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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欣然玩腻了工程师游戏,一日在地窖里捉老鼠打发时间,发觉窖藏的美酒所剩无几,便动起了自己动手酿酒的念头。

欣然在贸易都市时,家里有私人酿酒作坊,聘请专业酿酒师傅制造美酒。欣然幼年无聊,经常去酿酒作坊玩耍,本意是去恶作剧,把不知道从哪里寻来的奇怪材料加入酒浆,把好端端的美酒变成了捉弄人的泻药,久而久之,也学到了一些酿酒的常识。欣然现在就把幼年的恶作剧发扬光大,在园子里搭起了小小的作坊,酿酒解闷。

欣然在小杰、鲁滨逊的协助下搜集了大量酒草和椰枣,混在一起发酵制成酒糟,汲取出高浓度的酒浆,竟然出乎预料的香气扑鼻。

试着尝了一小口,发觉醇厚虽然但味道太冲,辣得喉咙火烧火燎。他一向不太喜欢高度酒,钟情口味偏软的甜酒。于是便按照自己的口味在原浆里勾兑了椰枣蜜、沙漠甘泉,反复实验后掌握了最佳比例,酿出芳香可口的美酒。欣然异想天开,又在酒中添加了一点从薄荷叶中提取的香精,这一下更不得了,仿佛画龙点睛,口感更加爽利,醇香甘甜中带着一丝神妙难言的清凉,在干旱的沙漠里能喝上这么一杯美酒,就算马上死掉也值得了。

当天晚上,欣然再次举办狂欢大会庆祝成功酿出美酒。与会者除了小杰和罗素,还有尤丽亚、娜娜、罗拉三位美人作陪,再加上红魔女朱诺,不论男女长幼,在尝了第一口之后便迷上了欣然酿造的美酒,罗素那个大酒虫固然敞开肚皮喝得酩酊大醉,姑娘们也无法抗拒美酒的诱惑,醉得粉面生春,纵情欢笑,放浪形骸。

只有小杰和鲁滨逊喝得很少。因为欣然不准,说是小孩子酗酒会伤害大脑,每人只准喝一杯。两个小男孩馋得直吞口水,皱着鼻子贪婪的嗅酒香,趁欣然不留意便偷偷抿一小口,爽得眯着眼睛唉声叹气。鲁滨逊舔干杯中最后一滴酒,看到小杰喝得很省,竟然还剩了小半杯,便笑嘻嘻的凑上去说:“小叔,再分我一点吧。”

“不行!”小杰护着酒杯,断然拒绝,“谁让你嘴馋喝得那么快。”

“老爸分配不公,你那杯比我的多些......”

“可是我也比你大一岁呀,而且辈分也高,男人喝酒是要排资论辈的,”小杰洋洋得意的说,“所有人里你最年幼,理应喝得最少。”

鲁滨逊悻悻的说:“我虽然年纪小,个头可比小叔你高得多呢,若是外人看到咱俩坐在一起,准会以为我是你叔叔--”

“你说什么!”小杰气乎乎的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喝道,“好个目无尊长的小鬼,再敢胡说八道小心老子教训你。”鲁滨逊趁机偷走酒杯,一饮而尽,转身逃走。气得小杰穷追不舍。欣然看着两个小鬼嬉戏打闹,乐得哈哈大笑,浑然忘记自己其实并不比小杰、鲁滨逊年长多少。倒是尤丽亚看出了奥妙,笑着对娜娜说:“依我看,苏少爷就像个孩子王。”

娜娜深有同感的说:“而且他的孩子气还会传染,把周围的人也变成天真任性的顽童。”两女环顾四周,肆意狂欢的众人可不就像一群玩得兴起的孩童。

尽情享受了美酒佳肴之后,大家趁着酒性开起了无遮大会。狂欢过后,大家围坐在客厅里吃夜宵,男人们互相通报今晚干了多少回,女人们则窃窃私语,夸耀自己总共被干了多少次,泄了多少回身。

罗拉觉得自己的战绩不够理想,于是主动勾引小巨魔,当众表演了一场活春宫。鲁滨逊在杀父仇人的骚穴里射出了第二炮,淡绿色的童子精糊满了罗拉的大屁股。这位泼辣的女猎人已经被罗素调教成了不折不扣的荡妇,完全接受了欣然倡导并躬亲实行的“狂欢节式”生命观,不禁在守卫城堡的战斗中表现出色,寻欢作乐亦不落人后。

其实罗拉也隐约感觉到,以欣然为核心的这个奇怪的小集团,散发出令人情不自禁去堕落的致命毒素。然而这毒素又是无比甜美的,明知道与从小接受的道德教育相悖,更与身为罗摩军人的立场相对立,却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一旦被饮下甘美的毒酒,便从此迷失在极乐的仙境中欲罢不能,哪怕深陷巨魔包围也不觉得害怕,在一种不可言传的癫狂精神支撑下忘记一切忧愁与痛苦,毫无贰心的追随着欣然等人,白天在战场上享受战斗的狂欢,夜晚在宴会上享受肉欲的解放,活着的时候尽享人生极乐,即便明朝战死也了无遗憾。

欣然酿造出的美酒不单供给城堡居民享用,也送给沙漠巨人四兄弟品尝。

四兄弟也像罗素等人那样爱上了欣然所酿的美酒,并且好心的提醒他,巨魔一族也酷爱美酒,可惜脑子太笨,没有掌握酿酒技术,只能靠抢劫其它居民的酒窖解渴。欣然的酿出了大汉之海最棒的美酒,万一被巨魔嗅到香味,准会成群结队的前来打劫。

欣然笑道:“我家门外现在就有一大群巨魔,虱子多了不怕咬,随他们的便吧。”然而回家后却对巨人兄弟的话念念不忘,心想既然巨魔不会酿酒,老子的手艺岂非奇货可居?现成的好买卖不做,简直有辱苏家的门风。

于是摘来许多葵花、薄荷,榨出绿色的汁液,涂抹在手脚和脸上,又用绿萝卜削了一个假鼻子粘在脸上,垂手躬腰站在镜子前一照,活脱脱一个魔兽少年,可惜容貌过于俊秀,无法冒充纯血巨魔。欣然找出一辆货车,搬了四大桶美酒放在车上,还有许多香喷喷的葵花饼。

准备妥当后,欣然便在小巨魔鲁滨逊的陪同下,前去甘霖谷做买卖。

第二章行商记

在路上,欣然叮嘱鲁滨逊:“从现在开始,我便化名胡苏,身份是来自绢之国的‘魔界商人’,我们贩卖的美酒,就叫做胡苏酒,你呢,就是我的跟班,要称我为胡苏老爷,懂吗?”

“胡苏”是巨人文中常用的敬语,就是“忠厚可靠”、“刚正不阿”的意思,欣然化名胡苏,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自勉。

“知道了老爸,可是......那么好的胡苏酒卖给巨魔,实在太浪费了......我都没喝几口呢......”鲁滨逊嫉妒的瞅着货车。

欣然笑道:“傻孩子,别那么小心眼,我们苏家是贸易都市赫赫有名的商界魁首,身为苏家的人,可以食无肉,却不可不做买卖!况且我们此行也不是为了赚钱,主要目的是通过做生意和巨魔一族搞好关系,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

小巨魔恍然大悟,兴高采烈的拉着货车朝甘霖谷奔去,欣然坐在车上,意气风发的吹起了口哨。

路上碰见修建城墙的巨魔工人,欣然便丢一瓶酒、一块饼下去,挥手致意。酒瓶上印着胡苏老爷的名片,巨魔们喝了美酒,便等于结识了这位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魔界商人”,很大方的放他同行。即便有人疑心他从城堡来,但欣然的相貌绝非人类,不像“城堡恶霸”苏某某的党羽,而且身上散发出巨魔们最喜欢的薄荷香味,便天真的当他是朋友。

欣然与鲁滨逊来到甘霖谷外,卸下货车,取出一幅锣鼓。“胡苏老爷”敲锣,小巨魔打鼓,很快引来大群巨魔围观,议论纷纷。

“这两个陌生人是什么来路?”

“好像跑江湖的......”

“卖大力丸的!”

“不对,是耍杂技的!”

“看起来不像巨魔,也不像人类。”

“因为是混血嘛!打鼓的小孩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敲锣的少年人类血统更多些。”

直到欣然自报家门,才打消了群魔的疑惑。齐声问道:“你自称魔界商人,有什么好东西卖给我们吗?”

欣然笑而不答,拿起一瓶胡苏酒狠狠的摔在脚下。酒瓶碎裂,扑鼻的酒香充满山谷,有如一把把看不见的小钩子,扯住了巨魔们的鼻子。

“喔喔~~好香、好香!”

“怎会有如此醇香的美酒啊!”

“哇靠老大你真拽!这么珍贵的美酒也舍得摔?”

“废话少说,这酒怎么卖?”

欣然倨傲的说:“你们这般乡下人想来也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本老爷的胡苏酒!”

众人群情激愤,举着拳头嚷道,“你别小看人”、“开出价来再说”。

欣然笑道:“这样好了,我也不想赚穷人的钱,你们家里有什么珍惜罕见的玩意,或者晶石、机械果之类,若是老爷我看着喜欢,就可以估价换酒。”

群魔齐声叫好,一窝蜂的跑回山谷,取来压箱底的珍藏,前来换酒。举凡有经验的珍宝猎人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强大的魔兽,就越喜欢收集宝物来装饰洞穴,比如巨龙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大量金银财宝。巨魔也不例外,在杀死猎物后便把尸体上携带的道具、首饰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如果运气好,还会获得魔法道具。

即便是最勇敢的珍宝猎人,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入巨魔巢穴寻宝。欣然却开创了业界的奇迹,以商人的身份跟巨魔打交道,用不值多少钱的胡苏酒换取人家苦心搜集的宝物,兵不刃血的完成了多少财宝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巨魔们则认为拿无用的装饰品换来可口的美酒,是他们占了便宜,故而对欣然好感倍增。得了便宜还卖乖,“胡苏老爷”出手不凡,一举两得。

如此这般,欣然很快将四大桶美酒抛售一空,换来了一大堆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许多黑色金属矿石。

欣然认出是“精金”矿石,不由得喜形于色。精金质地坚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魔法金属,用精金制造的武器和铠甲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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