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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冤枉啊

襄侯府的庾侧夫人最近活得粉滋润,春衫新裁,描眉画唇,逢人一脸笑,走路一阵风。[~]

按说,三十八岁的芳龄,在这个平均寿命只有五十余的年代,该是奶奶级别的了,即便脸上抹再多的粉,也只如老黄瓜上刷绿漆,怎么也装不了嫩才对。

可庾侧夫人硬是打破了这个局限,愈来愈有逆生长的趋势,不大的眼儿水汪汪的,两颊常飞红霞,嘴角含着诉不尽的春意。

她原本姿色寻常,又无风度气质可言,顶多跟着丫环娘亲学了两手爬床的手段,和美女着实隔着一段距离。没曾想,老了老了,居然风骚艳丽起来,最神奇的是,胸前的两颗小扁豆不知何时竟然变成了荷包蛋,眼角的皱纹仿佛被熨斗熨过,都给烫平了。

眼看自家黄脸婆焕发青春,做丈夫的若没点儿表示,未免坠了男汉的气节。穆谌家的二弟,本来因着年龄的缘故,有消极怠工的嫌疑,如今受了庾非的鼓舞,也精神抖擞起来,誓与二妹一较高下。

某年某月某日,二弟二妹于灯下相逢,二弟他哥大惊,瞪圆眼睛问二妹她姐:“非儿,怎的这般?”

二妹她姐眼底闪过一丝慌张,随即掩饰下去,朝身体上方的胡男飞了一个眼风,捏着嗓娇滴滴地说:“这般不好吗?光光滑滑,清洁溜溜,难道爷不喜欢?”

“喜欢,喜欢,哈哈,果然有趣,非儿怎么想到剃去这个的?”

“哼哼,自然是想讨爷的欢心咯,非儿心里时时刻刻装着爷,爷有没有时时刻刻装着非儿?”

“那是自然!好非儿,心里装。这儿也要装,快‘装着’你家爷吧。”

二人一番调戏,渐入正题。

这一晚,让狠心的姐姐剃成光头的二妹。【叶*】【*】由于失去天然屏障,被如猛虎附身的二弟杀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不毛之地的沙漠一举成了遍地泥泞的沼泽。

重振雄风的穆谌早上起来心情超爽,亲自走到后院马棚,准备约几个朋友去山里转转,便打不到猎物,向山民买些也使得。不就是图个高兴嘛。

马棚里有匹新买的三河马,足足花了他五百两纹银,都够买间二进的宅了。他朋友多,交游广,总难存住私房,这五百两里,还有非儿拿一副金镶玉的头面抵押来的二百两,非儿每月从酒楼得的红利。也大半供给他请客吃饭了。他一生有过不少女人,最贴心贴意的,莫过于非儿。

都说“得知己于朋友易。得知己于妻妾难,得知己于君臣尤难”,他不曾得知己于朋友,更不敢奢望得知己于君臣,平生惟一的知己,只有他的非儿。

穆谌摸着三河马,想着非儿,心里暖融融的,正待解开缰绳,忽听外面传来对话声:“我说活计。你最近是不是又勾搭上什么娘们了,瞧你那得瑟样,一身骨头没三两重,走路都带飘的。”

“哪有什么娘们,你别乱说哦,传到你弟妹耳朵里可不是玩的。”

“放心好了。上回你跟王麻家的二媳妇,后来又跟多姑娘儿,哪回是哥哥不知道的?可有一回乱说,传到弟妹耳朵里啦?”

“倒也是,弟弟承你的情了。”

“那你跟哥哥说说,这回又是哪个?”

两人一阵耳语,接着是“哥哥”的揶揄声:“怪道呢,前几天在大厨房外碰到她,我还以为认错了人,以前瘦不拉机的,老是皱着一张苦瓜脸,现在整个人就跟枯木逢春一样,仿佛一下年轻了十岁,原来都是你小的功劳!只是哥哥不懂,那刑寡妇都有三十七八了吧?你也啃得下去,不嫌硌牙。”

“哥哥没听过一句话?‘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这个年纪的女人,最是放得开,不管什么招式,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做不到的,爽得死人,不信你自己试一回就知道了。[~]”

“真的呀,那哥哥可得试试。”

伴着一阵猥琐的大笑,两人渐行渐远。

穆谌在听到“三十七八”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再听到“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脸已黑沉下来,自家婆娘这阵不就是“枯木逢春”吗?难不成……

这种事,没苗头便罢,一旦发现苗头,男人绝对是不查到底死不休的。

穆谌丢下缰绳,马也不骑了,猎也不打了,匆匆赶到庾非所住的“知非阁”,扫院的婆告诉他,庾侧夫人吃过早饭就出去了。

又招来管事嬷嬷询问,得知庾非近来常往迎宾楼跑。

迎宾楼就是庾非参股的那家酒楼,东家叫淳于晏,实际上,这是太的产业,淳于晏不过挂个名头。

穆谌稍觉心安,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把人接回来,路上好生训导训导。就算是为了生意,一个内宅妇人老是抛头露面也不像样。

因为时辰还早,迎宾楼里没什么客人,穆谌直接上到三楼,那儿有个雅间是专为股东们预备的,股东们开会、聚餐、发红利,一般都在这里。

发现雅间的门并未关严,穆谌伸手去推,就在这时,门里的庾非发出一声叹息:“公哪里知晓奴家的苦处。”

“幼常素来只闻夫人甚得襄侯之宠。”

这位幼常穆谌见过一面,是淳于晏的幼弟,终日游手好闲,在迎宾楼里混吃混喝。倒是生得一张好面皮,偶尔写几句酸诗(在穆谌眼里,别人的诗都是酸诗),便冒充斯,穆谌一个出身宗室的贵族,哪里看得上眼。

自己的夫人却关起门来与他促膝谈心,光是这个举动,对穆谌来说,已形同背叛。

庾非却还在不知死活地吐槽自家老公:“那幼常可知,襄侯为何独宠于我?”

“难道其中有什么隐衷?”

“可不就是隐衷!”庾非笑得讽刺,言语间尽是不屑:“襄侯当年负债印诗,到处请人点评,奈何他的诗实在是写得……在云都城里无人赏识,他便带着诗稿南下游学,在平城遇到了女扮男装的我。我在娘家的处境,不说也罢,当时只想有个投奔处,不管在哪里,总好过留在那个家里受人欺凌,于是我装作感动,装作崇拜,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简直把他夸成曲星下凡,这样才得了他的意,将我聘为侧室。”

穆谌只觉得眼前发黑,心痛得缩成一团,庾非兀自鄙夷不休:“幼常不知道,要对着一首明明狗屁不通的诗连声赞‘好’,有多么难,那些话说出来,我自己都恶心得不行,可不这样,我就无法在襄侯府立足……几十年啊,天天过这种日,想想都可怕……早知如此,当初不如嫁到平民之家,起码能得些自在……”

“若是幼常这样的商贾,夫人也愿下嫁吗?”

“商贾怎么啦?我家那位,说起来是侯爷,要不是令兄让他参一股,他连请客喝酒的钱都没有。”

话音方落,门外先是“噗通”一声,接着有人惊喊:“不好了,侯爷昏倒了。”

侯爷?庾非头顶响过一阵焦雷,差点也震晕了。

这天晚上穆谌醒来时,庾非直直地跪在床前,穆谌审都懒得审,抖着手指着门道:“你给我滚!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只要看到她,就会想起一生的欺骗。

“爷,那不过是话赶话,其实妾身心里不是那样想的。”

“爷管你怎么想,滚,跟你的奸夫一起滚。”

如果换一个男人,也许会一刀杀了奸夫淫妇,至不济也要把男人打折腿,把女人关禁闭。穆谌诗写得好不好另当别论,为人行事却的确是斯人搞法,心里再恨,也没想过要人性命,只想撵了了事,眼不见,心不烦。

“爷,妾以过世的娘亲发誓,妾跟淳于公是清白的!您怎么就不相信妾身呢?”

“清白到把毛毛都剃了,果然清白。”

“都说了,那是为了讨您的欢心。”

“贱人,到这时候你还骗爷,你跟了爷几十年,几十年没剃,一搭上他就剃了,还说是为了爷!爷在你眼里,是不是一直都那么蠢?”

庾非百口莫辩,她再也想不到,一次突发奇想的“剃毛”举止,会成为她私通外男的铁证。

其实,庾非跟淳于幼常,暧昧是有,可真没到那一步,两人之间,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是清白的。

庾非之所以有枯木逢春之像,不是因为淳于幼常给了她**上的滋润,而是精神上的。

简单的说,淳于幼常只不过把庾非用在穆谌身上的手段,又照搬到她自己身上。

他的办法同样是赞美,同时伴着充满仰慕的眼神。

一个人,不管他的大脑回路有多复杂,通达心房的路有多少道屏障,只要你掌握了开启的密令,都可以瞬间直达。

对穆谌而言,只要一句“你的诗写得真好”,就足以让他将你引为知己;庾非呢,一句“我仰慕你的美貌”,同样可以秒杀。穆谌只怕别人说他没才华,庾非最怕别人说她不漂亮。(。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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