忻。”

作者有话要说: #818那个禽兽和禽兽不如#

林哥哥(无奈摊手):这么好看的禽兽,谁忍心跟他置气?

林弟弟:哥,你就作吧,你就宠吧,早晚有你悔不当初的那一天。

boss:这个时候,我只需要静静微笑o(n_n)o~

***

话说这段日子以来,林哥哥自己也有些懵。他觉得自己喜欢杨毓忻挺正常的,但杨毓忻看上他就有些奇怪了。林哥哥自认相貌英俊潇洒招小姑娘喜欢,但吸引到了杨毓忻这个汉子的目光就有些始料未及。而杨毓忻,┑( ̄Д  ̄)┍这长相妥妥男女通吃,男人看上他也不奇怪

谜之音:林哥,这些心里话你敢跟boss说吗?

林哥哥:啊……不敢= =

☆、第92章 1111

杨毓忻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凤眸死死地盯着眼前的林徽末, 像是没有听到林徽末的话一样,一副混飞天外的模样。

“喂……”林徽末心中无力, 他这么认真地剖白心意,他就这个反应。

林徽末在杨毓忻的眼前摆了摆手, 不会是欢喜疯了吧?

显然, 他猜对了。

下一刻, 杨毓忻猛地伸出手臂,用力地将人抱在怀里,林徽末只觉得骨头都有些发疼了, 这是用了恨不能将他揉进身体里面的力道。

耳畔颈侧上印上了胡乱的亲吻, 属于杨毓忻的声音有些慌乱的响起, 带着狂喜。

“我、我太高兴了, 阿末,我心悦你, 只心悦你。别离开我, 别离开,否则我就毁了这个世界。我不能没有你,阿末阿末……”一迭声的呼唤,领口被蹭开些许,湿热的吻大有逐渐下移的架势,十足的狂热与贪婪。

林徽末傻住了,片刻后,唇齿都含到了肩颈处时他才猛地反应过来, 忙挣扎起来,他抬手用力地拍着杨毓忻的肩背。

“喂喂喂,阿忻,你别在这里发疯啊。”

这里是散修盟议事堂外的回廊上,虽然人少,但不代表没有人路过啊。

林徽末有些气急败坏的拍打下,杨毓忻总算没有欣喜若狂地深入表达自己的狂喜之情,而是转头亲回了耳廓唇角,有些颠三倒四地道:“我立刻修书一封给父亲,还有掌门真人,你我的双修大典不能含糊,一定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你是我的道侣。”

杨毓忻的语气忽然变得凶狠起来,“谁敢打你的主意,我就杀了她!”

林徽末的嘴角抽搐,虽说他觉得自己现在有那么一点丢人,但阿忻会这么高兴,也是他没有预料到的事情。

阿忻他,原来这么喜欢他啊。

林徽末抿了抿嘴角,他得承认,他心底也是有些欢喜的。

他默默地抬手,揉了揉杨毓忻的头发。

这是一项壮举,是柔姨曾经提过的,无论是杨家家主还是柔姨他自己,无论是杨家老祖还是诸位长老都没能做到的事情。

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黑发间穿梭,唔,很好摸。

比真真,比榛子,都要好摸。

对比一下曾经揉过的毛发,林徽末默默道。

杨毓忻愣了愣,方才冲天的杀意登时一滞。琥珀色的凤眸眨了眨,杨毓忻倏地一笑,面上没有半点不悦,反而更加亲昵地将头靠在林徽末的肩膀上,凤眸中波光流转,似乎还带着鼓励。

林徽末失笑,原本穿梭在黑发间的手指停下,转而用指腹轻轻摩挲杨毓忻的头皮。

杨毓忻微微眯起凤眸,眼中笑意更甚。

林徽末忍不住又摸了两下,就像是一只美丽而凶悍的猛兽,有着锋利的齿爪和强悍的撕咬能力,所有人想要接近却不敢。但现在,这只猛兽却愿意在他面前袒露腹部柔软的皮毛,任摸任揉各种好脾气,还会发出被顺毛得很舒服的呼噜声……

林徽末的目光变得柔软起来,他的目光落在杨毓忻的耳朵上。

白皙的,宛如玉石一般的耳廓,看上去也很好揉的样子。

今天阿忻的心情好得很,他多摸两下,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林徽末蠢蠢欲动,不断摩挲着杨毓忻头皮的手指下滑,就在他准备向那只耳朵伸手的时候,他的后背忽然察觉到几道**辣的视线。

林徽末的手指僵住,他一开始还想着出门在外光天化日之下莫要太出格,可当阿忻对他露出这般神情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忍住……

林徽末慢慢地转过头。

果然,方才在议事堂的众位师兄师姐正站在堂口处,默默地看向这边。

林徽末:“………………”

感觉到紧贴着的身体僵住,方才在黑发间穿梭的手指也不动弹了,杨毓忻掀了掀眼皮,冷冷地看向堂口处。目光尤在凤潋溪的面上扫了一眼,冰冷的眼神中半点也没有对着林徽末时的温情。

凤潋溪的嘴唇动了动,眼眶倏地红了。她霍地转身,跑掉了。

不少人冲林徽末讪讪一笑,哈哈哈地转身走了,只当没有看到这相拥而立的一对。只内心却在疯狂地“卧槽”,那是杨毓忻?他们的眼睛没瞎吧?

众人走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一脸平淡实则耿直的微清珣和抱着手臂靠在门扉上的安于歌。

微清珣眨巴了一下眼睛,认认真真地看向杨毓忻,开口道:“恭喜长老。”美眸看向林徽末,同样认真地说道,“恭喜师弟。”

林徽末被微清珣耿直无比的话糊了一脸,怔了怔,伸手想要将杨毓忻的手扒拉下来。连连扒拉了两下没有成功后,林徽末只能以拥着杨毓忻的姿势拱了拱手,道:“多谢微师姐。”

杨毓忻看微清珣的目光顿时顺眼了不少,起码比凤潋溪要顺眼许多。他的下颌蹭了蹭林徽末的颈侧,而后冲微清珣点了点头,主动地道:“日后若想练手,可到天机殿寻我。”

微清珣的美眸登时一亮,嗓音顿时提高了不少,大声道:“多谢长老!”

微清珣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只剩下安于歌。

安于歌的手指轻点下颌,眼眸弯起,道:“手头实在没有能做贺礼的物件,这样吧,待得两位双修大典之上,师叔再给林师侄补上,如何?”

林徽末默了一下,师侄……

差点忘记这位的辈分非比寻常。

林徽末瞅了瞅一旁的杨毓忻,拱手行礼道:“多谢小师叔。”

安于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杨毓忻,道:“不客气,林师侄。”

杨毓忻心情好,也不介意安于歌在辈分上压了自己一头。他一笑,道:“待得双修大典举行之日,就劳安兄破费了。”

小师叔又如何,阿末愿意与他合籍双修才是正事。

*

虽说一开始就知道杨毓忻和林徽末入门之前就有交情,之后在楼船上发生的事情也能够瞧出两人关系的非比寻常,但天华门众人万万没有想到,这两人竟然会是这般亲昵。

道侣啊,虽说修真界中不乏有两位男修结成道侣的例子,但世家大族这等从来以血缘绵延的家族中,断袖却从来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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