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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3节

第3章 凌希

按说人死了总要有个去处,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就算一辈子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起码也该给个转世投胎的机会,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陆孝严的灵魂依然在荒凉墓园里独自飘荡着。

他无法行走,无法说话,感觉不到饥饿、寒冷和困倦,只能终日盘踞于墓碑上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似乎满天神佛都把他给遗忘了。他从没像这样渴望过“人类”的出现,亲戚,朋友,对手,仇敌,认识的,不认识的,来拜祭他也好,咒骂他也好,哪怕仅仅当做消遣跑来嘲笑他一番也好。

日复一日,时间漫长得不知尽头,陆孝严被困在虚空之中无所事事,唯一能做的,就是顺着记忆追溯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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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陆孝严出生在里岛西区一间私家医院里,体重八斤九两,比普通婴儿足大上一圈儿。母亲生产时父亲正在美国公干,直到两周后才匆匆返回里岛,据家里的老佣人好姐回忆说,父亲抱起他的第一句话是:“这小子跟我长得不太像。”

不同于大哥、姐姐完全翻版自父亲的外貌,在陆孝严身上母亲的基因显得更为强大。小妈方瑶曾不止一次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陆家父子兄妹四个站在一起,只有陆孝严怎么看都像是外人。

两岁,名模出身的母亲不顾父亲反对转向演艺界发展。看得出父亲并不喜欢母亲抛头露面,很长一段时期只要两人共同现身公开场合,父亲总是绷着脸,连母亲的电影获了大奖也无动于衷。

长大后陆孝严对母亲的记忆大多来自于旧影碟和旧杂志,在那些像素模糊颜色失真的画面里,母亲明艳动人,笑靥如花,美得不可方物。或许正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容貌,母亲才能顺利打败一众竞争者,成为周华死后父亲唯一想过要迎娶进门的女人。

三岁,父母筹备半年之久的婚礼在周家诸多阻挠下最终搁浅了。周家反对这场婚事的理由十分荒谬,他们说周华尸骨未寒,孝诚、孝仪兄妹年纪又小,怕后妈进门会给孩子苦头吃。那时陆远腾的实力还不足以独当一面,许多正常手段无法解决的麻烦尚要依赖周家,不得不处处仰人鼻息。母亲为此大闹了一场,差点抱着陆孝严离家出走。

不过坊间对这件事倒流传着另一种说法,说孔繁珍当年色冠一时颠倒众生,连周家大少爷周荣也曾拜倒在其石榴裙下,无奈孔繁珍太过心高气傲,任周荣苦追数年她竟连正眼都没瞧过。于是乎周荣因爱生恨,自己吃不到嘴里的,自然也不肯给别人享受了去,更何况那人还是他已故姐姐的丈夫。

五岁,陆孝严和司机的儿子在大宅里捉迷藏,见书房没人便悄悄找个柜子躲了进去。在黑暗里等待许久,对方总不找来,他就自己迷迷糊糊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陆孝严被奇怪的呻|吟声吵醒,他好奇地爬出柜子,看见父亲和一个陌生女人正抱在沙发上翻滚着,两人都没穿衣服,白花花的大腿交缠在一起,肉体剐蹭得皮革“吱吱”作响,房间四处弥漫着香水与精|液混杂而成的刺鼻气味儿。

就在陆孝严惊恐得不知该逃离书房还是该躲回柜子时,门被大力撞开,母亲红着眼冲了进来。当天母亲明明说好要去片场开工的,也不知从哪儿收到风声匆忙赶回了家。那是陆孝严头一次见到母亲发狂的样子,向来举止端庄的母亲高高挥起名牌手袋,劈头盖脸朝父亲的偷情对象砸去,那女人尖叫着试图抓扯母亲头发,母亲又亮出指甲挠向了对方铺满厚厚粉底的脸蛋儿,“唰唰”几下,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那场面太过震撼,惊得陆孝严缩进书桌底下差点尿了裤子。

见两个女人扭打得不可开交,父亲护着母亲抽了偷情对象一记耳光,又命人将其轰出了门去。母亲看似大获全胜,可事实上,从丈夫解开其他女人衣扣儿那刻起她早已输得一败涂地。母亲和父亲冷战了三个月,又在父亲每天鲜花礼物浪漫惊喜的攻势下和好如初了。一切看似风平浪静,唯独留在陆孝严心里的阴影久久不曾消散。

在陆孝严眼中,女人成了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她们有多美丽就有多丑陋,有多优雅就有多放荡,有多温顺就有多狰狞,有多聪明就有多愚蠢。进入青春期陆孝严也曾交往过为数不少的女朋友,但无一例外都终止在了嘴巴调情的阶段,他没办法和任何女人接吻上床,哪怕对方再性感再妩媚下半身也毫无反应,甚至闻到过于强烈的女士香水都会生理性反胃。什么爱情,婚姻,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他更是从来不信,对他而言每个人都有价码,分别只在或高或低罢了,就连生他养他的母亲也不例外。

六岁,母亲死了。母亲开车经过十字路口,被一辆失控货柜车拦腰撞上,没等送到医院就断了气。作为知名女星兼娱乐业大亨陆远腾的女人,孔繁珍车祸身亡自然是里岛媒体争相追逐的特大新闻,然而让这条新闻更具爆炸性的是,事发当日母亲所驾的跑车属于一名男性导演,而该名导演正是母亲的初恋对象。蜚短流长,人言可畏,无形中一顶巨大的绿帽子从天而降扣在了父亲头上。

操办完母亲的身后事,父亲带着陆孝严去了医院。医院里冰凉的消毒水气味让陆孝严倍感紧张,一路上他都在不停告诫自己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能害怕,更不能让人看出自己有害怕。好在那天只是抽血做化验,不用打针、吃药、住病房,这叫陆孝严暗地窃喜不已。直到许多年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是带他去做亲子鉴定的,原来他差一点儿被当成了别人的小孩。

十六岁,父亲生病住院两个月,出院时带回家的除了日常用品还有护士方瑶。算命的说陆远腾犯天煞孤星,第一任老婆周华没能活过三十岁,第二任差点成为老婆的孔繁珍也在同居七年后一命呜呼了。之后十个年头里父亲床伴换了一批又一批,将娱乐圈儿大大小小的巨星天后才女嫩模悉数尝了个遍,却再没哪个有幸荣膺“陆太太”封号。他是怕了,也烦了。谁又能想到,最后成功降服陆老板的竟会是方瑶。

方瑶出身低微样貌平平,也没什么过人的学识才干,唯一长处就是生了副“温柔如水、善解人意”的好脾气。不管是被父亲冷落也好,被姐姐嫌恶也好,被外界恶语中伤也好,她总能盈盈一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守四年,方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逆来顺受从无怨言,终于打动老男人陆远腾成功嫁进了陆家。

二十五岁,为之拼搏三载的“天星”最终惨淡收场,好友分道扬镳,父亲冷语相向,大哥坐看好戏,陆孝严只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来维护自己那点儿可怜又可悲的自尊。他以为他出身富贵洒脱不羁,没什么怕的,可事到临头才发现,原来他是输不起的。好吧,好吧,既然做不成人中龙凤,就索性做一条好吃懒做的寄生虫吧,反正不付出就永远不会被辜负,不抱期望就永远不会失望。

二十六岁,老佣人好姐的记性越来越差,有时一件事重复做好多遍,有时说话颠三倒四,更有甚者还时常叫错陆家兄妹的名字。直到某天出门去买菜,忘了回家路,从此就一去不复返了。于是这个家留给陆孝严的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了。

二十七岁,游戏人生不学无术的二世祖陆孝严遇见了酷爱音乐的小鲜肉凌希。

算起来,陆孝严和凌希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尚不足他短暂生命的十分之一,可回头想想,有限的记忆竟被凌希给填了个满满当当——凌希的沉默,凌希的别扭,凌希的骄傲和执着,凌希大大小小令人抓狂的怪癖,凌希难得一见的美好笑容,凌希清澈而富有磁性的独特声线,凌希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叫他,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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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凌希是在某位知名音乐人的工作室里,记得那天风很大,从停车场出来短短几步陆孝严的头发已被吹成了鸡窝状。推门进去的时候,有个穿白色帽衫的男孩正坐在沙发上弹着吉他。不经意瞥去一眼,陆孝严立刻被对方的手勾住了视线,那双手十指修长匀称,指甲圆润整齐,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仅仅是拨动琴弦的简单动作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

稍稍愣神的功夫,门突然被风吹开了,从背后撞在陆孝严屁股上,撞得他差点儿一个趔趄摔成狗吃|屎。

声音惊动了专注弹琴的男孩,他抬起头微微皱眉扫向陆孝严,或许是陆孝严的造型和姿势都过于滑稽,他不禁弯起嘴角“噗嗤”笑了出来。只那一笑,陆孝严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从头发丝到脚趾尖儿“咻”地全都麻了,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没错!就是他了!

即便阅人无数如陆少爷,也不得不承认凌希是个容貌极为出挑的男孩,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黑眼珠圆溜溜的又大又亮,最难得是气质干干净净,既不娘也不妖更不土气,尤其笑的时候,嘴角弯弯地翘向两边,绽开一排整齐闪烁的小白牙,透着点儿得意,透着点儿调皮,笑到特定弧度还隐约可见一只浅浅的酒窝,感觉暖洋洋的,让人看到了就忍不住想跟着笑出来。

陆孝严决定追求凌希是因为那张脸,忍受了凌希整整三年也是因为那张脸,殊不知那张脸其实是广告片般的存在。外人见到凌希都以为他既阳光又乖巧,是个邻家男孩儿小绵羊,事实上他待人冷漠,言行粗鲁,脾气古怪,偶尔冒出一句狠话能顶得人口吐白沫儿。对不相干的人和事凌希都毫无兴趣,也不喜欢提及自己的过往,同居三年,陆孝严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有个外公,他喜欢唱歌,他的理想是有一天能拿金曲奖。

从早到晚对着张毫无情绪起伏的脸,任谁都会觉得郁闷。陆孝严没什么耐性,也不懂怎么搞花样哄小情人儿开心,好在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什么名表时装豪车别墅,觉得好就大方买下来送给凌希,不为别的,只求上了床那张漂亮脸蛋儿能给点儿像样的反应。

可惜陆少爷的金钱攻势对凌希不起作用,小到一包喉糖,一支原子笔,大到一辆二手车,一间旧公寓,凌希只用他自己买的。与骨气无关,他只是看不上别人挑选、别人经手的东西。对于陆孝严的礼物,他既不会姿态清高地拒绝掉,也不会说些“我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钱”之类的话来表明心迹,他只是很平静地收下,很平静地说声“多谢”,再很平静地将那些包装盒啊钥匙啊随手塞进抽屉。凌希就像一口深井,管你丢什么进去都溅不起多大水花,每每憋得人恨不能呕出几口老血。

有时候陆孝严忍不住问他:“凌希,你和我在一起到底图什么?”

凌希会很认真地皱起眉头思考几分钟,几分钟后想不出答案,就去忙别的事了,练练吉他,喝两杯酒,在琴键上试着敲出几个音符,敲得满意就拿笔记录下来……不知不觉,那一页就平静地翻过去了。

甚至陆孝严问他:“你确定你喜欢我吗?”结果也是一样。

直到两人分手多年陆孝严依旧没能找到答案,也实在想不通除了钱自己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有时候陆孝严会想当然地认为,或许凌希根本搞不懂什么叫“爱”什么叫“被爱”,他只是头脑太过简单,又活得太过孤单,所以谁第一个向他伸出手,他就对谁死心塌地了,并固执地认为对方也应该是死心塌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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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里岛地界的众多富豪公子们,陆孝严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他玩归玩,药丸儿是绝对不碰的,也从不跟不知底细的人乱搞。只是以他的身份,总归有那么几个小明星、小歌手想贴上来走走捷径,对于送到嘴边的肉他倒也乐得享用。偶尔一两次处理不当,曾有过被凌希堵在家里的时候,而凌希对此的态度是不吵不闹也不多问,只是挽起袖子开始做清洁,所有床单枕头窗帘全部换掉,所有墙角地缝都用消毒水喷洒过,连常年无人进出的储藏间都要搬空了仔仔细细打扫。他会整夜不睡觉来做这些事,直到自己觉得干净了为止。

心情好的时候,陆孝严会勉强说两句软话哄哄凌希,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开骂:“别他妈矫情了,我现在是包养你,不是和你结婚!男人嘛,我想搞就搞,想搞几个就搞几个,摆着臭脸给谁看!”

管他是说好说孬,凌希一概充耳不闻,实在看不下去,陆孝严就干脆甩上门跑出去睡酒店。等到隔天回家,房间必定是清理得一尘不染了,而凌希则照常猫在工作间里专心致志弹着那把破吉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凌希很少跟陆孝严吵架,大多是陆孝严憋不住一个人哇啦哇啦地讲,他在边上心无旁骛做着自己的事,完全不受影响。但真逼急了他会直接挥拳头,武力值绝对比那张脸看起来要强大数倍。最激烈的一次是陆孝严怀疑凌希和个前辈搞暧昧,说了很多冷嘲热讽的话,凌希听完半个字都没解释,只是走到餐桌旁拎起椅子抡了过来。

那天陆孝严被凌希砸得头破血流,凌希被陆孝严踹断了三根肋骨,整间餐厅几乎报废了,花瓶、茶具、画框、水晶灯碎了满地。之后两人一起去医院看了急诊,又一起缠着绷带回了家,到家后凌希发觉陆孝严头上绷带缠得不够工整,还帮他摆弄了好半天,直到左右完全对称才肯罢手。看看时间还早,凌希又钻进工作间里有滋有味儿地弹起了吉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凌希有美貌有才华,站在镜头前毫不怯场,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唱片公司相中签了下来。只是不知什么原因遭到老板封杀,白白荒废了三、四年。等到好不容易解除合约,即将在金鼎正式出道做歌手了,却又不幸被八卦杂志拍下了他和陆孝严的私密照片,并很快散播开来,公司为他苦心打造起来的健康形象瞬间崩塌,事业还没起步就陷入了困境。年轻漂亮的男孩跟个有钱基佬混在一起,任谁都能猜得出是什么关系,里岛人可以接受一个同性恋歌手,却绝对无法接受一个被包养的同性恋歌手。

为了等待负面影响消去,凌希首张精心制作半年之久的专辑只能延后发行。那段日子噩运就像排了队似地接踵而来,他先是受陆孝严连累被砍断了两根手指,又因别墅意外失火时冲进去找陆孝严被灼伤肺部留下后遗症,影响到气息和发声,致使曾经的歌手梦也随之破灭了。消沉一段时间之后,凌希默默接受了现实,着手准备转往幕后工作,他仍旧每天写写歌,编编曲,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十岁那年陆孝严在父亲的逼迫下和盛旷注册结婚了。婚前父亲十分严厉地警告他,想保住所拥有的一切就要处处以家族利益为先,联姻至关重要,必须收敛心性,决不能再让媒体抓住把柄,尤其是和凌希的事。

父亲的话陆孝严是一定要听的,毕竟扒掉“陆少爷”这层皮他就屁都不是了。再者他自己也想找个正大光明的借口逼凌希离开。三年时间,对漂亮脸蛋儿的痴迷早已渐渐转淡,对糟糕个性的排斥倒愈演愈烈,分手的话几次溜到唇边,却迟迟开不了口。人非草木,陆孝严也知道凌希和他在一起失去了很多,可那些强烈到近乎偏执的情感根本不会让他觉得幸福,反而像石头一样压在背上,沉重得令人几近窒息。

找了个机会,陆孝严对工作间里专心敲着琴键的凌希说:“我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凌希只是平静地“哦”了一声,没问对象是谁,也没问什么时候。

陆孝严犹豫片刻,烦躁地挠了挠头:“要不……你出国去玩一阵子吧。”既然做了恬不知耻的王八蛋,就狠心做到底好了,拖拖拉拉只会彼此浪费时间。

凌希终于从琴键上挪开了手:“你的意思是想和我分开吗?”

陆孝严嬉皮笑脸地扁扁嘴:“我也没办法,最近老爷子看得紧。”

凌希凝眸注视他几秒,鼻子轻轻一哼,满是不屑:“早说啊……”

五分钟后,凌希背着他的大号帆布包和破吉他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那只帆布包是卡其色的,有点旧了,凌希走到哪儿都带着它。里头除了些重要的证件和票据,还有一本封面老土的相册,几颗小时候玩过的弹珠,几封发了黄的信件,林林总总,甚至还有某年圣诞节陆孝严和他在餐厅吃饭时用糖纸随手折的一只帆船……只要凌希觉得重要的东西通通都会塞进去,他说万一哪天发生了地震、海啸、恐怖袭击,需要逃命了,可以第一时间带齐自己的宝贝们。

走到门口,凌希将钥匙丢在玄关的柜子上,头也不回地朝后扬了扬手:“走了。”神态稀松平常得和临时出门买包烟没什么分别。

可陆孝严知道,凌希不会回来了。凌希平时出门是不打招呼的,用林广乐的话讲这叫“有性格”,用姐姐陆孝仪的话讲这叫“没家教”。凌希没有家,但未必没有家教,他只是独来独往太久了,常常想不起要向人报备自己的行踪。

同居三年,凌希没多少行李需要收拾,有些零碎物品更是常年堆在车子后备箱里从没搬出来过。或许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和陆孝严长不了,他早有觉悟,只是舍不得做先离开的那个。所以那三年里,捉奸在床他没有走,拳脚相向他没有走,丑闻缠身、尊严扫地、错失理想他都没有走,直到陆孝严亲口让他走,他才真的走了。

可两年之后,当陆孝严背负冤屈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又回来了,没有寒暄,没有情话,没有追究过往的是非对错,他只是平静地陪着陆孝严一路逃亡,直到生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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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墓园里飘荡了多少个日夜,一年?两年?也可能是三年吧……终于有一天,陆孝严对外界的感知开始减弱,视野晦暗,听力衰退,整个人就像被沼泽吞没似的,缓慢坠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这情景是不是就叫做魂飞魄散?魂魄散了,下辈子还能不能拼凑起来重做一回人?如果可以,他还想再做一回陆孝严。

对于世间种种声色犬马,他已无贪恋,也坦然接受了自己“冤死鬼”的可笑命运,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那些陷害他、算计他、将他逼入绝境的人都还活着,一个个活得风生水起志得意满,更不甘心就这么丢下凌希一个人走了。

凌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自然不会有谁为他领取尸骨、立碑祭奠。活着的时候,凌希孑然一身,如今死了,仍旧形只影单,他所拥有的,恐怕只有临死前那短短一刻的牵手而已。从前凌希就像热爱生命一样热爱着音乐,有天不能弹琴不能唱歌了,陆孝严以为他会崩溃,可他没有,他依然坚韧地活着。陆孝严从没想到,支撑凌希活下去的理由竟然就是自己。

这残酷的死亡总算使陆孝严明白了一件事——原来世上谁也信不过,父母可能会恩断义绝,夫妻可能会劳燕分飞,兄弟可能会反目成仇,唯一不会离开他的,只有凌希。就算他们吵架,就算他们用最恶劣的态度互相伤害,就算他们大打出手、哪怕一人捅对方一刀,捅完了,凌希还是会跟着他。他是陆大少爷,凌希会主动送上门给他包养,他走投无路蹲在街边要饭,凌希会陪他相拥取暖,就算有一天他进了棺材,凌希也会闷声不响挤进去,和他肩并肩躺在一起。

他不知道凌希是否也像他一样变成灵魂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飘荡着,是否也在默默注视着这个触不可及的世界。当他终于想要发自内心对凌希说些什么的时候,凌希却再也听不到了。

凌希,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帮你堂堂正正站上舞台,去展示你的才华,去实现你的理想。

凌希,如果有下辈子,不要冲我笑,不要对我好,更加不要再爱上我,我不值得。

凌希,如果真的有下辈子,你可能也不认识我了吧……没关系,我会记得你,我会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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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黑暗中下坠,下坠……猛然间,一阵失重的眩晕袭来,身体似乎有了分量,陆孝严清楚感觉到后背抵在某样坚硬物体上,硌得脊骨生疼。他用手胡乱摸索过去,承载着他的好像是一把木质长椅。

“叮啷——叮啷——”耳边先是传来了玻璃器皿互相碰撞的悦耳声响,然后是有人来回走动的轻快脚步声,再后来是悠扬的琴声,歌声,以及各种语言各种情绪的交谈声……

陆孝严试着晃了晃头,脑子里沉甸甸好像灌了铅,有种宿醉过后的恍惚。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力道在牵扯他,一下,一下,扯得他差点偏离了原位。努力撑开黏涩的眼皮,明黄色灯光“唰”地撞向眼球,刺得他狠狠皱起了眉头。

视野之内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轮廓,那应该是个男人,十八、九岁年纪,戴着黑色棒球帽,帽檐儿底下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珠儿黑漆漆的,蒙着层水气……陆孝严错愕地张大嘴巴,差点儿忘了呼吸,难以置信,那竟然是凌希!

怎么会是凌希?难道是老天给他机会,让他在奈何桥头最后见凌希一面?

许多的记忆,许多的话,连同许多情绪一起涌了上来,堵得陆孝严喉头颤抖鼻子发酸:“你、你该不是、该不是特意在等我吧?”

谢天谢地,他还记得如何说话!

凌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上用力拽了两下:“麻烦让让,你压到我衣服了。”

陆孝严耳朵里嗡嗡作响,根本听不清凌希在讲什么,他迷迷瞪瞪站起身,颤颤巍巍伸出手,忘情地朝凌希脸颊摸去……天啊!那张脸竟然是实实在在的,是有温度的,那是一个活着的凌希!

凌希被这举动惹得有些不悦,皱着眉抬手朝外挡了一下。陆孝严更加惊喜地发现,那只手也是完好的,五根手指都修长白净,丝毫没有损伤过的迹象。他一把抓住那只手,紧紧握着,激动地难以自持:“怎么会……”

没等陆孝严表达完自己的疑惑,就见凌希满脸厌恶地抬脚,“咚”一声精准踹在了陆孝严胸口,将他直笔笔踹出老远,一路撞翻桌椅杯盘,摔了个四脚朝天……

第4章 重生

一阵天旋地转,陆孝严就这么平躺在了地上,狼狈地大扎着手脚活像只翻壳儿王八。还没等他搞清楚状况,身体已先于大脑做出反应,“腾”地一跃而起,拳头带着劲风砸向了凌希额角。

见躲避不及,凌希干脆咬紧牙关偏过头去做好了硬挨下这一拳的准备。可等了半天,预想中的疼痛并没出现,小心翼翼睁开眼,陆孝严的拳头就停在距离他脸颊两公分处,僵持片刻,又颓然垂了下去。

是凌希眼神里一闪即逝的无助唤醒了陆孝严,让他混乱的思绪渐渐清晰起来——他记得他是死掉了,逃亡路上被根树枝插了个透心凉,血差不多流干了。后来呢……后来他在墓地飘荡了许多年,终于有天要转世投胎去了,可一睁眼,见到的人竟然是凌希……不对,准确的说,那不是他印象中的凌希,那个凌希脸蛋儿更显稚气,身形更加单薄,个子似乎也更矮一些……

带着满心疑惑,陆孝严环顾四周,此时此刻他所处的环境应该是间酒吧,巨大的l字形吧台占据了半边墙壁,对面摆放了数张宽大柔软的黑色沙发,当中的圆形高台上有个短发女生正在自弹自唱着,这一切让他倍感熟悉,就连吧台里梳着油头的小胡子调酒师都似曾相识……想起来了,从前天星的办公室就距此不远,有段时期他们周末谈完生意总会顺路过来坐坐,一边喝酒一边听歌一边谈天说地,你调侃我,我挖苦你,明明聊着毫无意义的话题,却是那么快乐……

陆孝严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什么,飞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那是一支外观崭新、款式老旧的智能机,屏幕上清清楚楚显示着当天的日期: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翻来覆去检验过手机的各项功能,确认并没出现问题,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七年之前。

七年前他二十五岁,凌希十九岁,他们根本就不认识,所有的分分合合纠纠葛葛也都还没发生过……如果这是梦境,他宁愿永远沉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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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动静,经理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地拉着凌希教训道:“你是怎么搞的!还敢动手打客人,想不想在这儿干了?”

“是他……”凌希朝陆孝严抬了抬下巴,有心说明原委,又觉得情况太过尴尬实在说不出口,最后只好模棱两可地嘟囔了一句,“他变态的……”

还是目睹了事发经过的短发女歌手看不过,跑来说了句公道话:“我都看见了,是那个客人先动手动脚的,那人摸他的脸,还拉着他的手不放。”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怎么还打起来啦?”楼梯口传来一阵叫嚷,陆孝严循声望去,只见林广乐穿着身花花绿绿的休闲套装冲了过来,后头还跟着蔡史墨和戴志友。

林广乐是这里的常客,从老板到清洁大婶没人不认识他,都知道他是个挥金如土的大少爷,能跟他同进同出的,自然也非富即贵。但凡有些眼色,谁也不会为了替凌希主持正义而得罪这号人物。

见陆孝严脸色不善,经理只好从林广乐下手嬉皮笑脸地说着软话:“乐少你看,一点儿小误会,实在对不住。他们都是打工的学生仔,没见过什么世面,几位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吧。要不这样,待会儿我请喝酒……”说着话他朝凌希背上重重推了一把,“傻楞着干什么,还不快给客人道个歉!”

凌希皱着眉瞟了经理一眼,又调转目光望向陆孝严,倔强地沉默着。他是个骨子里非常骄傲的人,只要认准了,就不会轻易低头,也绝不会被谁左右。

围观人群在窃窃私语着,几名女客人都很替凌希担忧,经理似乎还要说些什么,被陆孝严一挥手打断了:“都散了吧,今天的事怪我,应该我给他道歉才对。”然后他面向凌希郑重地点了点头,“真对不住,我喝醉酒认错人了。”

凌希显然没料到陆孝严这种人也会主动低头认错,再望向陆孝严的目光中不觉参杂了几分审视与费解,微微愣怔片刻,他心安理得吐出两个字:“不用。”

“好拉好啦,小事而已。走走走,喝酒去。”林广乐适时充起和事老,胳膊往陆孝严肩膀上一搭,连搂带推地朝楼梯走去,“还以为你在洗手间里闻屎闻得太陶醉,舍不得出来了呢,没想到是跑来勾搭小弟弟了。陆少爷不一向高姿态,‘男’来伸手‘女’来张口的嘛,怎么转换风格亲自出马欺男霸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