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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下午茶结束之后,五点到七点的这个时间段,是女人们的休息时间,她们可以脱去束胸衣,换上宽松的衣服呆在房间里,女仆也可以休息一下。

我穿过长长的印着鲜红的夕阳的走廊,来到女眷的处所,敲了敲萝丝的门。

“请稍等一下。”萝丝的贴身女佣贝丝的声音传出来。我站在门外等了几分钟,贝丝才过来帮我打开门。

“对不起,亨利少爷,小姐刚才在换衣服。”贝丝对着我行了个屈膝礼。

“没事,我知道。”我摆摆手说,“你先出去一下,我找萝丝有事情。”

“好的,少爷。”

萝丝换上了一身深蓝色的蕾丝长裙,披散着头发,侧卧在绣着漂亮的小花的布艺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姿态优美,就像拉斐尔的圣母画像一样。

“萝丝……”

“请不要说话,亨利。”她冷冷的打断,“我现在很累,不想和你吵架。”

“呃……”我抿了抿有些干燥的嘴唇,走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萝丝很美。她有一头漂亮的红头发,掺了些金色,而从遗传学角度来说,红头发的人的皮肤比一般人都要白皙,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她体态丰腴,不是肥胖臃肿,而是凹凸有致,虽然因此她的腰围在数值上比别人要大很多,但是整体上来看,却非常性感,充满了少女的那种特有的健康和活力,身姿曼妙优雅。

“萝丝,我认为,我或许找到了能够解决债务的方法。”我低声说道,“我有一种非常先进的炼钢的技术,卖出这种技术可以为我们挣来一大笔钱,所以,高兴点,放轻松,这跟三年前咱们在这儿做客时没什么区别。你的丈夫不一定会在这里出现。如果这些男士们跟你不相衬,你就不用嫁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人。”

萝丝没有理会我的话,只是翻过一页书,继续阅读。

气氛很是尴尬,她一如既往的漠视我的存在,我对此已经快习以为常了,“我们可以慢慢挑选,直到选出一位配得上你的优秀的男士,毕竟你才十六岁。等阿克顿的经济情况所有好转,我们就可以在庄园里举办舞会,邀请很多年轻的男士,仔细的观察他们,然后等到你十八岁的时候,在白金汉宫……”

“得了吧,尊贵的理查蒙德伯爵,”萝丝又翻过一页,声音轻飘飘的,带着浓厚的嘲讽的意味,“当屠夫要把牛宰掉做晚餐时,实在没有必要用它将被做成一道国王享用的牛排大餐来安慰它。”

类似的话,她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对于我和母亲是屠夫这样的指责,我听了心里还是很不高兴的,但是我决定原谅她,毕竟我是一个比她拥有了更多选择和自有的男人。我摸着袖扣,努力挤出一些能够缓和气氛的话,“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看不出你和牛有什么相似点,萝丝,你比牛漂亮多了。”

“耶稣啊……可怜的亨利,你真应该多读些书,这样你就不用成天想着用成打儿的领带和五颜六色的袖口来证明自己可悲的高人一等了。”萝丝轻蔑的冷笑,合上手中的书,“我和牛有什么区别?一个要被宰杀来填饱别人的肚子,一个要被卖给有钱人,来挽救一个*没落的贵族的庄园。不管是现在在查茨沃斯选,还是以后在伦敦选,都不会有任何区别。”

放松,亨利,她只有十六岁,不过是一个还喜欢脑残偶像剧的中二少女,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于是最后,我只是很不贵族的撇了撇嘴,外带翻了个白眼。

萝丝在父亲的引导下,看了很多各种类型的书,这些书包罗万象,因而她品味极高,思想前卫,大胆开放。而母亲和我都只喜欢看流行的小说和游记传记之类的。作为一个女人,拥有好学的品质,对于知识怀抱着极大的热情,愿意对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反思和思考,这在这个年代是很少见。当然,如果她不和父亲一样,对我和母亲总采取一种轻视厌恶的情绪,我会更欣赏她。

“萝丝,你其实没必要这么害怕。”我轻轻说道,“不管家里有没有欠债,你最后都会嫁给一个富有的身世高贵的男人,他一定品性优良,举止得体,收到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无论如何,妈妈也不会让你嫁给一个会让布克特家族丢脸的男人,比如一个离过婚死过老婆的老男人,或者一个暴发户。那比卖掉阿克顿庄园更让她痛苦。”

“所以呢?我该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给我找了个好的买家?感谢你们把我放在银餐盘里端上贵族的餐桌,而不是扔到平民的碗里?”她抬起头,仰着下巴看着我,嘴角勾起一个轻蔑的笑容。

我深深的吸了口气,说:“萝丝,我不知道你到底看了什么书,但是贵族的婚姻不像你想的那么可怕,你看看姨妈和她的丈夫,还有西摩爵士和他的太太,他们都是在社交季认识的,毫无感情基础的结了婚,现在也非常的幸福恩爱。你在看看爸爸和妈妈,他们轰轰烈烈的谈着恋爱结了婚,然后呢?婚后不到一年他们连话都不想跟对方说了。”

“那不叫爱情,那叫一时冲动。”萝丝冷笑一声,脸上浮现出不耐烦的表情,“爱情是心灵的互通,是灵魂的交融,两个相爱的人,他们得有同样深刻的思想,相似的品味和爱好,他们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理解,每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将带有浑然天成的默契。而妈妈根本无法理解爸爸,也不愿意理解,爸爸当年明明看到了两人的不般配,却在一时冲动之下,怀抱着婚后能够改变她的可笑想法,匆忙的结了婚,但事实告诉他,两个思想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人,纵然因为一时的不理智被强拴在了一起,但也永远碰撞不出爱情的火花。”

“确实不般配,”我板着脸迅速的说,“不过是爸爸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配不上妈妈。你别忘了,他能够多么多年如此轻松的当他的伯爵诗人是谁的功劳,而现在我们深陷如此境地又是谁造成的。哦,上帝,我跟你讨论这些干什么?”我察觉到话题的偏移,有些丧气的捏了捏鼻梁,继续说。

“萝丝,你到底要说什么?你不想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那我们可以慢慢挑选一个能跟你有共同语言的人。可你一竿子把所有的贵族都打死了,那你想跟谁有什么心灵的共通呢?”我无奈的说,疲惫的扯松领口,“如果在和你同一个阶级,接受同样教育的人群当中没有,那你想在哪儿找到那个人?我不是看不起平民,但你不能不承认,他们和我们在思想、行为方式、教育程度等等各种方面,都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足够把最热烈的爱情消磨掉。”

“别以为我和你们一样,我跟你们才是没有任何共同语言。”萝丝坐起来,斜着眼睛看着我,“这个阶级的男人就知道吹牛,说大话,女人就知道说别人家的闲话,搬弄是非,真是无聊透顶,可悲到了极点!要是……”

“亲爱的,你在说谁可悲?”房门突然打开,母亲像幽灵一样飘了进来。她还穿着下午茶时的那件衣服。

萝丝显然被吓了一跳,她站起来,唯唯诺诺道:“妈妈……”

我也说了声:“妈妈。”

母亲走过来,摸摸我的脸,对萝丝说道:“你又在欺负你的弟弟了?”

萝丝低着头,默不作声。无论她在背后表达多少对母亲的不屑和不满,当着母亲的面,她永远温柔的像个小兔子,丝毫不敢反抗。这是母亲管家二十多年所积攒的威严。

“我看你今天很不高兴,就让亨利开导你两句。怎么,他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惹你生气了?”母亲坐在沙发上,语气轻柔,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我,我……”萝丝眼神飘忽,迅速的瞟了一眼母亲,又看向一旁插满鲜花的花瓶,“妈妈,我,呃,我听说,听亨利说,他已经找到一种挣钱的方法,可以解决阿克顿的债务,我是不是……”

“那是男人的事,萝丝。”母亲微笑道,她脸上的笑容像是一个精致的面具,几乎从来不摘下,“而我们女人的事,就是给你找一个优秀的丈夫。”

“可是,可是……”萝丝瞪大了眼睛,她几乎是用一种怨恨的表情看了我一眼,又哀求的看着母亲。

“亲爱的,金龟婿不会一直都在,你要抓紧时间才行。”母亲又站起来,轻轻的抚摸着萝丝的卷发,“你的伊迪斯姨妈是个非常热心善良的人,没有她,我们早就只能变卖家产,去洗衣服给人养马收拾花园来还债了。我希望你高兴点,别忘了你受到的教育。别这么自私,你父亲自私的一辈子,我只能忍着他,而你不同,明白了吗?”

萝丝软弱的低下头,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瑟缩着点点头。

“非常好,甜心,你可以再休息会儿,就该为晚餐做准备了。”母亲很满意的笑了笑,用食指和中指抬起她的下巴说,“多笑一笑,没有人想吻一个板着脸的姑娘。”

我跟在母亲身旁,护送她回房。

萝丝失魂落魄的表情还在我眼前浮现,我有些不安的说道:“妈妈,我已经答应萝丝了,如果我能够解决阿克顿的债务问题,就让她晚些结婚,慢慢选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男人。毕竟如果阿克顿可以继续维持,我找不到让她还没成年就订婚的理由。”

“亨利,你总是这么善良。”母亲停下来,看着我,“如果她像你的罗斯摩德表姐和乔治娜表姐那样,我当然可以等,但是你看看她。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纵容你的父亲随意的教育萝丝。”说到父亲,母亲脸上露出一丝怨恨来。

我拍了怕母亲的手,以示安慰。

好在她没有沉浸在过往太久:“萝丝满脑子都是些不合时宜的东西,她现在年龄还小,别人会说这是因为她年少无知。可如果她二十岁的时候还这样,别人就会说她是自甘堕落,到时候,她就是想嫁都嫁不出去了。”

“如果阿克顿能够给她一大笔嫁妆,不愁没有合适的人选。”我低声说,“再说,就算顺从她的意思,让她嫁给一个她喜欢的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布克特还有我在。”

“你才十五岁,不是我看不起你,我的孩子,等你撑起阿克顿,萝丝已经变成老姑娘了。”母亲叹了口气说,“后面这件事更不用提,萝丝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万一她想嫁给暴发户或者是平民,噢,上帝。”她迅速的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上流社会的任何一扇门都不会再对我们开放!”

“有钱就够了,金块绝对能够砸开任何一扇门。”我小声嘟囔道。

母亲打了我的手一下,瞪着我惊讶的说:“天哪,你怎么会有这种暴发户式的庸俗的想法?你以为我们是什么人?别像你姐姐那样幼稚,贵族之所以可以凌驾众人之上可不止因为有钱。还有,”她猛地抓住我的手腕,严肃的说:“你是我的儿子,我知道你的本事。可别学你的父亲,一无是处却妄想发什么财。等还清债务,就老老实实的经营土地,至少我们能够维持住脸面。”

“您就不能相信我一回?”我无奈的笑道。

“你自小就不聪明,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母亲长长的舒了口气,此时我们已经走到母亲的房门口,我提她打开门,她的贴身女佣萨拉已经把她要换的衣服准备好了,“你不用为萝丝担心,伊迪斯是真心为我们着想,她请来的男客人们无论是财力身份,还是品性人格都是上佳的,全是伦敦最炙手可热的青年,无论哪一个,都绝对配得上萝丝。”

“可是萝丝不喜欢他们。如果阿克顿能够起死回生,就算养她一辈子又怎么样……”我在她的目光下讪讪的闭了嘴。

“喜欢?喜欢又如何。”母亲冷笑道,“她要是真那么缺爱,等她结婚以后,大可以偷偷养一个情人。只要别伤了她丈夫的脸面。”

这就是这个时代女人的可悲和无奈。我不能说母亲是错误的,我同样也不能指责萝丝是错的。我夹在中间,什么也做不了。而我能做的,只有尽全力拯救布克特而已,至少如果萝丝以后要离婚,我起码能够再为她招一个入赘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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