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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节

当然,州学大人的地位之高,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去人家面前晃的,除了几家真正的巨富或者关系够硬,其余能参加这场考的非县学考试,至少得有一两项怪才异才。

像白敬文自然是因为白家而得以参加这场考试,茹娘本来也可以凭这条路得个名额的,因为白家在往科举仕途上对她的信心远胜对白家几个子弟的,有这样在高人面前露脸的机会,自然也要拼命送她上去。

但是在白家私塾里任教的陈老先生却私下里拦住了白老太太想往县学送两份礼的打算,反而对白老太太道,自己打算让茹娘走自己的路子,以偏科怪才的理由推荐茹娘参加这场考试。

因为茹娘的数术和地理实在学得好,而那位州学来的大人,陈老先生刚好有所了解,对方擅长的,也正是这两方面,茹娘的偏科算是正好偏到那位大人心里去了。

当然,这些内情茹娘等人是不知道的,她只是发现,自己和白三小姐一起来考试,但是安排考场的人却不按常理出牌,把自己和白敬文安排在了两个不同的考场——离得还挺远。

白敬文情知自己其实就是来走个过场的,虽然到底心里存了点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侥幸心理,但是等她进了考场发现自己身边坐的都是几个和自己差不多的熟脸,而茹娘以及一些平日有名的才女能人都不在眼前,心里就知道是啥意思了。

她和家里人一样,都对茹娘的期望很高,尤其是考到后面发现占分最大的那道大题考的竟然是茹娘平日最优秀的数术和地理结合的考题,白敬文心里就更高兴了。

这不是给她家茹娘送分的题嘛!她虽然一点都不会,甚至连题都没怎么读懂,但茹娘肯定会啊!

但是如今看茹娘的说法,竟然连茹娘都没把握了。

白敬文心中再次刷新了那位州学大人的印象。

真是,厉害啊。

这下县学那些家伙可惨了。

白敬文嘀嘀咕咕地和茹娘抱怨了一通之后,忽然拿起茶叹了一口气。

“我已经是家里读书读得最好的了,但是到了考场上……可见我真不是走读书这条路的。”

茹娘便望着她道:“出了年你就十七了,去年县学考试,你排在第一百九十七,有我在一旁帮忙,再努三五年的力,考上县学于你并不是难事。重要的是,接下来的路你要怎么走。”

白敬文鼓着一边的腮帮子,一个劲地盯着茹娘黑漆漆的脑袋看了又看:“我有时候就是想不明白你这种聪明脑子都是怎么长的平时吃什么灵丹妙药了……但是!”

她往后一倒,闭目靠在小几上,一副认命的样子:“我还是想明白了。”

“真要继续往上读,我是真的不行,别说科举了,我就是进县学也得头悬梁锥刺股。”

“但我已经是我们白家读书最有天赋的人了。”

“我妈妈给我生了两个哥哥,家里还有堂兄和庶弟妹,从前我看不上我爹这样,娶了我妈妈又娶别人,只想一门心思走仕途,当了官好让全家都低我一头,到时候我说一我爹不敢提二,他那几个姨娘也都给我扫出门去。现在我想明白了,清贵仕途我怕是走不成了,既然当不了官,那就要把家里的家业拿在手里。”

“我即使当不了官,至少能考进县学,进了县学我也算半个官身了,出去见了县令大人都不必磕头的,总比现在我全家都是白身强。就冲这一点,奶奶肯定也更愿意把家里的产业交给我,而不是别人,甚至按她老人家的性子,我爹那里都比不上我。只要我以后继承了家业,照样在家里横着走。”

“那你以后……”茹娘坐直了身体,认真询问。

“我从明天开始,就会一边上私塾一边到我爹和奶奶那里试着接触家里的生意了。你放心,我家里人虽然有糊涂的,但是有奶奶这个定海神针在,总不会出错。”

茹娘点头:“你能做出对自己好处最大的决定就最好了。”

白敬文眉眼弯弯,执茶冲茹娘一笑:“我是读不成书了,但是茹娘你厉害嘛,你好好读。铜钱虽臭,卖来的茶果子可香,以后我掌管了家业,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我一路供你读进京城的妇好书院去。到时候啊,要是我有个硕士姐妹,那我可要做梦都笑出声来啦!”

茹娘淡淡一笑,却不做谦恭,只是同样执茶,敬了白敬文一杯:“那就借敬文吉言。我也等着,你将白家的生意做到天南地北,让绿厦和你白敬文的大名,飞到京城去。”

天高云淡,雅绿小轩前,这一对姐妹,友人,主仆,谈笑着对饮,过完了这一天。

三日后,那一场考试悄无声息地出了结果,州学的大人并未大肆声张,只是私底下点了几个在试题里答得格外优异的人才私下接见指点了一二,更赠送了一些宝墨美砚。

没有人知道,考试结果出来的头一天,州学的那位大人悄悄登门拜访了陈老先生。

州学大人按岁数小陈老先生二十余岁,但是当年科举却曾是同年,陈老先生年纪大了有心无力退休回乡,州学大人却还奋斗在第一线。

故人相见,物是人非,两人聊一聊都颇有感慨。

等到茶续过两回,州学大人才图穷匕见,“不经意”间门提起陈老先生向县学举荐的那位高徒:“功课还挺扎实,是穷苦人家出身吧?”

陈老先生早知道这位同年要向自己替茹娘,但是倒没想到同年提的不是茹娘的数理才华,反而提身世,一时间门心中替茹娘紧张起来。

但是等同年问过,得知茹娘是乡下出身,从小在山里长大,这位同年反而笑了起来。

“我此行出门,奉天家旨意,要为我朝未来五十年铁路修建起草一份总纲。此行需走遍大江南北,风餐露宿,吃尽苦头,且没有三五年,都不一定办得下来。”

同年在陈老先生的竹屋前负手而立,眉眼间门却不见丝毫对未来可以预见的风霜苦楚的畏难,反而是意气风发。

“你这学生在地理测算上还算入得了我眼,我当年也是穷苦人家出生,幸得天家开恩,特选我入州学学习,方有如今这番成就。但是天底下又有多少幸而得援手。我这次路过这里,看见她少而笃志,能一路行到这里,已是不易,难免睹人思己。你要是舍得,放这女子出去随我吃吃苦头如何?”

“她的老家因为交通闭塞而给她造成这么多年少的苦楚,而若天家的铁路工程一开,未来这座横亘在山里孩子面前的大山,也该让开一二了。”

“由她亲手做这座大山的掘墓人,岂不妙哉?”

日暮西垂,陈老先生在自己的竹屋前别了那位身负重任的同年,提上一个老大老大的空酒壶,一边哼着歌,一面算着要怎么从白老太太那里哄几桩陈年的好酒出来,匆匆往白家走去。

第230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扈季丛有时候回忆起他的一生,常常会想,如果那一天他没有因为饥饿带着几个同乡试图走上那条穷凶极恶的道路,一切是不是有可能不一样一些。

答案是绝无可能。

因为他是个不安于现状.不甘于受死的人,同时他又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

他的良心让他不会那么轻易突破底线,他的不甘又让他最后一定要给自己找一条活路。

那最后留给他的就只剩下这一个命定的结局。

南帝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他在马上要饿死之前,带着几个老乡抢了最近的霍家庄,饥肠辘辘的他们被霍家人所俘,六月二十五日那个暗无天日且闷热鼓噪的下午,他在霍家庄的暗室里见到了那个将要夺走他一生.主宰他得失哀乐的女人,或者说,女孩。

在以后每一次的回忆中,扈季丛都会为他遇见霍思城时的年纪而惊讶。

真是可怕,真是不可思议,她当时才六岁。

他大了她整整十岁,却被她的威容所摄,收起了自己濒临爆发的野兽爪牙,重新想起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身份。

从带着人准备来霍家庄偷抢东西的那一刻,他已经放下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骄傲和道德。

而当连偷个牛都被当场叫破又被抓起来后,在暗室煎熬的那短短一日之内,他就飞快地丢掉了自己作为人的理智。

他心中暗怀着一个想法,等他夜里脱离了镣铐,逃出去的时候,他要将那一间暗室里所有的人,包括他的同乡都杀了,再在霍家庄放一把火,然后去领他那一队流民来,血洗了霍家。

他准备用血和火来冲刷自己的屈辱和暴躁,忘记了自己最恨的胡人也是这么对自己,对自己的家人,更忘记了自己一开始选择只来霍家庄偷牛的原因——那不是因为明着抢抢不过人家嘛。

他自己私下做过假设,如果那一天他真的照计划做了,那他和霍家庄的胜率会是多少,得到结论,如果霍家庄没有霍思城坐镇,那以他的胆略,以火攻快速偷袭的优势,胜率竟然在五五之间。

可是霍家偏偏有霍思城。

那胜率就不到一成甚至更低了。

天杀的霍思城,简直是天生来克他的。

但也是霍思城,救了扈季丛,救下了最初的那个良心未泯的少年扈季丛。

霍思城是一个奇怪的人,他和他的部下们,乃至整个江北军,乃至整个江北,见过她.和她相处过的人,都认为她是仙人.圣人。

因为她的心胸总是那么大,好像容得下天下所有的罪恶。

她看待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都像是母亲看着自己误入歧途吃了很多苦头的孩子,除了责备批评和惩罚,更多的是怜悯.悲哀。

而他看到那些人,只会单纯地觉得他们肮脏,他们该死。

做错了就去死,杀人放火哪里有这么多理由。

他每一次主持刑场砍那些恶人的头时,都觉得非常痛快,惩恶扬善嘛,大快人心。

他杀的恶人越多,能活下来的好人就越多,这个世界就会越好了。

但是每一次,几乎每一次他从刑场杀了那么多人回去见她,她脸上总是一脸沉闷的悲哀——仿佛下令砍那些人头的人不是她自己一样。

但是她的悲哀也是真正的悲哀,每一次刑场里砍掉一大群罪犯的时候,她就会一个人孤独地坐在书房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到了她那个位置上,在所有江北人心中,她早已经和神明无异,她无需再用虚假的伪善伪装自己的面貌,更不必在他面前装——她是什么性子他还不知道?他就没见过她委屈自己。

正因如此,霍思城的每一次难过都让他觉得震撼。

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同情世上每一个人吧?因为他们来自仙界,超然物外,先天的眼界和经历高出凡人太多,就像人会怜悯地上的蚂蚁和树上的蝉一样。

嗯,可能霍思城真的是神仙转世也不一定,反正她也是有点神神叨叨的。

他不理解了很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开始思考,如果当初那一晚他没有遇到霍思城。

那一瞬间,他忽然就懂了。

因为很多年前很多年前的那一.夜,如果不是在霍家庄遇到了霍思城,那他也会是现在的自己将要在刑场上处决砍头的人——死了活该的人,让这个世界越来越污浊的人。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所以他得以保留自己的善良,尊严,底线,理智,保留自己生而为人的一切美好。

而这个时代更多的人遇不到。

他曾经一度觉得这个世界烂透了,不会再好了。

坏人太多了,而好人太少了。

坏人因为作恶活得很好,而好人却因为善良遭受到了更多的摧残,这是什么世道,这又是什么日子。

他杀人的时候喜欢在心里默默记下一句,我又杀死了一个坏人。这是支撑他杀人如麻却不至于丧失人性的精神支柱。

但是人杀得多了,终究有自我怀疑的一天,谁能始终坚定不移地杀人并认为自己没有错呢?

他在霍思城的按头下,读了一点兵书和史书之后,也知道白起了。

白起乃杀人之王,破长平,坑杀三十万,史称人屠,但是他也战功昭著,为秦皇打下了不知道多少基业,一生之中从无败绩。

从一个将军的角度白起已经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极致,可是这样的白起都没有好下场,何况是他呢?

杀人的事情做得多了,史书也读得多了,就读出来一个道理,世界上可能并不存在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是杀人杀多了,也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只希望自己能比白起的下场稍稍好那么一点——不要是他一生效忠信仰的主公亲自给自己赐毒酒。

只要不是这样,那他背负一生的罪业和骂名也值了。

他把自己当成了一把沾满血腥和罪恶的刀,一个悲剧的主角,悲伤.愤怒又坚定地执行着杀人的任务,并深信不疑自己终有死无葬身之地的一天。

直到在丹阳城城墙上那一天,看着城门外葬满一个山坡的无辜者的坟墓,霍思城对他说了一番话,让他和自己的世界和解了。

霍思城告诉他,无辜死者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死前遇不到扈季丛,而更多好人.无辜者的幸运,在于他们遇到了扈季丛。

他想,那些遇到扈季丛的好人.无辜者多幸运,能够亲眼看到惩恶扬善,大快人心。

但是那些幸运的人肯定想不到,扈季丛也多幸运,在他变成一个恶鬼之前,霍思城拯救了他,把他从鬼变成了人,于是才有了战无不胜的扈季丛,惩恶扬善的扈季丛。

他们都很幸运。

幸运在这个时代,遇到了霍思城。

霍思城说,是时代和世道让人变成了鬼,而她想尽量把鬼变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