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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哦,奶奶,我就来。”

时蕊望着天空繁星,心中带着最美好的祝福。

程迟,新年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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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蕊蕊,新年快乐!”

说尽了这些日子的思念,程迟最后望着夜空,只有一句:新年快乐。

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也跟他一样,望着同一片夜空呢?

“哎哟,你们就这样睡在雪地里可不行啊,要生病的,赶紧起来。”

酒馆的老板开门发现他们躺在地上,吓了一跳。也不知道怎么通知他们的家人,这么冷的天,由着他们就这样躺着肯定不行。于是老板和几个服务员一起,又把他们三个给扶了进去。

那时他们已经醉意彻底上头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闭着眼,迷迷糊糊嘴里都在念叨着什么。

第二天醒来,几个人捧着脑袋,跟正在被唐僧念紧箍咒似地,头疼得要炸掉了。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床,让三个人一脸懵逼。

老板端着茶盘推门进来,笑着说:“你们醒啦!来,喝碗醒酒茶吧,宿醉的滋味不好受吧。也怪我,昨天就该劝你们少喝一些。”

元亮坐起来,一脸茫然挠挠头:“老板,是你把我们弄进来的?”

老板笑了:“是啊,联系不了你们的家人,总不可能让你们一直睡在雪地里。”

睡在雪地里?

三个人互看一眼,恍恍惚惚想起了昨天晚上喝醉后干的蠢事,元亮隐约记得有一只咸猪手在他身上一通乱摸来着。

他一拍脑门,指着程迟:“你摸了我,操,我的清白就这样被你给玷.污了。”

程迟没理会他,因为他似乎想起了更严重的问题,赶紧拿出手机来翻开。

看到那对话框里满屏都是自己发送的语音,他眉心狂跳,有种想把自己埋了的冲动。

忘了自己说了些什么,他没勇气点开。

算了,反正都是酒后犯的蠢。

反正,她也一条没回。

开学以后,程迟继续延续上学期的疯狂学习模式,几次模拟考试都稳居年级第一,遥遥领先。

老师们看出来了,自从时蕊走了以后,他就发了狠,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台学习机器,不带一点儿怜惜。

老师们甚至开了小会来分析程迟的状况,他们很担忧,不是担忧他的学习,他天赋异禀,学什么一点就通,将来考大学根本没有问题。他们担心的是他的精神状态,别学得走火入魔了。

程迟大概开辟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先例,学习认真到让老师们担忧他会走火入魔。

那一天,孙平把他叫到了办公室,当时其他几科的任课老师都在,他们是准备好好找他聊一聊的。

这孩子是个人才,可别自己把自己给憋坏了。

也是在那一天,程迟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

“我想参加今年的高考。”

几个老师互看一眼,觉得不可思议,可眼前的少年特别镇定,他让他们觉得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早就深思熟虑以后做下的决定。

“可是你才高二啊,孩子。”

程迟抬起头,看着他们:“我已经把高三的内容自学完了。”

众老师:……

英语老师罗雪有些心疼他:“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呢?把自己逼这么紧?”

程迟黝黑的眸子闪过一抹柔和的光:“因为我怕她等不及。”

那一年,b大附中一名高二的学生参加高考,取得理科状元的新闻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被各大学校拿来当励志典范。那一段时间,每个学校的学生几乎人手一份报纸。

“太没天理了吧,学习这么牛逼也就罢了,关键长得还这么帅。”

“是啊,直接可以出道的长相呢,却这么努力的学习,让人惭愧啊。”

“不是说上帝给你关上一道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吗?这上帝不但没给他关上门,还给他开了全景天窗吧?”

“那这样说来的话,上帝是把我的门窗都钉死了吧?”

这些话传到了程迟的耳朵里,他只是苦笑。

为什么他觉得上帝不公平,把他最重要一道门都关了呢?

那一年,程迟被各大名校争抢,b大附中出来了这么优秀的学生,老师们脸上也有光,还专门找他谈心。

“程迟,你想学什么专业啊?”

“学医!”

第60章

那年夏天,程迟拿到最高学府b大的录取通知书。

8月初,他在进入大学之前,最后一次踏进b大附中的校园。元亮和吴邵州,以及高中部篮球队的其他同学都早已在篮球场等他了。

“阿迟,接着!”

元亮把一个篮球朝他抛了过来,程迟轻松接过,在手里掂了掂,心里涌起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自从开启疯狂学习模式以后,他就再没有碰过篮球了,他以为他已经忘了那种感觉,可是当手掌重新托起篮球,他才发现,那种喜爱仿佛与生俱来,如是生在他的骨子里,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只不过是摸到篮球熟悉的手感,那种对篮球的特殊感情就轻易被唤醒了。

元亮穿着篮球服,叉着腰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怔怔的样子,调侃道:“阿迟,你有将近一年没碰篮球了吧?技术肯定退化了吧?是不是怕输啊?要不要兄弟让一让你?”

听着他如此狂妄地挑衅,程迟冷笑一声:“在我的字典里,没有怕字,更没有输字!”

话落,他单手抛出了篮球,然后直接揪住自己的衣领,脱掉了t恤,换上了科比的24号纪念球服。

与此同时,那颗篮球精准地落进了篮球框里。

“啊!太帅了!”

全场尖叫!

得知程迟要回学校打最后一场球,很多同学都来捧场了,尤其是八班的同班同学,基本上都没有缺席的。

元亮一脸懵地摇摇头,不可思议地道:“程迟还是那个程迟啊!”

“程迟,加油!程迟,加油!”

观众席所有同学自发喊起了口号。

元亮不服地大声道:“喂,你们也太偏心了吧?眼睛只看得到程迟吗?再说了,又不是比赛,输赢又不重要,加什么油?”

观众席有女生大声道:“是谁刚才说程迟怕输的?现在又说输赢不重要,不觉得脸疼哦?”

元亮好生郁闷,转而又笑了起来:“阿迟,我本来还挺舍不得你的,现在觉得你提前离开也挺好的,你在这里称霸太久了,挡着我发光发热了你知道吗?”

程迟邪气地勾了勾唇:“是吗?那你今天要好好地发光发热哦。”

元亮为了发光发热,主动选择成为程迟的对手。队员分配完毕,一场友谊篮球赛正式开始。

其实大家都曾经是高中部篮球队的,都是一家人,真的不存在什么输赢。这场球赛有它的特殊意义,是他们给程迟准备的践行宴,也是程迟对自己的梦想做的最后的告别。

虽然不在乎输赢,但大家仍然拿出了百分百的努力,这是对这个赛场的尊重,也是对程迟的尊重。他们在用这样的方式向青春致敬,向梦想致敬!

那场球赛打得酣畅淋漓,赛场上那个亮眼的24号无数次掀起了比赛的高潮,引得观众席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激动站起来。

天空的阳光夺目。

英俊的少年脸上的汗水一颗颗滚落,浑身热气腾腾,却仿佛有永远也用不尽的活力。

他迎着阳光的方向,一个飞跃,抛出篮球,望着它精准地飞入球框,黑眸灼亮。

蕊蕊,我曾经告诉过你,我只能是8号的小飞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了24号的黑曼巴。

今天,我穿着黑曼巴的24号,要跟8号的小飞侠告别了。

因为,我的梦想里一定要有你。

但是曼巴精神我永远都不会忘!终有一天,我会成为那个手术台上的黑曼巴,亲手把你从病魔的手中抢回来。

蕊蕊,等我!我会很快的!

那是程迟的高中岁月里,最后一场篮球赛。发光发热的永远都只有他一个。队友和对手都觉得他疯了,仿佛是要在这一场比赛中,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

元亮死心了,自己永远也追不上他呀,可是内心又真的觉得好骄傲。

那个牛逼的男人,是他的兄弟啊!

程迟最后几乎是打到了虚脱,结束的那一刻,他半跪在地上,汗水像雨一样滚落。

观众席上的同学都站了起来,却没人尖叫,没人鼓掌,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很多人眼睛都湿润了。

程迟他,也很不容易吧!

-

时蕊在唐医生的诊所里呆的时间长了,学到了很多东西,甚至连针灸都学会了,唐医生夸她聪明好学,同时又忍不住叹息,天妒英才啊。

诊所里有一台电视,闲瑕时候,诊所里的护士也会和病人一起看电视。

时蕊不喜欢看电视,没事的时候会翻看唐医生给她的医学方面的书籍。

“这真是别人家的孩子啊,高二就参加高考,而且考了状元,直接被b大录取了。”

一个护士姐姐看了一眼,笑着说:“学霸这么帅的吗?不是说成绩好的都长得不好看吗?”

也许是一种感应,也许是对学霸这个词的敏感,时蕊抬头看向电视,于是视线就定格了。

他还是那么优秀!他已经越走越远了,可她还在原地踏步,永远也追不上他了吧?

“小蕊,他帅吧?瞧你眼睛都看直了。”

听着小护士姐姐的调侃,时蕊脸颊微微红了起来。

他就像一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是最耀眼的存在,很难被人忽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